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司法权威助古稀老人维权 兴庆区法院院长督办执结一起陈年旧案

这是一起历时11年仍未结案的继承纠纷执行案件,申请人朱某已是年逾古稀的71岁老人。近日,经过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滨的督办协调,最终使这起陈年旧案得以执结,维护了司法权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朱某的父亲与被执行人周某的母亲系再婚夫妻。2007年,申请人朱某及其同父兄妹三人、被执行人周某的同母兄弟姐妹六人与被执行人周某因继承一套房屋产生纠纷,银川中院于2007年作出终审判决,将涉案房屋判归申请人朱某,朱某分别给付其他八位继承人5898元。然而申请人朱某未能及时给付上述欠款,被执行人周某也未将其占有的涉案房屋交予申请人朱某。

2012年11月,申请人朱某突然向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当年4万余元继承房屋分割款项的交付义务,并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周某进行强制执行。立案法官经审查,认定其执行时效已过,无法就2007年的判决申请执行,遂引导朱某提起返还原物诉讼。

申请人朱某在2013年获得胜诉,法院判令被执行人周某向其返还涉案房屋。然而,因双方矛盾尖锐且涉案房屋系被执行人周某长期居所等因素,法院未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此后,朱某多次因该案进行信访,并于2016年再次申请法院恢复执行。一次偶然机会,兴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滨看到了朱某案的信访批转件,在了解该案情况后,王院长立刻指示该院执行局重视该案执行,并亲自督办该案:在当前全面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环境下,让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长期不能获得胜诉权益,这必定有损司法权威,也必定影响我们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在随后的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周某却表示,2007年法院判令朱某给付4万余元补偿,按现在的房价,远远不够,如朱某出19万元,他便同意将房屋交给朱某。承办法官数次做双方工作,仍无实质性进展。

王院长了解该案进展情况后,亲自拨通被执行人周某的电话,约其来法院谈话。周某向王院长表示,其一生大半时间均在涉案房屋居住,没有收入来源,生活窘迫,如将房屋交出去,便会流离失所。王院长耐心向其释法:“法院的生效判决要求你把房屋交给朱某,如不履行,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但是法院也一定会尽可能的考虑你的难处,不会让你一无所有。”

承办法官按照王院长要求,去被执行人周某所在社区了解其生活状况,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周某

的生活状况确实不好,但因其沟通困难,拒不提供相关材料,无法得知能否为其办理低保。

王院长得知这一情况后,急忙前往民政部门沟通周某低保办理事项。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承办法官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周某交齐了办理低保的相关材料,顺利办理了低保。

在领取了申请人朱某交纳的4万余元补偿款后,周某潸然泪下,最终答应搬出涉案房屋。

“这事拖了10多年了,感谢法院,你们用实际行动让我们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申请人朱某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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