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男子向熟人借信用卡透支50餘萬元

臨河:男子向熟人借信用卡透支50餘萬元

信用卡能借出給他人使用嗎?假設是熟人向你借信用卡,你借還是不借?

李某某以需週轉資金為由,向十幾人借走信用卡,共透支金額50餘萬元,日前,李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被臨河區公安局刑事拘留。

趙先生因為工作關係,結識了自稱是臨河一家家電公司的李某某,5月份的一天,李某某在趙先生工作處辦理業務時,突然向趙先生說,他所在的家電公司需要資金週轉,想向趙先生借用一下信用卡,並承諾每個月會按期還款,且將按照一萬元每月返還3.5%的利息給趙先生,趙先生就將自己的信用卡借給了李某某,並讓李某某寫了收據。信用卡借給李某某後,李某某將趙先生的信用卡分多次刷出了12萬餘元。之後趙先生向李某某要自己的信用卡,李某某一直找各種理由推脫,在正常還款了幾個月之後就不再給還款了。

趙先生試圖向李某某要自己的信用卡時,就無法聯繫到李某某,人也找不到。為了避免逾期,趙先生只得自己償還借款,併到臨河區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報了案。

接到報案後,臨河區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迅速展開相關偵查工作,經查,李某某以公司需週轉資金為由,向十幾人借走信用卡,共透支50餘萬元,現李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臨河區公安局辦案民警特別提醒廣大信用卡用戶,不要輕易將自己的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因為一旦出現問題,無論是借卡人主觀或是客觀因素,信用卡持卡人都會遭受一定的損失,甚至承擔法律責任。

出借信用卡不同於借錢,由於信用卡與個人身份密切相關,一旦出借信用卡後對方長期逾期不還,不僅會影響個人徵信,還可能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賈君蓮

通訊員 王彤

臨河:男子向熟人借信用卡透支5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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