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嘉禾縣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周密部署、因案施策、迅速出擊、各個擊破,成功執結了該轄區15戶商業門面騰房釘子案,不僅實現了案結事了,而且還有有效樹立了司法權威,在社會上形成了良好的法律震懾效應。
2009年,涉案的15戶商戶與農業銀行嘉禾支行簽訂了門面租賃合同,合同期滿後,農業銀行嘉禾支行因門面升級改造之需要未再與該15戶商戶續簽房門面租賃合同。合同到期後,該15戶商戶仍未自動搬出門面,該支行遂發出公告,限所有商戶將所佔用的門面騰空,考慮到商戶騰房確有困難,該行還給給予了商戶一定的時限。可到了最後的騰房時限,李某等15名商戶仍拒不騰出,該支行多次交涉協商未果,遂於2017年6月該將15名商戶訴至法院。要求將所佔門面返還。
嘉禾法院審理該案後分別判決15名商戶將涉案房屋返還。李某等多名商戶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維持了原判。
判決生效後,商戶們依舊不為所動。2018年3月,該支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局工作人員在瞭解案情後第一時間內向商戶發出騰房公告,並下達《執行催告通知書》。
考慮到涉案的被執行人較多,而且涉案門面處於該縣商業中心,人員車輛來往密集,如果一味強制執行則可能引發一系列問題,達不到預期效果。於是執行人員多次召集該14戶商戶戶主到法院進行約談,勸說他們及時按規定騰房。可這些商戶戶主認為“法不責眾”,只要他們聯合起來不騰房,法院就拿他們沒辦法,並聲稱要大造輿論聲勢迫使法院不敢強制執行。
針對此種較為嚴峻的執行形勢,該院執行人員密部署、因案施策,決定邀請新聞媒體記者現場直播強制騰房行動,對拒不騰房的當場司法拘留一批起到震懾效果,並在執行現場通過廣播宣講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從心理上對該15戶商戶戶主形成強大的法律威懾,對經做工作願意表示騰房的及時簽訂騰房承諾書,促使其按時騰房。
在制定了周密詳細的行動部署後,7月6日上午,該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及新聞媒體記者按行動方案迅速趕到執行現場,兵分三路,第一路人馬設置執行現場警戒線控制執行現場外圍並通過車載廣播宣講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第二路人馬對拒不執行且帶頭煽動鬧事的商戶戶主進行司法拘留,第三路人馬挨家挨戶對商戶戶主做思想工作促其轉變思想自動履行。
執行當場司法拘留1戶態度強硬的商戶戶主形成了強大的震懾效應,促使8戶商戶戶主當場主動騰房,6戶商戶戶主主動簽下限期騰房承諾書,並在清點商戶內的財產後先把門面鑰匙移交給了該支行的管理人員進行保管。
經過不懈努力,涉案15戶商戶戶主所佔用的門面均被法院順利收回給該支行管控,社會廣為關注的“嘉禾商業騰房第一案”,終於落下帷幕,收到了社會各界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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