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城镇居民“煤改洁”补贴政策详解!最高补贴3000元

高陵区城镇居民“煤改洁”补贴政策详解!最高补贴3000元

按照《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关于2018年推进城镇居民“煤改洁”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对我辖区内符合“煤改洁”的小区居民进行补贴登记。

重点须知:

一、补贴对象:未集中供暖(包括小区内自备锅炉集中供暖)且2017年4月1日前未接通天然气的小区的西安市户籍居民(新建小区除外),户籍认定时间为2017年4月1日前。

二、补贴金额:电采暖设备(空调、电暖气等)费用或壁挂锅炉和天然气安装工程费总额的60%,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运行费补贴金额依据供暖期电费缴费凭证,按照每度电0.25元补贴或供暖期天然气购气缴费凭证,按照每立方米1元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以上费用均为一次性补贴,分两年发放。

三、购买取暖设备时间要求:2017年4月1日-2018年10月31日之间,2018年10月31日之后购买的取暖设备不能享受补贴。

高陵区城镇居民“煤改洁”补贴政策详解!最高补贴3000元

四、享受补贴需提交的资料:

1.城镇居民“煤改洁”合约登记表。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户主信息页,集体户口只需复印本人信息页),符合补贴条件的小区居民,如果户口是农村的,需在户籍所在的村、街办核实后出具未在户籍所在地享受补贴政策的证明。

3.户主二代身份证和户主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4.实施“煤改气”的居民需提供:天然气安装工程费、购买壁挂锅炉的发票和采暖季期间购气发票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户主及安装人员签字的壁挂锅炉安装确认书。

5.实施“煤改电”的居民需提供:购买电采暖设备(空调、电暖气等)正式票据和采暖季期间购电发票的原件、复印件;‚未购买电采暖设备(空调、电暖气等)的居民,可提供2017-2018年采暖季产生的电费票据申请运行费补贴。

6.购气或购电票据说明: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15日之间购买的采暖设备,购气或购电票据为2017-2018年采暖季产生;2018年3月15日-2018年10月31日之间购买的采暖设备,购气或购电票据为2018-2019年采暖季产生。

7.户主与购买采暖设备安装的合照(社区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拍照)。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高陵区城镇居民“煤改洁”补贴政策详解!最高补贴3000元

五、补贴流程:

居民提交资料→社区验收→街办验收汇总→区民政局抽查验收→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验收→汇总上报二级网格长→区财政局拨付资金(分两年拨付,每年50%)。

注: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务必在2018年10月31日前将资料上交所属社区,2018年3月15日-10月31日之间购买设备的居民,先将设备资料上交社区,2018-2019年采暖季结束后再将运行费(燃气费或电费)票据上交社区。

社区 联系电话:

南新社区:86914713

鹿苑社区:86914716

城区社区:86914715

鹿祥社区:86914712

上林社区:86917385

昭慧社区:86929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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