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8-061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现修订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五名。”

现修订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四名。”

原:“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现修订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原:“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执行副总裁及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订为:“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执行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执行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原:“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修订为:“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财务总监;

……”

原:“第一百三十二条 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总裁负责,并根据分工安排协助总裁工作。”

现修订为:“第一百三十二条 执行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总裁负责,并根据分工安排协助总裁工作。”

原:“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现修订为:“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上述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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