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艦撞擊是否可以視爲開戰?

李秋橙


直接開炮才叫開戰呢!軍艦撞擊是嚴重警告。但不可否認是最接近於開戰的一種警告。



之所以說這種警告卻是最接近於開戰狀態的,是因為如果撞了之後你還不走,那下一步就可能動槍動炮了。比如9月30日美國凱迪特號驅逐艦進入我南沙12海里區域搞所謂的“航行自由”,被我蘭州艦警告之後,美艦繼續“航行自由”,我蘭州艦直接迎頭衝擊,美凱迪特號驅逐艦隻能躲開,隨後撤離。

事後美國方面指責我方行動“危險而不負責任”。知道危險就好,但是下次再來還是自負責任的。

軍艦撞擊雖然看起來火藥味十足,但是卻是避免兩國之間陷入戰爭的絕妙辦法。反正口頭警告無用,為此爆發戰爭也不明智,那就只有一頭撞上去——你躲開就好,不躲開?船體受損事小,國威受損事大,而且還是在別人地界上被撞的,那種感受類似於流氓去撩人家媳婦被人揍了一頓,說戀愛自由誰買你賬?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

英雄艦——蘭州號導彈驅逐艦(052C型)。

其實美國就是這樣不長記性的國家。全世界絕大部分都接受12海里的領海範圍,就他家認同3海里,意思就是他把航母開到人家門口3海里的地方都應該被允許。所以頻繁把軍艦開到別人領海搞他的“自由航行”。遇到些軟柿子,去了也就去了。遇到些硬茬,被撞也只能白搭。在前蘇聯和俄羅斯的領海,美軍艦被俄軍艦迎頭撞擊的事件不勝枚舉。不多說,但是這次事件,讓美國又遇到了一個硬茬,就是我們。

丹東艦。滿載排水量1900噸。航速25節。

其實,這並不是我海軍對美軍艦採取撞擊行動的首次。2015年5月,美國一艘濱海戰鬥艦駛入我領海內,我丹東艦(053H型護衛艦)奉命驅離,警告無效後,我丹東艦朝著美艦直接加速衝擊,美艦見狀趕緊發出“誤入”信號後轉身駛離。

在國家利益面前,任他何方強敵來犯,都應強硬反擊。


獨釣寒江


不會視為開戰,軍艦互相撞擊是一種非戰爭的對峙行為,也是一種有效的對付過界船艦的方式,東亞某國就曾經用這種方式在南東等方向的海域使用撞擊方式驅離過J和Y兩國的船艦,取得了很好效果。

美蘇軍艦撞擊。


歷史上著名的我艦奉命撞擊你艦發生在黑海上的美蘇兩國軍艦之間,當時一艘蘇聯海軍的1135型克里瓦克級護衛艦在黑海上對一艘美國海軍的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進行驅趕,無奈只能採取撞擊戰術終止對方的軍事行動。

珍貴歷史影像。


在東亞某國海軍航母戰鬥群第一次進入其南部某海域的時候,當時有一艘美國巡洋艦前來該區域,為了阻擋他,當時某國海軍一艘坦克登陸艦一下子橫在了美國巡洋艦的面前,阻擋了對方前進的航線,保障了戰鬥群的正常訓練。

被商船撞傷的伯克級驅逐艦。


所以採取撞擊這一手段是一種非戰爭的和平手段,主要用於在不想激化問題時,採用非交戰的手段來達到驅趕對方離開的目的,不過使用這一方式在顯示出強硬的同時,也需要注意保護好自己,最好用船頭撞對方船身,這樣才會把撞擊的力量傳遞到對方身上,防止自己的損壞。


海事先鋒


由國際法規定,如果想要對他國開戰的話。那麼必須是要進行宣戰的,一方或是雙方都做出了已經和對方開戰的行為外,其它並沒有什麼途徑是可以視為開戰的。當開始宣戰後就預示著不達到自己的戰略目標是不會停手的。軍艦撞擊無非是一種挑釁行為,只是選擇撞擊,並沒有開火,可見並不是真的想要開戰,只不過是一種挑事的乖張舉動。

但是如果要是有別國的船隻入侵本國的領海,那麼就要有不一樣的處理手段了。當他國的民用船隻進入本國領海,那麼一般採用的是對船隻進行喊話等行為,一般由海岸的執法局進行驅趕。

可是如果他國的軍艦進入我國領海,這個時候的問題就十分嚴重了,必須由軍方進行交涉。如果遇到拒不離開的情況,還要出動外交部對他國相應的負責人進行提問,讓他國軍艦離開我國領海。

美國經常打著航海自由的幌子,頻繁的進入有爭議區的領海,明著說要捍衛自己的航海權利,其實不過是為了蒐集情報,及時的監控各個地區的軍事力量和戰略佈局。根本不把聯合國的海洋公約放到眼裡,令各國人民痛恨不已。

不過美國艦長最怕的就是軍艦撞擊,美國部門規定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軍艦撞擊,該艦的艦長都會被罷免。在1988年的時候,美國與蘇聯的軍艦發生了撞擊,對於蘇聯來說沒有那麼多的理由。抱著說要撞你就撞你的態度,把美國的軍艦給撞了。因為蘇聯的艦體體積並沒有美國的大,這次的碰撞損失也比美國大,可是蘇聯想要的結果已經達到了。


紫龍防務觀察


1988年2月12日,蘇聯海軍“忘我”號護衛艦撞擊美國海軍“約克城”號巡洋艦的現場照片。


崎峻戰史






君山自在遊


不能視為開戰,只是雙方基於矛盾造成的維權方式。

就拿1988年,美蘇黑海撞艦事件來說。

不過當時並沒有“我艦奉命撞擊你艦”,應該是謠傳。

當時正值美蘇冷戰時期,實力差不多的兩大對立方几乎是一有機會就製造摩擦。那次撞艦也是因此。



美艦進入蘇聯境內,兩大陣營彼此態度強硬,但又不想開戰,於是撞艦無疑是比較穩的一種維權行為。

類似的還有2001年,中美撞擊事件,美方軍機進入我國境內,我方飛行員依法維權進行跟蹤警告,對方突然轉向撞到81192,最後造成我方飛行員王偉的犧牲,當時我們還不夠強大,不過事件處理的還算穩妥,美方道歉,中方將其軍機拆卸送回,事件算是結束。


如今,凡是實力相差無幾的國家或陣營,都知道開戰所造成的後果的嚴重性,就算實力懸殊,先開戰的一方勢必要引起國際社會的不滿,會成為眾人批判的對象。所以無論是強行入境一方,還是維權的一方,都不會開戰。

不到萬不得已,任何國家都不會大範圍宣佈開戰,那麼如何處理那些摩擦呢?

撞艦,就成為一個既能維護主權又能不會引起戰爭的方式。


CT罷了


我方奉命撞擊你艦,你方立即退後,立即退後…在遇到強敵越界挑釁時,在再三警告下還不聽勸阻之時,那麼軍人的血脈即刻賁張,衛國保家的尊嚴和榮譽不可以受以低視與輕辱,全速開車撞殘你這個小x養的侵入者…沒事,這不算作開戰,是戰前低級度的有限碰撞,得請"國際航海警察"來判定"撞船事故”責任方,呵呵,說笑了。這只是軍人勇氣的體現丶是維護國家領海安全與國家意志的體現~ 撞你又怎麼啦,還沒打你呢,到我家門口來撒野。 呵呵,洗洗睡吧,明天起來又是一個好天氣,有祖國強大的海空利劍在呢,我等小老百姓還擔心什麼呢?


聽雨129192961


軍艦對撞並不意味著雙方要發生戰爭,但是卻代表著一種憤怒。昨天(10月2日)美國媒體公佈在9月30日阿利伯克級導彈驅逐艦“迪凱特”號在闖入他國其12海里領海範圍之內,被該國導彈驅逐艦進行了近距離攔截。並且該報道,最近兩艦距離僅45碼(約41米),這幾乎就要相撞了。這件事幾乎快接近刷屏了。

對於軍艦相撞事件算不算開戰這個問題,我們嘮叨幾句。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算開火,更不算戰爭,只算是被侵犯的一方表達憤怒的表現。畢竟在非戰爭時期,無論是哪一國都不可能輕言戰爭。但是為了捍衛國家領海主權,那麼自然要驅逐那些擅自闖入12海里領海的外國軍艦。




而一般採用的方法,都警告驅離,通常在再三警告不聽的情況下,一般各國都要進行攔截。而撞擊也是一種攔截的方式,不過這種方式就是相對危險的方式了。畢竟高速航行的軍艦,相撞肯定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損,在這樣的情況下,一般都會噸位大的佔據的優勢多一些。



而發生在30日的情況是該國導彈驅逐艦隻有6500噸,而對方的則是9000噸的阿利伯克級。但是該國驅逐艦並沒有畏懼對方軍艦的噸位,勇敢的攔截對方的無理行徑。對於闖入該國12海里的美國軍艦進行驅離,而在45碼的距離上稍微一點就會相撞。


而美方經常以所謂的“航行自由”闖入他國領海,而其口口聲聲的就依據所謂的《聯合國海洋公約》這一國際法,然而美國並不是簽約國。感覺好笑吧,這就是美國的霸權,世界上的法律,能為美國所用,那就利用,不能用那就拋棄。下面圖片是相關公約內容部分。




但是對於一個國家的主權,各國都有不同的維護方式,世界各國都是普遍按照規定的12海里領海基線為基準的。所謂的“無害通過”“和航行自由”完全是兩回事,美方恰恰就是打模糊戰略,意圖通過這樣的行為,為自己無端冒犯他國做法理掩護。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

所以對於美方這樣的無理行徑任何國家都要堅決反對,並且任何國家的軍艦也是堅決捍衛自己國家的海洋領土權益。不會讓美方這樣肆無忌憚的亂闖他國領海基線,更不會讓國家主權任意踐踏。我們也要為我們國家的海軍官兵們的英勇點贊!!!


淡然小司


一國軍艦用“撞擊”的方法驅離侵入本國領海、領水內的他國軍艦,是一種宣誓本國主權的非戰鬥行為其目的並不是要將對方撞沉,更不是向對方“宣戰”。而是通過逼近和切入航道的方式,讓對方知難而退。在實際操作中,“撞擊”不是目的,反而恰恰需要己方軍艦的高超操艦技巧,既能讓對方感受到威懾,又能避免真正的碰撞。一旦真正發生碰撞,可能會造成如人員傷亡,艦上武器爆炸、艦艇失火等,因而引發一些雙方難以預料、難以控制的連鎖反應,導致軍事和外交上的危機。而這往往是前方指戰員所不希望看到的。所以,用“近身驅離”“撞擊”的方法,實際上非常考驗指戰員的臨機應變能力和全體艦員的專業素質。

冷戰中,蘇聯黑海艦隊驅逐艦對美國巡洋艦的撞擊是一個例子。這一事件中雖然發生了撞擊,但是由於蘇軍艦長指揮得當,兩艦都未造成嚴重損失。


萊茵的黃金


軍艦撞擊戰術,是非戰爭狀態下對敵方入侵艦艇的驅逐方式。當然這也是在一系列溫和警告手段之後採取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很多國家的海岸警衛隊和海警力量裝備的艦艇,都在船首和艦艇兩側附加了撞擊和防撞設施。

撞擊警告戰術,看起來是一種“魚死網破”的對抗,但實際上卻是避免海上突發矛盾升級升級的有效步驟。是在不開火的前提下,體現了一個國家海軍維護權益的意志。以這種看似“危險”的方式警告提醒入侵國海軍艦艇失去並“知難而退”。

不過海上撞擊戰術,在力量懸殊的雙方之間發生,那麼結果可能就不同了。強勢的一方很可能以此為藉口開火甚至擊沉弱勢方的艦艇。這就是為什麼海上對抗要講究“勢均力敵”原則。在大國尤其是霸權國家眼裡國際法是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予以解釋的。

冷戰至今,美國與蘇俄海軍的空中/海上對抗時有發生,而且釀成了很多事故,但沒有一次引發戰爭衝突。因為雙方誰都不敢“因小失大”。中國~遼寧號航母首次到南~海執行遠海演訓時,美國巡洋艦試圖冒險穿插航母編隊,我海軍坦克登陸艦果斷採取撞擊戰術將其逼退。事後,美方解除了兩名巡洋艦指揮官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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