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3岁小孩因触碰限高栏而死,如果后车当时按喇叭提醒前车,但小孩还是死亡了,后边的车需负责吗?

足下之地


首先,得看后车按喇叭的行为是否违法。作为一个正常的驾驶人,发现前方危险驾驶行为,出于道德义务提醒,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何况非禁鸣区域,按喇叭不违法。所以后车不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本案的结果是驾驶人危险驾驶行为导致的。放任未成年人把身体露出天窗,是一种极为危险的行为,驾驶人应当预见到很可能会发生事故,但是驾驶人没有制止,说明其主观上是重大过失甚至是故意。有因果关系的是驾驶人的行为,而不是别人按没按喇叭。

再次,本案死者是未成年人,死者虽然不该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但是其毕竟才13岁,是限制民事行为人。其父母将其暂时交由驾驶人看管,驾驶人就应当尽到注意义务,起码不能放任未成年人做一些危险动作,明显,驾驶人没有这么做。

综上,我觉得本案的主责应该是驾驶人。

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一人以上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是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御史书苑


此悲剧后马上就有人提到,后车司机拍到了整个事故发生经过(行车记录仪)。作为好心人,后车司机事先可友好提醒小孩注意安全。

这样一来,又有假设来了——如后车当时按喇叭提醒前车而导致小孩死亡,需负责么?

唉,按理是不用负 责的,但现实版“假设”中,或许有一点麻烦。真希望我是杞人忧天,想太多了,应鼓励这种“好心提醒”。

2018年10月28日,江西新余。男子袁某驾车时,13岁的男孩钟某将身体伸出车顶天窗外(明显探出天窗不低)。当车顶通过限高横杠时,钟某与横杠碰撞造成其当场身亡。

仅从现场描述来看,我觉得大部分责任应在男孩自身上,其次是其父母平时在这方面的教育缺失,打小可能依贯了。

一个13岁的男孩,按理应该在读八年级了,却如此缺乏最起码安全意识,也基本可以说是“目无基本 法 规敬畏,有点放纵自己行为”,以致最终付出了生命代价!戒!

有消息称,一开始男孩是坐在其老爸车上的,后来强行来到有天窗的袁某车上。此时,司机袁某或同车人员有提醒其注意安 全的责任——但依我看,男孩的这等举动可算得上是熊孩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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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前的社会风气来说,如果后车鸣笛提示后那小孩仍发生同样事故的话,那后车可就真的惹屎上身了,分分钟会被告后车因鸣笛惊吓小孩而躲避不及造成事故,到时可就真的百口莫辩了。


布懂另一般


如果你是后车驾驶员,想提示前车有危险,试问该怎么提醒?唯一能做的就是鸣笛。在高速上,前后车距离起码100米以上。这么远的距离,对前车是没有用的。此处事故死者6成责任,前车驾驶员4成责任。没有安全驾驶,疏于观察路况。


勿忘我48506242


还好没有按喇叭,不然就有理说不清了!


蝶舞2137661769


自己没照顾好自己怪谁,


平安是福170524958


没有责任,要负责任的是孩子的家人,没有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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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按喇叭的全责,你不按喇叭他就有可能看见限高梁,你一按,他一回头,也卵,你全责,按喇叭的冤死了。


74yyWW


如果后车按喇叭,很有可能就会有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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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评论都有道理,是什么原因造成当今社会的复杂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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