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車上的其他人會擔責嗎?爲什麼?

蘭溪250


首先是紋身男在整個事件過程中表現有目共睹,他的同伴行為從法律上應不應該負法律責任這點我認為不會有責任的,因為他同伴一直沒有過多參與與阻攔,這點視頻中看很清楚,我反到覺得他同伴如果在紋身男跑車裡拿出大砍刀時加以及時阻攔的話,電車男就不會被砍傷同時紋身男也不會讓電車男反轉自衛反擊與紋身男斃命,整個過程發生紋身男的同伴起到了不負責任阻攔才讓事件擴大發生大家看到的結果,當然,紋身男自身問題起到重要性,再換角度看如果他的同伴如紋身男般囂張跋扈,那

死的人絕不是紋身男,而是~電車男,通過這個事件可以反思反思,人的朋友與隊友之間真不是隨便可以共處地,整不好會互相牽連,更甚者會送命啊!所以很相信一句古話~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向陽花52298


崑山我龍哥,人狠話也多。

十年牢獄飯,勞改沒白乾。

見義勇為獎,別墅牆上看。

十九元墨鏡,全身花紋滿。

抖音爆款發,金鍊脖上閃。

腕戴淘寶表,腰間艾瑪拴。

流行緊身褲,緊勒蛋想哭。

裝備我最強,路上我最拽。

寶馬配偃月,功夫了不得。

路遇破兩輪,敢擋寶馬車。

髒話不離口,寶刀不離手。

眼紅胡亂砍,看得人心顫。

誰知急兔子,情急也不幹。

危險在眼前,寶刀地上撿。

酒店維修工,家裡也很慘。

父親已去世,兒子病魔纏。

生活壓力大,家裡全靠他。

武功雖然高,也是怕菜刀。

朋友四處散,龍哥已昇天。


行走江湖的北鼻


實話實說:

一個是真裝逼,為了所謂江湖上老大的威風,打打人,耍耍刀,在小弟面前露幾手,

好以後揚名立萬,可能沒真往死了砍,進去過幾次,知道真的幹一大刀下去,又是好幾年的牢獄。只是裝過了頭,得饒人處不饒人,最後命喪無名人。

一個是真敢砍,忍無可忍,無須再忍,老實人發了怒,連自己也怕的。

兩個人都是悲哀的結局,一個想裝逼,命沒了,一個想過平凡日子,最後殺了人,求心理陰影面積?

人在江湖飄,最好不帶刀,能用拳的就不要用刀,能用口的就不用拳,能用文明禮義解決矛盾的最好不用口,事以了,且行且珍惜……!


點石成金177642669


3300

用戶db888818

這個不是單純的裝b,抖狠,而是擂肥,請查收視頻27秒往後看,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這個只是二十多年前的老套路了,只是接下來的劇情沒有往預訂方向發展。按套路先唬住自行男,說車撞壞了,賠錢,那知自行男,家裡窮,不想賠,於是動手了,腸哥一看僵持不下,出來裝b了,自行男不懂事,加上性格倔,腸哥個子小,還了兩下,這下子有點騎虎難下了,便返車上拿刀,本以為拍打兩下,威脅一下,就可收錢走人,不想劇情到這個時候升級了,腸哥一味的想充能,加上沒唬住自行男,面上無光,連著幾下下重手了,於是乎發生了一連串的錯誤劇情,後面的事情大家都清楚了,自行男撿到刀後,進行了一系列反樸,這裡視頻看得不是很清楚,第一刀估計是在肚子上,這就已經是致命傷了,第二刀是從上而下,也是在肚子上,這時候及時救治也許還來得及,但離死不遠了,後面的幾刀都是無觀緊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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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上老大叫龍哥,五次進宮九年多,

左邊青龍右白虎,縱橫崑山人人躲。

夜駕寶馬把酒喝,驚嚇白衣電摩托,

兄弟美女齊上陣,觸犯龍顏沒理說。

一言不合直接戳,提刀便砍不囉嗦,

盡顯江湖真膽色,刀刀見血好快活。

怎奈酒色體已弱,鋼刀未穩手中脫,

白衣健步將刃奪,手起刀落肚膛破。

一代梟雄大龍哥,自己非往死裡作,

白衣俠士正氣在,天理昭然世間播。



豬八戒三打白骨精


崑山檢察院、公安好樣的。不過這下北京亞太律師事務所的周保民(周垃圾)和德陽王葦(王垃圾)的不當言論就不好過了,他的言論是反正常邏輯思維的,黑白顛倒的、不正義的、思想是扭曲的、在社會上引起公憤,這樣的律師是社會的毒瘤、人渣、是律師界的敗類。所以建議律師界清除這樣的人渣,還社會一片良好風氣的淨土


凸凹aa小夜曲


我認為車上的三個人是直接導致紋身男死亡的主要原因,第一,你們駛入非機動車道,第二撞了電動車後,下來不是賠禮道歉,而是蠻橫無理,對電動車是又打又罵,致使紋身男開始一場耍彪的開始。開好車就牛逼嗎?老百姓就好欺負嗎?如果他們下來對電動車大哥說句對不起,電動車大哥能發火嗎?,欺負人欺負到家了。如果砍刀沒掉落的話,電動車大哥必死無疑。希望國家這次好好整治一下這幫沒人性的玩意,不要讓我們看到失望和絕望。


小小新娘花710


看視頻表面,應該沒有責任,但是要看他們有沒有案底了,如果一查有案底,就完了!









狼哥161507250


我們一直遵循一人做事一人當,其他人沒有參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他們也參與打鬥肯定也會承擔相應的處罰,這個案件劉海龍是罪魁禍首,他是導致事發的原因。

這是一起不該發生的悲劇,由於劉海龍的莽撞葬送了性命,最後判決於海明不承擔任何責任,屬於正當防衛,這個判決大家還是比較欣慰的,這件事似乎平息了但留給我們深深的思考,做人必須大度,寬容。

劉海龍第一次毆打於海明的時候,大家也進行了拉扯,只是掙脫後大家也沒有太在意,感覺劉海龍不會吃虧,第二次拿刀的時候大家還是進行了勸阻,但無濟於事,囂張的劉海龍根本不可理喻,這種人不可能講道理的,法律在他們腦子裡非常模糊,似乎無關緊要,劉海龍這種秉性的人,平時也是那種囂張跋扈,在一起玩的都怕他,誰也不敢惹他,所以根本阻攔不住他。

視頻大家也看了,不是沒有阻攔,根本阻攔不了,這種人體格健碩,一般人根本攔不住,也只有於海明能擺平他,上來拿起刀就是猛砍,他不懂法律嗎?他特別的懂,蹲了10多年監獄,監獄裡面天天教育他早就明白了,只是這種人屬於那種屢教不改,思想頑固,玩世不恭的貨色,有一種天不怕地不怕的惡劣秉性。

這種人再坐10年牢還是這樣,根本教育不過來,他始終認為就是唯他獨尊,他就是王,誰都得怕他,這是事件發生的主要因素。

同車的人肯定沒有責任,主要原因還是劉海龍,他是這件事的主要參與者,發生打鬥也是因為他的莽撞,還是希望大家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千萬不要犯傻,這件事情的發生絕對不值當的,這是一件不該發生的悲劇。


大海傳媒


寶馬同車男劉某某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1.寶馬車違反交通法規行車與電動車發生碰撞後,劉某某下車後並沒有賠理道歉。而是使用語言和行為對於海明進行攻擊。他的語言和行為對劉海龍和於海明的後續行為都有重大而直接之影響。

2,劉海龍的行為已經被定性為“行兇”,那麼劉某某就是同案共犯。只是相此劉海龍更不那麼兇殘狂暴。

3.劉海龍返身回車取刀並連續功擊於海明的較長時間裡,劉某某並未阻止。結合第1條印證第2條,可以認定同車劉某某在此時還有施暴于于海明的思想(如果沒有,他有義務勸止劉海明之行為)。

4,從事情發生至結束,劉某某一直是於海龍的安全威脅。也是於海龍防衛行為的誘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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