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老太太在斑馬線摔倒了,和司機有關係嗎?

風吹落塵


首先我們需要肯定的是,國家的法律沒有規定老年人不許上街,更沒有規定年輕人不許開車,同時規定機動車走機動車道,行人走人行道,也就是各行其道。



但是,終有一個矛盾,那就是行人過馬路的問題。

所以在馬路上出現了一條生命線,那就是供行人過街的斑馬線,交法裡明確規定,機動車遇到斑馬線的時候,一定要減速慢行,禮讓行人,這個禮讓並不是勸說你讓行人優先通過,而是機動車的駕駛員你必須按照交法的規定,待行人通過後,你再通行。


這個行人,他也許是個年輕人,可以快步的通過斑馬線,縮短機動車的滯留時間,他也許是一個身體健壯的老年人,可以可以疾步而行,不耽誤你的同行。但是,若是遇到一個步履姍姍的高齡老人,勸你要耐下心來,待那個步履姍姍的老年人,通過斑馬線後,你在起車通行,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至於題主提出的一個老太太過斑馬線的時候跌倒了,問你與司機有關係嗎?

其實這事兒你還真別打馬虎眼,如果要是你給颳倒的,對不起!百分之百的責任由你來承擔,如果要是你來個急剎車,把老年人嚇到,對不起!一切後果仍然由你來承擔,如果你大聲按喇叭,催老年人快走,而老年人在喇叭的刺激下跌倒,對不起!你攤大事兒了,你必須趕快下車扶起老年人,爭取得到老年人的諒解。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你禮讓了行人,那個老年人自行跌倒,與你沒有一毛錢的關係,現在滿大街都是監控,會證明一切,你完全可以心安理得的揚長而去,你也可以靜靜地等待老年人爬起,通過斑馬線。

當然,道德無需綁架每一個人,更不可能綁架開車的人,你可以不去扶起跌倒的老年人,因為助人為樂的人大有人在,他們會扶起老年人,把他帶到安全的地帶。

但是唯一的希望就是你不要責怪老年人,因為他們的腿腳實在不好,因為法律沒有規定腿腳不好的人不許上街,可以說他們也有上街的權力,更有通過斑馬線的權利。

而開車的年輕人,你們所需要做的就是慢行禮讓。



趙志軍001


司機在斑馬線前正常停車,老人過斑馬線倒在地上,鑑於前人的打碎牙往肚裡咽的教訓,還是謹慎處理吧!



第一,一定不要去扶,因為真的和你沒關係,你扶了,就怕萬一碰到“只講理”的家庭,到時候恐怕你就是想不服都不行了。

第二,就不要你去報警了,有完全不相關的好人會去在保證不挨訛的前提下報警的,因為你報警了,也可能成為第一嫌疑人的。

第三,雖然十字路口大多都有監控,但有監控也可能成為讓你承擔責任的證據,因為有一條“非接觸性交通事故”的交通法律條文,如果現場交警指揮你繞行通過,你就快走就行了。

第四,因為是“非接觸性交通事故”,保險是否報銷可能還有爭議,但一定不要先去墊錢看病,只等交警開具“交通責任書”,然後與保險公司去交涉解決。

這些可能顯得太不人道也不講道德,但事實是可以有效減少了好人沒好報的結果出現。希望可以幫到所有司機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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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老太太摔倒,你沒有扶起來一般沒有事;只要你扶起來了,有禮似乎也會有麻煩。這是一種社會現象吧,好人難做,但是你還是要做的,請關注:容濟點火器

中國是法治社會,凡事講證據吧,如果你在斑馬線上停車時候,沒有撞到老太太,你是問心無愧的,她自己摔倒當然是她的問題了。一般斑馬線地方都有攝像頭記錄的,報警後警察可以調出來取證的。

如果沒有攝像頭,可以找當時現場的證明人的,實在找不到證明人,還可以從一些力學角度分析她摔倒的角度和你停車的方向等環節找證據。

當然,如果你的車離她不遠,可能警察會判斷你停車的動作嚇唬到她了,可能也會有那麼一點關聯責任。

至於你停車禮讓,那是正確的做法,現在交規也要求這樣吧,和老太太摔倒是兩碼事了,並不會因為這件事撇清和老太摔倒的關係。


容濟點火器


為什麼叫做“禮”讓行人,這個禮字用得相當有道理,是要求你主動、自覺地避讓,而不是被迫地讓,因為搶不過去了,搞不好過後還氣鼓鼓地給行人罵一句“沒長眼啊!”像這個事兒,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只要你規規矩矩的,早早地就停下來,耐心地等著老太太過斑馬線,是老太太自己的原因摔倒了,那你肯定不用擔什麼責任。但是你打老遠就看到老太太要過斑馬線,你嫌老太太走得太慢,想搶在她前面過,一腳油門……結果沒搶過,然後一個急剎車,老太太因此驚嚇而摔倒,那不用說,你的責任;或是你是停在斑馬線前,但你按喇叭催老太太導致的摔倒也是你的責任……類似的案例有很多,禮讓行人必須是發自內心才行。


崔大乘


首先這個問題的前提是,車已經停在了斑馬錢前禮讓行人了,“禮讓”二字就證明並沒有冒犯到行人而且在保持在合理距離,老太太的摔倒和司機就沒有直接和必然關係。如果老太太摔倒時有行人或者警察發現並及時伸出援手,及時就醫早日康復指日可待。但是如果當時只有司機一人在場,那從人道主義精神的考慮應該伸出援手。社會心理學裡有一個很著名的實驗叫“旁觀者效應”,指周圍的人越多,越沒有人出手相助,當有其他人在場時,人們在行動前就比單獨在場時更加小心的評估自己的行為,把自己準備做出的行為和他人進行比較,以防出現尷尬難堪的場面,於是當他人不採取行動時就會對個體的幫助產生社會抑制。越多人“不介入”的態度,讓老太太離獲得幫助越遠。而僅有一人時往往人們普遍較少時間反應利弊。


顧胖er


如果老太太說因為你按了喇叭,受驚嚇才摔倒的。你怎麼辦?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你沒按過?如果你沒有行車記錄儀。基本可以說死定了。即使有記錄儀能證明方時沒按,只要你下車伸手,交法裡還有一條叫無過錯賠償適用於你。即使你一點毛病也沒有,照樣可以判賠10%。你沒地方說理。

當你的權益,完全取決於對方的良心,取決於對方的一張嘴!你惹得起嗎?搗得清哪個亂嗎?

不是不想扶,不願扶,不是冷血。是真心不敢扶。扶不起。生活本苦,為了自己家人和孩子,為了不豐滿的錢包。繞過去吧。如果僥倖事後沒被告了,已經算便宜了。


實現一個曉目標


看離的近還是遠。如果離的近,就是不怨司機,怕也要費一番口舌。

如今做好人難,做一個好心人更難。也許你真的想幫助一個人,但有時弄不好,你就是個說不清的“肇事者”。

現今碰瓷的也多,也真難區分真假。法律也強調同情弱者。只要你拿不出有力的證據,最終多少你得“贊助”點。

這樣的結果,也讓好多本是熱心腸想真正幫助和救助的人涼了心,因為有時好心並沒得到好報或認可。弄不好攤上一個說不清的官司,還要搭上一筆錢財。


這片白樺林


你這個問題就有問題。

現在的風氣就被這樣的思維帶壞了,老太太摔倒了就應該誰看到誰把她送到醫院,家屬應該感謝好心人。

可是現在這樣的人越來越少,一個是社會風氣變了,再一個南京那次判罰。

法律講證據怪誰,而不是主觀臆造。

現在要求監測和錄像全覆蓋,是誰的責任誰付,估計好人有好報。

大力打擊社會假醜惡現象!


快樂的小大夫


看老太太告不告司機了,如果老太太要是吿司機,根據中國的法律,司機就有責任,因為至少司機的承擔10%的無過錯補償!老太太要是說,我一下子看見了10輛氣車把我嚇倒了!老太太就應該獲得100%的補償!


王香朵


當然有關係,我說的是社會道德關係。

從法規上講,機動車並沒有直接或間接接觸到行人,因此不用擔負任何責任。

但是從道德上講,每個人遇到這總情況都應該去停車幫忙,至少撥打122急救,或者在道路上放置警示標誌,防止老太太受到二次傷害。

社會在進步,我們每個人也需要去進步。

不能因為個別人的無得行為,損害了整個社會的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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