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張「特殊收條」牽出一起貪腐案

2018年,對河北省秦皇島市文聯原黨組書記、主席李茂然來說,本該有著特殊的意義。到今年5月,他入黨就整整30年了。然而,也就在今年5月,秦皇島市紀委監委發佈了對他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

今年2月下旬,秦皇島市紀委監委接到舉報,反映市文聯主席李茂然存在“濫發獎金、以開筆會為名收取潤筆費”等多個問題。當天下午,市紀委監委立即召開線索排查會,成立核查組,對反映問題線索進行初核。

在調取相關資料時,幾張特殊的收條,吸引了辦案人員的目光。“2017年8月至11月,李茂然寫下多張收條,先後將單位留存的若干幅名人書畫作品拿走。”該市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單維彬介紹說,當他們詢問市文聯辦公室工作人員收條上提到的書畫作品具體去向時,對方卻表示毫不知情。

事出反常,必有蹊蹺!辦案人員立即將這一情況作為重要線索,向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進行了彙報。

“一定要查清查細,如有違紀違法問題,絕不姑息!”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劉新宏堅決地說。

“這些書畫作品究竟是拿出去進行文化交流了,還是被私下賣掉了?”帶著種種疑問,辦案人員對李茂然進行了談話核實。“我確實在單位拿走了兩幅畫,委託開文玩字畫店的曹某賣掉了。一共賣了18萬元,對方先給了3萬元定金。”面對辦案人員,李茂然沒有慌張,“單位駐村扶貧工作組需要錢給村裡修橋,賣畫的錢都當做扶貧款了,這事在開會時跟單位的人打過招呼。”

通過與市文聯其他相關人員的談話核實,似乎印證了李茂然的話。可讓辦案人員感到疑惑的是,“市文聯收藏的名家作品,真的只值十幾萬元?”“為何李茂然在賣掉畫之後,不將錢交單位入賬,而是直接給了駐村工作組呢?”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第九紀檢監察室負責人郭曉明敏銳地察覺到這件事“不同尋常,有案可查”。

“此案可能涉及變賣國有資產,我們一定要查深查透。”在案情分析會上,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張全凱說。

在調取銀行記錄後,辦案人員發現,李茂然的銀行賬戶上有多筆大額資金往來,且其交易明細中的對手信息與曹某的銀行賬戶對手信息有重合,交易時間與他賣畫的時間基本吻合。

為查清書畫作品究竟賣了多少錢,辦案人員順藤摸瓜,趕赴江西南昌找到了買家,得知了畫作的賣價。經核實,兩幅畫共賣了60萬元,其中李茂然個人得到42萬元。

完整的證據鍊形成之後,5月17日,經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決定對李茂然採取留置措施。

到留置場所之初,李茂然依然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不僅不承認賣畫謀利的事實,還要給單位寫信,安排下半年工作。經過辦案人員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並拿出大量證據後,他終於低下了頭。據其交代,為償還個人欠款,他便打起了單位留存的名人字畫的主意,以各種理由先後將多幅字畫拿走,其中3幅畫獲利50餘萬元,其他字畫因失火不慎燒燬。

“以前覺著違法距離自己太遙遠,直到今天才知道違法就在一念之間。如果自己沒有強烈的紀律觀念和法制意識,早晚是要犯錯誤的,可惜現在才明白這個道理……”在悔過書中,李茂然寫下這段話。

問題查清後,李茂然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8月30日,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法院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李茂然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楊大偉 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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