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法院首次使用网络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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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江法院正式启用网络公告送达,在新浪·司法频道发布了第一则网络公告。

柳江区法院首次使用网络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此次网络公告送达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应诉法律文书。因被告下落不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应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送达平台”进行公告送达。

柳江区法院首次使用网络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据悉,法院传统的公告送达方式一般采用报纸公告,而2015年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3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

依照该规定,在信息网络媒体刊登网络公告已成为一种公告送达方式。柳江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送达工作机制,制定了《民事送达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网络公告发布,对网络公告的适用范围、网络公告平台、审批流程进行规范,特别是严格了网络公告发布的审批流程,在便利的同时避免滥用。在“送达难”情况普遍存在的当下,此举有诸多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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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大大缩短公告周期、提升送达时效,增加诉讼效率,实现高效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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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当事人无需缴纳公告费,为当事人减轻诉讼负担,节约诉讼成本;

03

三是相较于传统登报公告送达方式,网络公告送达面更广,利于当事人查询、知悉,实现利于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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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张子潇

审核:刘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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