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8 年10月2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公司原審計機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信永中和”)已經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為公司提供年度審計服務期間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的職責。為確保公司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與客觀性,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議,擬聘任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四川華信”)為公司 2018 年度審計機構,對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和內部控制情況發表審計意見,該事項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聘用、更換會計師事務(審計師事務所)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信永中和長期以來對公司審計工作盡職盡責,為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提供大量建設性建議,公司董事會對信永中和為公司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謝。

二、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

1.名稱: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2.類型:特殊普通合夥企業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500083391472Y

4.首席合夥人:李武林

6.主要經營場所:成都市武侯區洗面橋街18號金茂禮都南28樓

7.業務範圍: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基本建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代理記賬;會計諮詢;稅務諮詢、管理諮詢、會計培訓;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業務。

8.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擁有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能夠滿足公司未來財務審計工作的需求,能夠獨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三、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審批程序

1.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四川華信的資質進行了審查,認為其滿足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資質要求,具備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同意董事會聘請其作為公司2018 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2.公司於2018 年10月2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3.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獨立董事對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意見

1.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具備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為公司提供真實公允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 2018 年度財務和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要求;公司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我們同意聘請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8 年度審計機構,並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會議審議。

2.獨立意見

經核查,四川華信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具備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為公司提供真實公允的審計服務。此次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會影響公司財務報表的審計質量。我們一致同意,聘請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8 年度審計機構,聘用期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我們同意將此項議案提交公司第五十九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五、備查文件

1.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2.第八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函;

4.獨立董事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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