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後姐姐有義務撫養弟弟嗎?

lintianliang


高齡二胎增多,此種情況也必將變得多起來,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試想,如果母親45歲還生老二,那麼兩個孩子之間相差15歲以上很正常啊。父母60歲了,二寶才15歲,還未成年,而老大已經到了成家立業的時候了。因此,那些高齡生二胎的父母,真要好好想想,生孩子是一件無法退貨的一錘子買賣,既要為老大想想,也要對老二負責。如果就是圖自己一時痛快,那也枉為人父母了。

具體到這個事件,沒看到更多內容,那麼就從法律角度分析一下:

首先,21歲的姐姐具備撫養2歲弟弟的能力,有義務撫養。

《民法通則》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雖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順位靠前,但是,如果老人們自己年事已高,不具備撫養能力的話,通常都是身強力壯的哥哥或姐姐來撫養幼弟或幼妹。我們在很多故事和文學作品都能看到這樣的情況。

其次,弟弟雖小,但是他和姐姐一樣享有繼承父母遺傳的權利,更因為他年齡幼小,撫養照顧,所以在分配財產還可能多分一些。當然,如果姐姐撫養他,那麼就是他的監護人,他名下的財產由姐姐管理監督,直到他成年。因此,在父母去世之後,姐姐無權將父母遺傳都歸入自己名下的,除非父母有遺囑。即便如此,遺囑未考慮未成年弟弟合法權益的部分,也是無效的。弟弟長大之後,也是有權要求重新分配的。或者,負責撫養弟弟的外祖父母或祖父母都有權代弟弟提出異議,要求重新分配。

第三,如果姐姐自己不具備撫養能力,也可以通過民政部門或當地街道或村委會將弟弟送出去,找人領養。但是,弟弟應當繼承的父母的遺傳仍然是弟弟的,姐姐不能因為弟弟被人領養,而侵佔弟弟的份額,這是違法行為。弟弟總有長大成人的一天,到時候,會矛盾不斷。

再者說,血濃於水,雖然父母不在了,但是人世間還有一個跟姐姐同根同源的弟弟在,兩個人是最近的血緣,也算人生的幸事,應該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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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簡述一下事情的經過。有個獨生女21歲的時候,他的父母因為女兒外出讀大學覺得寂寞,就想要再生個小孩。女兒強烈反對,但是她的父母還是為她生下一個弟弟,導致女兒與父母斷絕來往。在弟弟兩歲的時候,她的父母不幸去世。她父母早年已經把兩套房產記到她的名下。父母去世後,她不願意撫養弟弟,把兩歲的弟弟送給別人了,兩套房產全部據為己有。

這個帖子曾經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今天看到這個問題,思緒萬千,我也來說說我的看法吧。



第一, 這個姐姐有義務撫養弟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9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的義務。

這個案例中的姐姐,在她父母去世時,她已經二十幾歲,而她的弟弟才兩歲,而且她已經工作,還繼承了父母兩套房產,所以她完全有能力也有義務撫養他的弟弟。

這個女孩這麼絕情地把弟弟送給別人,而且獨自霸佔兩套房產,於情於理於法都是說不過去的。她的姨媽、姑媽、舅舅完全沒有必要跟她爭論,直接把他起訴到法院,由法院來判決就可以了。法院至少會判一套房產分給弟弟,這套房產隨便給哪個親戚,都願意把他弟弟撫養成人。

第二,這個女孩的父母做法非常不妥當。

首先,在他們想再要孩子的時候,女兒已經強烈反對,這時候他們應該想到後果,打消再生一個小孩的想法。為了讓自己不寂寞,衝動之下再生一個小孩,就沒想過這小孩以後的處境嗎?

其次,生了第二個小孩之後,應該馬上把轉到女兒名下的房產轉回自己名下。這個法律是絕對支持的,因為這房產本來就是他們的。自己生前不把這些問題處理好,就會留下後患無窮。

第三,這個女人的丈夫感受如何?

他應該也從網上知道他妻子從前怎麼樣對他的親弟弟,整天面對這麼冷血的女人,他會不會想到有一天這個女人也會這麼冷血的對待自己?我覺得找伴侶,排在第一位的條件是心地善良,那些冷血,惡毒,品德敗壞的人,應該被全社會所摒棄。更何況,等她弟弟長大以後,一定會知道以前姐姐對自己所做的事情,估計這個弟弟也不會善罷甘休。

最後,這個案例對我們也有很大的警示作用。那些大孩子已經成年,還想要生二胎的,一定要三思啊!


精神共鳴


我朋友 下面有個妹妹 他比妹妹大17歲 他媽媽懷著他妹妹去醫院產檢的途中追尾大貨車 父親當時就不在了 他媽媽已經懷孕七個多月了 醫院沒搶救過來他媽媽 但是把妹妹生出來了 才三斤多 醫院要住暖箱 家裡唯一的財產是農村蓋的房子 一輛麵包車撞報廢了 貨車司機當時給了喪葬費 還有幾萬塊錢 他外公外婆家裡條件更差 有個叔叔幫忙料理的後事 他叔叔才28歲 還沒有結婚整天在外面打工 醫院住暖箱一個月 回來後很多人都去他家領養他妹妹 我們這裡女孩很值錢 他誰都沒給 學校不上了 從不會洗衣服做飯 到給妹妹衝奶粉 洗尿布 帶妹妹看病什麼都會了 他的妹妹從六歲就自己做飯 洗衣服了 哥哥白天去幹活 妹妹自己穿衣起床去學校 (我們村小學)晚上害怕就一個人坐在家門口石頭上等哥哥 今年他妹妹已經上高一了 對他哥哥很是依戀 我們有時聚會的時候 有人問起這事 他總是笑笑說 別人家孩子有的東西 我妹妹也有 我們也有孩子了 但是也想象不出來一個17歲的孩子當爹當媽養活妹妹的情形


哲哲136456860


我老公的弟弟就比我兒子大三天,公公婆婆懷他的時候瞞著我們所有人,只有公公和她兩個人知道,直到出生我們也才知道,老公有兩個妹妹,一個已經出嫁,出嫁的地方很遠,還有一個妹妹在讀小學,家裡現在還是八十年代的老房子,公公在外工作,婆婆專職在家帶孩子,因為我是未婚先孕,後來因為婆婆又生了個兒子,我們結婚的時候婆婆房子彩禮什麼也沒有(等我知道她生了小兒子,三天後我的孩子就出生),還說孩子你已經生了嫁不嫁隨我。剛開始那幾年婆婆對我們不管不問,根本不把我們當回事,我們現在條件好了,婆婆有事兒沒事兒就給我老公打電話,問問工作生活,婆婆現在總是說要我和老公好好掙錢蓋房子,以後能幫著弟弟妹妹,我和老公都感覺很不公平,現在也想要二胎,但是感覺公公婆婆給的壓力很大,我和老公常年在外地發展,基本不回家,婆婆要我們出錢蓋房子不知道是否要出錢,現在想想以後弟弟妹妹是不是也得靠著我們?


Junesdk


說一個我身邊的事,我一個女性朋友20多歲,她父親在她高中時在外面找了個小三,為了生兒子。後來孩子生了,腦癱,小三還經常往他家裡打電話罵她和她的母親。高中畢業前他父母離婚,他的父親因為販賣毒品被抓,小三跑了,孩子給她爺爺奶奶撫養。大學他父親出獄又找了個老婆生了個女兒,結果沒多久他父親又因為販毒被抓,並且被判無期。我們老家很小,我朋友出門被人指指點點,她爺爺一直想讓她撫養腦癱弟弟,我朋友處了個男朋友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因為她父親的名聲倆人分手了。後來她又交往了個外地的,怕別人亂說也去了外地,現在結婚了。說的有點亂,但是我特別不贊同朋友養這個弟弟,因為她的父親她在老家被人嘲笑,適婚年齡連個敢和她交往的人都沒有,就怕腦癱弟弟連累了。人都很現實,她還要有自己的孩子,還要贍養雙方父母,工薪階層又如何撫養?並且,因為這個弟弟的存在原因和弟弟媽媽的辱罵,那種厭惡是從心而外的。不過,這個和話題有些遠了,但是一樣,也許自私卻也是無奈。


席爾然


40幾歲生小孩真的挺無奈的,剛開始幾年,還是挺硬氣的,能生就能養。但過了五十歲就命不由己了。我是親生體會,我小叔今年十歲了,婆婆五十三,第一次見小叔,他還在吃奶。這兩年公婆都年過五十,小病不斷,因為有小老二,也開始格外惜命,一感冒就去拍片子,肺部有點小陰影,我婆婆就開始抑鬱,打電話給我們,哭哭啼啼,要是他老公有個問題,剩下她們,老的老小的小可怎麼辦。我婆婆一輩子沒有工作過,這輩子的意義就是生了倆兒子,溺愛至極,我老公愛喝糖水,十幾歲的時候,裡面六顆板牙全部拔了,換的不鏽鋼的,老二還在繼續。婆婆向我老公哭訴的時候,我們也同情,她一輩子依附於人,現在還帶個小的,如果公公倒下了,那這個家,不敢想。但又很氣憤,你不是20出頭懵懂的小姑娘,四十幾歲的人了,家庭條件在當地還算可以,兒子也出門上了大學了,你就不能為自己活一回嗎?非要再生一個,才能體現自己的價值嗎?以前不是很硬氣嗎?能生就能養,不要我們管,現在怎麼又慫了?我們要求不高,孫子你不帶就不帶,沒關係,我們只要你們健健康康的,不要讓我們擔心就好,但現在你們一把年紀了,還天天為了小老二憂心忡忡的,這身體遲早熬壞,最後還是我們收拾,我們真的也很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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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你們的文章,我心裡難受死了,我現在養的我姐姐的孫女,孩子是2013年9月生的,當時孩子父母沒有結婚,我簡單說說吧!就媽媽走了,丟棄孩子在我家,兒子想要孩子,可是他家沒人幫他,孩子的爺爺說給人,說了有六,七家,沒人要,不知道他們是什麼原因,我只有有人來家看孩子我心就痛苦不堪,最後沒辦法我和我家人說了聲我養小孩,這的才留下了,去年孩子爸爸犯事住監獄了,他們有打孩子主意,說把孩子給人家,人家不要車,還給一套樓房,說給誰相信了,孩子爺爺奶奶誰也不管他兒子,更不用說孫女,爺爺就是孩子6.7個月見過,到這會在沒有見面,你們相信還有這樣的父母,。所以我說不管做什麼事對的起自己的心就行,畢竟是人,他們不做人咱們還要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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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理解並支持那個姐姐。我也有個弟弟,現在我大學,他比我小16歲,他在外面出生的,一直和我媽在外面生活,那時候我高一,住校,我媽也沒跟我說她生了個弟弟,老感覺他是一下子就多出來的。

從來沒有正眼瞧過也沒有抱過他,因為他的出現,我放棄了畫畫,因為畫畫要好多錢,而他出生因為手有問題花掉了家裡很多錢。我無法原諒一個毀掉我夢想的人,包括我媽,雖然他是無辜的,但我更無辜不是嗎,生活費減少,也失去了追逐夢想的權利。

我媽疼他,我外婆疼也疼他,我家親戚都疼他,我也不再是那個桌上有雞就能吃到雞腿的孩子,我只有我爸。我想,他也不缺一個喜歡他的姐姐吧!

我承認,我不是一個好姐姐,沒有盡過一個姐姐的責任,但我不後悔,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對了,他是試管嬰兒👶,跟我並沒有正統的血緣關係,跟我爸也沒關係,這就是為什麼我爸最疼我的原因。

以前討厭他,現在不會了,因為不屑,各自安好吧,祝福我,也祝福他。


敷衍aaaaa


我小學同學15歲時,妹妹5歲媽媽車禍去世,她爸後來找個女人,不幸的是她父親在她21歲那年癌症去世,走前交代她把房子賣了,分三份給後媽一份,剩下她姐兩生活費,現金治病都所剩無幾。後媽沒幾天就走啦!就告訴她房子賣了告訴她回來拿錢。當時民政局的給兩條路,自己養,每月給幾百的補助,第二送省孤兒院政府管,上學管到大學畢業(當然是得自己考的好).我同學本身沒有什麼工作,又是在農村,她考慮農村的教學條件,和自身的能力當時的能力,狠心給妹妹送孤兒院,現金給妹妹存著,她出門打工掙錢。那時她妹妹特別的恨她,後來她結婚時給人家的條件就是,寒暑假能讓妹妹有家可回。現在妹妹都成家啦!條件好,特別理解她,總是小媽小媽叫著,條件也比姐姐好,還總幫襯姐姐。我同學沒事還總唸叨呢!她不恨了就滿足啦!


廉佳人


我有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我22歲,弟弟4歲不到,去年剛結的婚,心裡實在不爽,他們總覺得我有義務給他們錢養兒子,就連結婚坑了男方不少錢不說還一分陪嫁都沒有,過年去拜年作為第一年女婿拜年,好菜都沒有(元宵就五個菜還沒大菜),還總說我們給少了,按道理第一年他們也得給我們一些錢啊東西的,這些我都不計較,回老公家前二天說要去我自己外婆家住上一晚還被說了一頓,後面就沒給我弟錢,因為結完婚哪天離過年不遠給了弟弟600塊,親爸後媽一人包了1200的紅包給他們。拜年就想算了不包了。回去當天就打電話過來把我說了一頓,實在氣不過就把他們全部拉黑了,覺得我爸不是我親爸,我肯定是撿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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