泰安劃定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劃轉交接工作

泰安劃定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劃轉交接工作

泰安劃定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劃轉交接工作

為加快推動我市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如期完成任務目標,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印發《泰安市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方案》。記者瞭解到,社會保險費交接內容,主要包括工作情況銜接、現有基礎數據交接、徵繳服務承接和信息化系統對接等四個方面內容。非稅收入交接內容包括基礎數據資料交接和信息化系統對接。

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是中央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方案》要求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泰安劃定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劃轉交接工作

(一)社會保險費交接工作任務

1.前期準備工作,完成情況互通和政策業務聯合培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同級稅務部門提供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明確稅務部門在社會保險費徵收方面的法律適用問題,為稅務部門依法徵收提供製度保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稅務部門相互通報機構設立及徵繳、管理、服務業務模式和流程,傳遞費源、檔案資料、政策規定及其他信息資料,共同研究下步銜接意見。市縣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聯合編印《社會保險費政策業務手冊》,組織開展相關級次業務培訓。

2.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金稅三期社會保險費徵管系統本地化改造、特色軟件開發和金保系統本地化改造。

3.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社會保險費信息共享平臺搭建相關制度安排。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根據目前社會保險費徵繳實際,聯合評估電子稅務局、委託第三方代徵、自助繳費終端、社會保險費專業廳等各種徵繳渠道的服務和徵管承載能力,優化資源配置。按照社會保險費統籌級次,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等部門要及時研究2019年社會保險費預算目標。

4.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業務技術聯合培訓、徵收窗口設置和應急預案。市縣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聯合編制《社會保險費徵收操作手冊》,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各級稅務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完成徵收窗口設置,制定、演練應急預案。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重點研究瞭解轄區內繳費人數據、分佈和繳費習慣,協作建立繳費人清單和管理臺賬。

5.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存量數據的清洗、遷移和交接,開展預生產環境的聯調測試;2018年12月31日零時完成增量數據的清洗、遷移和交接。根據稅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聯合制定的數據交接方案、時間節點及工作流程,按照即定的交接範圍、要求和“先清理、後移交”“清洗一批,遷移一批”原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數據進行歸集、清洗和比對,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稅務部門接收數據後,要對數據進行檢查、比對、清洗、核實、轉換、關聯,投放到金稅三期系統。對匹配不上的異常數據,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能核實修正,如在近期未發生繳費行為的,原則上不予接收;如近期發生繳費行為的,職責劃轉後繳費人首次申報繳費時,對其進行提醒,引導其到社保經辦機構變更參保登記。

6.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生產環境徵繳系統全業務全流程聯調測試。各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人行等相關部門,完成對社會保障費徵管系統、本地特色軟件和信息共享平臺的數據流轉、初始化數據驗證、徵收業務流程、繳費服務等環節的全業務全流程進行聯調聯試、模擬運行,確保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規則匹配、對接順利,能夠完全滿足社會保險費新徵管模式下的工作需要。

7.2018年12月10日前,梳理社會保險費政策文件、完成工作檢查驗收併發布社會保險費劃轉徵收公告。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財政、人行等相關部門,完成社會保險費政策文件的梳理和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情況的檢查驗收。發佈社會保險費劃轉稅務機關征收的公告。完善開通12333政策諮詢、12366繳費諮詢熱線功能,建立12333與12366的群眾諮詢聯動服務機制,面向社會和繳費人開展社會保險費培訓宣傳。

8.2018年12月31日前,加強輿情監控應對、總結徵管職責劃轉工作。各級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繼續廣泛開展宣傳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徵繳及服務業務的模擬運行。

各級各部門實施零報告制度,加強輿情監控應對,確保自2019年1月1日起稅務部門按照新徵收方式全面順利開徵社會保險費。各級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保險費劃轉工作總結。

9.2019年4月1日前,完成徵期跨年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含同時徵收的居民養老保險)徵繳劃轉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繼續做好2018年徵期跨年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含同時徵收的居民養老保險)的徵繳工作。

泰安劃定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劃轉交接工作

(二)非稅收入交接工作任務

1.對國務院及有關部門設立的非稅收入項目,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開展劃轉工作。

2.2018年10月31日前,對明確劃轉的非稅項目,財政部門、非稅收入徵管部門向同級稅務部門提供規定的存量基礎數據資料;2019年1月1日稅務部門徵收前提供增量的基礎數據資料。

3.2018年11月20日前,各級稅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聯合開展非稅收入政策、基本知識和徵繳管理技能等方面的業務培訓。

4.2018年12月10日前,市縣級稅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財政部駐山東專員辦、人行開展系統聯調聯試工作,以及共享平臺數據流轉、徵收管理系統測試、初始化數據驗證、申報繳費渠道測試、收入入庫等環節的全業務流程測試,確保為非稅收入徵收提供完備的信息化支持。

5.2018年12月10日前,各級稅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財政部駐山東專員辦完成對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情況的檢查驗收,對發現的問題,督導抓好整改落實。

6.市縣財政、稅務、人行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依法依規健全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做好非稅收入繳(退)庫等工作。

7.非稅收入徵管部門會同稅務部門“先清理、後移交”的原則,根據明確的內容和要求,做好徵繳基礎數據資料的歸集、清洗、移交工作。

8.2020年底前,完成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管,各相關非稅收入徵管部門要按照規定和工作需要,配合財政、稅務部門做好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工作交接事項,及時協調解決徵繳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泰安劃定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劃轉交接工作

關鍵時間與工作節點

(一)社會保險費交接工作關鍵節點

1.2018年10月底前,根據統一部署,市縣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聯合啟動社會保險費業務培訓。

2.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存量數據交接投放和社會保險費專業服務廳設置。

3.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金稅三期社會保險費徵管信息系統、金保工程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以及省級信息共享平臺全業務全流程聯調聯試、模擬運行。

4.2019年1月1日起,實現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稅務部門要同時做好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實時業務聯動,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撥付不受影響。

(二)非稅收入交接工作關鍵節點

1.2018年12月10日前,各級稅務、財政、人行完成相關係統全業務全流程聯調聯試,模擬運行。

2.2019年1月1日,全面實現第一批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3.2020年12月31日前,分批完成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後續非稅收入項目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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