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2男子吃夜宵爲搶著買單,竟然打起來!撞到「槍口」被抓!

10月29日,蕭山警方根據杭州市公安局統一部署,在全區開展“雷霆3號”集中統一行動。行動期間,有2名男子在吃夜宵時打架,不幸撞到了“槍口”上,一人掛彩,一個被拘留。

張某(38歲,安徽人)和易某(29歲,河南人)是蕭山北幹街道某工地的工友,平時關係不錯。

凌晨,兩人和幾名工友相約去一家土菜館吃夜宵,酒足飯飽,張某率先起身,悄悄去前臺買單結賬。

蕭山2男子吃夜宵為搶著買單,竟然打起來!撞到“槍口”被抓!

▍網絡圖片

沒想到錢剛付掉,易某也恍恍惚惚地過來,對老闆說他來買單,老闆說前面的顧客已經付過了,可易某卻不依不饒,堅持要由他買單,甚至還藉著酒勁,埋怨起張某。

“怎麼?看不起我啊!”

張某也不甘下風,回懟道:“怎麼,我請你還不樂意了?”

兩個人就這樣你來我往,漸漸從口角引發成肢體衝突,拉拉扯扯中,張某將易某一把推倒在地,還上去踢了幾腳。

蕭山2男子吃夜宵為搶著買單,竟然打起來!撞到“槍口”被抓!

▍民警帶著易某回到飯店調查情況

見有人打架,周圍群眾趕忙報了警。

很快,正在開展“雷霆3號”統一行動的北幹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此時,張某已經離開,易某滿身酒氣坐在地上,口中說著胡話,右手上受傷流著血。

民警找來張某並將2人一起帶回派出所調查。

在派出所,易某酒醒後就斷片了,不記得之前發生了什麼,而張某則堅稱自己下手沒有多重,易某右手上的傷自己不知情。

通過後續調查,原來張某走後,易某又耍起了“酒瘋”,跑到附近一小區的保安室,用右手打碎了一塊窗戶玻璃,自己的手也受傷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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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某喝醉了一拳砸向玻璃

目前,張某因毆打他人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而易某打碎玻璃的事也將面臨法律責任,案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兩個平時關係不錯的朋友,卻因為搶著買單大打出手,結果一個被拘留,一個掛彩。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估計兩人的腸子都要悔青了。

所以!警察蜀黍在這裡鄭重提醒:

都不要打架啦!

現實生活中

很多人以為的打架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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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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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打架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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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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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打架的結果往往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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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嗎?

1.把對方打成輕微傷的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把對方打成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把對方打成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警方提醒:

過量飲酒有害健康,

而且喝高以後,

上面的這些打架成本,

你可能都拋之腦後!

所以,飲酒要適量!

打架成本要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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