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司法權威助古稀老人維權 興慶區法院院長督辦執結一起陳年舊案

這是一起歷時11年仍未結案的繼承糾紛執行案件,申請人朱某已是年逾古稀的71歲老人。近日,經過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院長王海濱的督辦協調,最終使這起陳年舊案得以執結,維護了司法權威,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朱某的父親與被執行人周某的母親系再婚夫妻。2007年,申請人朱某及其同父兄妹三人、被執行人周某的同母兄弟姐妹六人與被執行人周某因繼承一套房屋產生糾紛,銀川中院於2007年作出終審判決,將涉案房屋判歸申請人朱某,朱某分別給付其他八位繼承人5898元。然而申請人朱某未能及時給付上述欠款,被執行人周某也未將其佔有的涉案房屋交予申請人朱某。

2012年11月,申請人朱某突然向法院表示,願意履行當年4萬餘元繼承房屋分割款項的交付義務,並申請法院對被執行人周某進行強制執行。立案法官經審查,認定其執行時效已過,無法就2007年的判決申請執行,遂引導朱某提起返還原物訴訟。

申請人朱某在2013年獲得勝訴,法院判令被執行人周某向其返還涉案房屋。然而,因雙方矛盾尖銳且涉案房屋系被執行人周某長期居所等因素,法院未能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此後,朱某多次因該案進行信訪,並於2016年再次申請法院恢復執行。一次偶然機會,興慶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海濱看到了朱某案的信訪批轉件,在瞭解該案情況後,王院長立刻指示該院執行局重視該案執行,並親自督辦該案:在當前全面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大環境下,讓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長期不能獲得勝訴權益,這必定有損司法權威,也必定影響我們兌現司法為民的承諾。

在隨後的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周某卻表示,2007年法院判令朱某給付4萬餘元補償,按現在的房價,遠遠不夠,如朱某出19萬元,他便同意將房屋交給朱某。承辦法官數次做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進展。

王院長了解該案進展情況後,親自撥通被執行人周某的電話,約其來法院談話。周某向王院長表示,其一生大半時間均在涉案房屋居住,沒有收入來源,生活窘迫,如將房屋交出去,便會流離失所。王院長耐心向其釋法:“法院的生效判決要求你把房屋交給朱某,如不履行,是要承擔法律後果的。但是法院也一定會盡可能的考慮你的難處,不會讓你一無所有。”

承辦法官按照王院長要求,去被執行人周某所在社區瞭解其生活狀況,社區工作人員反映,周某

的生活狀況確實不好,但因其溝通困難,拒不提供相關材料,無法得知能否為其辦理低保。

王院長得知這一情況後,急忙前往民政部門溝通周某低保辦理事項。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承辦法官與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多次上門做工作,周某交齊了辦理低保的相關材料,順利辦理了低保。

在領取了申請人朱某交納的4萬餘元補償款後,周某潸然淚下,最終答應搬出涉案房屋。

“這事拖了10多年了,感謝法院,你們用實際行動讓我們老百姓切實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暖。”申請人朱某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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