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夥被抓,托人到派出所「打探」消息,警方打掉撬盜電動車團伙

同夥被抓,託人到派出所“打探”消息,警方打掉撬盜電動車團伙

示意圖



楊某某轉移盜竊電動車被民警當場控制,他的同夥託人到派出所“打探”消息,結果被民警一舉抓獲。蓮湖警方由此挖出了一個撬盜、轉移、銷贓電動車的四人團伙,追回電動車3輛。

10月10日晚8時許,公安蓮湖分局桃園路派出所接到報警,轄區團結東路一火鍋店門前,一輛電動車被盜。接警後,民警趕往現場。報警人王女士是火鍋店店主,她說當天下午4時許,她將電動車停在店門前,後來發現電動車不見了。王女士說她之前曾丟過一輛電動車,因此一月前又花3000元購買了一輛電動車,並且還安裝了定位裝置。而此時王女士的手機定位顯示她被盜的電動車正在蓮湖區西二環土門附近。

民警立即帶領報警人趕往土門,警車行至團結中路東口時,王女士指著停放在路南側道沿上一輛電動車說,那就是她被盜的電動車。旁邊一名中年男子正在翻看電動車車座位下的儲物櫃,民警快速衝下警車將該男子控制,並帶回派出所審查。經審查,中年男子楊某某,現年49歲,系陝西省涇陽縣人。楊某某稱事發時他剛好路過團結中路,一陌生男子問他是否要買電動車,他剛看了一下電動車民警就來了,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呢,而賣車的男子也不知到跑到什麼地方去了。

民警通過查詢發現楊某某曾因兩次盜竊電動車被判過刑,因此他所說的事發經過根本不可信。就在民警加大力度對楊某某審查期間,一名男子到派出所打聽楊某某情況。民警質問對方消息從何而來。男子承認是一姓王的中年婦女委託他打聽的,而且此人就在派出所附近等消息。民警立即帶男子外出,將在派出所附近等待消息的中年婦女王某某帶回派出所。

經審查,王某某現年39歲,西安市無業人員。她供述稱10月10日上午接到一名“兄弟”小屈的電話,說搞到(指盜竊)一輛電動車讓她來收。因她當時有事脫不開身,就電話委託楊某某和“兄弟”小屈碰頭收車。楊某某得知王某某被民警抓回後,只好供認了他幫別人將撬盜的電動車接手後準備拆掉定位裝置進行銷贓的犯罪事實。

10月12日,楊某某、王某某被公安蓮湖分局刑事拘留。隨著調查的進一步深入,民警確認了王某某“兄弟”小屈的真實身份。屈某某現年33歲,商洛市商州區村民。10月17日下午,民警在西二環一住宅小區門口將正在盜竊電動車的屈某某抓獲。並當場繳獲被盜“綠駒牌”電動車一輛,撬盜電動車工具——T型手柄尖頭改錐。根據屈某某供述,半小時後民警在桃園西路一住宅小區門口將其同夥張某某抓獲。並當場查獲張某某騎行撬盜的黑色新日牌電動車一輛,和撬盜電動車工具——T型手柄尖頭改錐。

經審查,屈某某和張某某均為吸毒人員,張某某曾因兩次盜竊電動車被判刑。他們作案手段均為用T型手柄尖頭改錐直接撬開電動車車鎖實施盜竊。10月18日,屈某某、張某某被公安蓮湖分局刑事拘留,追回的三輛電動車也已發還失主。民警提醒市民,普通電動車環形鎖不足以防住撬盜賊手,有條件的最好給車輛安轉定位裝置,這樣便於警方能在第一時間追回被盜電動車。

西安晚報記者王海鵬 實習生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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