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去世怎麼辦?怎麼處理保單?

律師說財富傳承


1.很多保險公司要求投被保人必須是直系親屬,不可以隔代投保。比如爺爺不可以為孫輩投保。只能父母配偶子女為被保人投保,也可以是投被保人是同一人。2.要看買的什麼險種。如果是重疾險,比較早以前是沒有投保人豁免功的。現在的重疾險種大多有投保人豁免功能。所謂豁免功能也就是說投保人患保險合同指定的重大疾病或者身故高殘了,合同繼續有效,不用再交保費,被保人同樣享受保障。其他比如意外險,理財險,消費者醫療險大多沒有豁免功能。針對這種情況,可以更換投保人,繼續交費,合同繼續有效。3.還有種情況,投保人去世後,被保人以及家庭無力承擔繼續交保費,如果沒有投保人豁免功能,可以選擇終止合同,退還合同現金價值。4.保單貼現。國家今年一月已經出臺保單貼現管理暫行意見,大概一兩年後將會出險保單貼現公司。可以由保單貼現公司代為繳納保費,但是受益人將變更為保單貼現公司。被保人患重大疾病或者身故,合同中的對應賠付金額受益人為保單貼現公司。當然,在承接貼現業務的時候,保單貼現公司將會按照一定的比例給予被保險人現金價值。


1972往事如煙


首先,要看投保人的身份,比如是否同時是被保險人。

如果即使投保人又是被保險人,那麼就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按照身故權益來處理保單。有些保單還要看是因為什麼原因身故的,比如如果是因為重疾身故,可以領取重疾保險金(有些產品身故利益低於重疾利益),如果是意外身故意外險就可以領取。以此類推,要具體產品具體分析。

至於身故保險金如何分配,就要看當時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是指定了受益人,那麼就歸受益人所有,如果沒有指定,寫的是“法定”,那麼按照遺產處理,如果有債務糾紛,這筆錢可被優先用於償還債務。

如果只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是其他人,那麼儘量在去世前辦理好,如果等到去世後辦理,會比較麻煩,可能涉及到遺產繼承問題,需要所有有有繼承權的人到齊來辦理。

也在這裡提醒,老人為孫輩投保,或者長輩為子女投保,都可能存在這個問題,建議在孩子成年後,儘快辦理投保人變更業務。


大貓財經


投保人去世怎麼辦?

我是律師說財富傳承,從法律的角度解讀保險是我的專長!


舉個栗子,張先生40歲,2015年請保險經紀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儲蓄、設立資金池),為10歲獨生子向一家保險公司設計並投保了一份增額終身壽保單,10年期,每年繳費50萬元,指定受益人為自己及妻子,均為第一受益人,各佔50%,今年是第四個繳費年度,但張先生不幸意外去世。目前總計繳保險費200萬元,保單的現金價值為1608850元,身故保險金320萬元。


應該如何處分這張保單呢?

首先,張先生生前是用夫妻共同財產繳納的保險費,投保人是張先生,對保單的現金價值享有處分控制的權力,也是建立在保單的現金價值同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前提下,所以張先生去世,保單的現金價值的一半屬於其遺產的範圍。

能夠繼承張先生遺產的繼承人有妻子、兒子、父母,享有均等的繼承權利和份額。

其次,幾位繼承人可以協商其中一人變更為投保人繼續履行這張保單的權利和義務,即新投保人繼續按年繳納50萬元的保費,繼續享有對保單的現金價值的處分控制的權利,繼續可以指定受益人及順序、份額。

第三,張先生如果在生前指定了第二投保人,則可以毫無爭議的將保單的權利義務指定給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第二投保人,避免了保單解除的風險,也避免了保單的現金價值在紛爭中分割的風險。當然有投保人豁免的產品,不必擔憂續期交費的問題。



有人會問總計繳納了200萬元的保費,目前卻有320萬元的身故保險金,為什麼一定要分割保單的160萬元現金價值呢?

這張保單是以張先生10歲的兒子的生命作為標的,如不幸身故,則可以領取保險金320萬元;如果投保年度第五年身故,可以領取保險金400萬元;至第十年可以領取的保險金是800萬元。這個保險金是由投保時指定的受益人按次序、按比例領取的。

保單的現在的情況是作為投保人的張先生去世了,這一事實不屬於保險合同保障理賠的範圍,即320萬元保險金對應的理賠事實應該是張先生的兒子去世,而不是其自己去世。


如果張先生及其兒子都沒有發生意外,必竟發生意外的概率是非常低的,而一個人活到終老是常見的,尤其是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和未來,人們長壽應該是常態。

10年後,這張保單的繳費期滿,現金價值應該是591萬元,張先生的兒子20歲了,可以每年通過減保取現的方式領取3%的利息(複利哦),接近18萬元用於學習、創業或者生活,起點不一樣,我想張先生的兒子的結果也不一樣!

張先生的兒子不一定要用到這張保單,張先生是用來未來養老的,等到60歲——想退休也可以提前哦,這張保單的現金價值是826萬元,仍然可以每年通過減保取現的方式領取3%的利息,這筆錢每年是25萬元。說到這裡,張先生或者其兒子都是在每年花費利息,本金是一直沒有動的,而且隨著歲月的飛漲,保單的現金價值仍然在一年比一年多,那怎麼辦呢?留給張先生的孫子或者提前一次性支取(大概會有900到1000萬元哦),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吧!


有錢是任性的,所以還有一種可能,張先生一直沒有領取保單的現金價值,10年繳費滿期後沒有領取現金價值3%的複利、20年後沒有為了解決有品質的養老生活而領取現金價值3%的複利。而是一直到了自己88歲的時候才想起有這麼一張保單,看看吧,現金價值已經是2100萬元了,這第多錢都沒有想到去花,是應該哭還是應該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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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財富傳承


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投保人,被保人不是同一個人。要分幾個情況分別處理。第一,保險費已經交清,一般就不需要去處理了,因為保的是被保人,保險合同按保險責任繼續生效;第二,保險合同附加了豁免投保人身故險的,去保險公司申請豁免保費,餘下未繳交的各期保險費就不需繼續交費了,保險責任繼續生效。第三,保險費未交完,又沒有附加豁免投保人身故保險的,就看這份保險還要不要繼續。要繼續的,就要變更投保人,不繼續,就要退保,這個需要提交的資料比較複雜,就只能說按照各家保險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一提交吧。在這裡只能提供一個建議,如果投保人不是因為意外,猝死這樣的原因去世,而是先罹患重疾,或者患病往不好方面發展,為免日後麻煩,在適當的時候,趕快去保險公司辦理投保人變更吧。原投保人身故之後的變更投保人,或者退保,涉及遺產繼承的問題,手續繁複,比領取身故金,重疾保險金這樣的要複雜多了。


a福affa


一張保單裡有三個關係人: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

一,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都是同一人的情況下,投保人死了,保險公司賠付出的身故保險金由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二,投保人,被保人是同一人情況下,投保人死了。1保單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賠付出的身故保險金給受益人。2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賠付的身故保險金作為遺產,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三,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況下,投保人死了,這種情況相對複雜。1,保單可以變更保單人。2,保單內現金價值視同投保人投保人,如有爭議,繼承人可提議保單現金價值分割繼承。3,如有債務,保單內現金價值產為遺產償還債務。

所以保單裡的三個關係人,設置不同,結果也不同,個人及家庭都應在不同環境下作出相應的變更。


賈慕船長


現在很多人都特別有保險意識,每個人都給自己或者家人買了商業保險。那麼很多保單呢,都會面臨這樣一個問題:就是投保人在繳費期間如果突然去世的話,那麼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該怎麼辦呢?


首先,如果投保人買保險的時候購買了投保人保險費豁免。保費豁免——在繳費期間,投保人發生疾病或意外不幸身故的情況下,可以不用再繳納保費,合同仍然有效的。

其次,如果沒有購買保費豁免。被保險人可以自己去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


新一代農民小張


投保人意外去世怎麼處理保單

這個問題要分兩種情況來回答:

第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人的情況下,如果保單是指定受益人,那麼保險公司會對指定受益人支付保險金。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該保單權益就變為投保人的遺產,要按《繼承法》來繼承。

第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比如王總為王太太買了一份保險,受益人是兒子小王。假如王總不幸去世,這份保單權益就變成王總的遺產,如果王總的母親還在,是同樣有繼承權的。王太太想變更投保人,就需要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到現場簽字確認,並指定其中一人作為新的投保人。

為了防範投保人意外去世的風險,有些保險公司推出第二投保人,就是當第一投保人意外去世,第二投保人可以繼續行使保單權益,避免了因繼承導致的麻煩。


如果您有不同意見請留言。


簡淨軒語


有豁免就免交,沒有就換人繼續交


丹霞小小博


看樣子你說的投保人不是被保險人。

這也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帶有投保人身故豁免的保單。這樣的保單,投保人去世後,要到保險公司申請保費豁免。保費豁免後,這份保單不用繳納保費,而保單繼續有效。例如,太平洋保險公司的少兒超能寶就是這樣的險種。

第二種是沒有投保人豁免條款的保險。投保人去世,可以變更投保人。


小帥影視


投保人去世,如果保險沒有投保人豁免功能(現在好多保險有這功能)。退保是不合適的,會有損失。只能更換投保人,如果新的投保人覺得壓力大,可以申請減保。另外為了避免投保人身故產生了糾紛,保單受益人最好指定,儘量別法定,因為真要出事少一個人簽字也拿不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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