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起,成都將對限養區範圍內的禁養犬只開展收容處置工作

為營造文明衛生的宜居環境,今年11月16日起,全市公安機關將依託“秋風”專項行動,對我市限養區範圍內的禁養犬隻開展收容處置工作:

一是,養犬需按照相關要求辦理《養犬登記證》,併為了您的愛犬、您的家人及他人的安全,為犬隻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

二是,攜帶犬隻出門須系犬繩,防止犬隻暴衝、驚擾、撲咬等情況,並隨身攜帶垃圾袋,及時清除犬隻糞便。

三是,即日起至今年11月15日,請未經批准在我市限養區內飼養禁養犬隻的單位或個人,通過將犬隻送出限養區飼養或自行送至動物保護中心寄養等方式妥善處置禁養犬隻。

請社會各界及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和配合。

11月16日起,成都將對限養區範圍內的禁養犬隻開展收容處置工作

11月16日起,成都將對限養區範圍內的禁養犬隻開展收容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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