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一时冲动侵犯了恋人,是否构成强奸罪?该怎么办?

魏思江


说一个真实案件。

甲男和乙女恋爱多年,双方也处于同居关系。某天,双方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乙女一怒之下就要分手,然后开始收拾行李,大有从今往后不再回来的势头。甲男深爱着乙女,他自然无法忍受乙女离开,于是就说尽好话、连连认错,但乙女仍然无动于衷。

甲男忽然想起之前看过的一句话:“女人都是感性动物,当她生气时道歉是没用的,直接按在墙壁上热吻一番,一切矛盾就都化解了。”于是,他死马当作活马医,直接紧紧抱着乙女开始亲吻,子女极力反抗但却不敌甲男身强力壮。甲男也过分了,他见光是亲吻没有效果就索性扯烂乙女的衣服,然后就强行和乙女发生了性关系。


让甲男始料未及的时,一番云雨过后,子女非但没有消气,还火冒三丈地前往派出所报案,说她被甲男强奸了。于是,公安机关将甲男捉拿归案,并启动了刑事追诉程序。

眼看着甲男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了,乙女的气也消了,甲男家属也都劝她快去撤诉吧,难道她还真想让甲男去蹲大牢吗?乙女想想也是,自己当时只是气昏了头,她其实还是爱着甲男的。于是,她找到承办此案的检查官请求撤诉,说她和甲男是恋爱关系,他们之间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刑事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定强奸事实成立,即使是恋爱期间强行发生性关系也是强奸。于是,最终甲男因为强奸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乙女也因为伪证罪被判处拘役。一次偶发家庭矛盾,一对恋人就这样锒铛入狱,实在是一场悲剧啊!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早点结婚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我们国家并不承认“婚内强奸”。至于恋爱期间,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了。


冰焰


我们这里就有一对奇葩的夫妻,男的想要了,女的不从,两口子之前闹着别扭,男的就把女的强上了,结果女的气不过就把自己丈夫告了。这女的当时就是想吓唬吓唬男的,以为夫妻俩不会有啥大事,结果法院因违反妇女意志判男的构成强奸罪要蹲好几年,女的直接吓懵逼了😂跑去撤案,结果人家法院不理她直接执行了。

因为强上自己媳妇都能进监狱,更不用说恋人了。虽然这事女人是受害者,但我真的很同情这男的。😂


帅锅代言人


恋爱期间一时冲动,把自己的女朋友侵害了,在违背女朋友意愿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典型的强奸,如果你女朋友报警的话,你麻烦就大了。

立即求得你女朋友的原谅,这种只有你们两个人知道的事,只要你女朋友不告发你,你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要真诚地道歉,不能用胁迫粗暴的方式来阻止你女朋友报警,要拿出诚意,真心对她,如果她能原谅你,这事就没问题,你要对你的行为负责,要对女朋友真心相待。

如果她不原谅你,执意报警的话,你要有个心理准备,接受法律的惩处,那这样的话,恋人变仇人,也是你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了。


曲阜星


即使是处在热恋中的情侣,当女性Say no时,建议还是Stop吧!毕竟现在法律健全了,即使是夫妻二人之间,只要女方不同意,男方依然有可能造成“婚内强奸”,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所以,建议恋人之间还是不要走的这一步,否则很难首场!

强奸罪属于暴力犯罪,公诉人强行公诉,撤不了诉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定义和解释。强奸罪一般属于公诉案件。同时,强奸罪影响恶劣,所以公诉人一般都会进行强行公诉,即使受害人中途撤诉,也无济于事。

情侣或者夫妻之间有感情基础,法律会从轻判决

如果两者的关于属于情侣,或者有婚姻基础的夫妻,形成了强奸的既成事实。法律依然会以强奸罪予以判决,不同的是会从轻判罚,如果原被告双方能达成谅解和赔偿的统一意见,判处缓刑的可能性兴许也有。

最好不要发展到这一步,否则很难收场

感情美满时候的“鱼水之欢”,在感情受阻的时候就成了“强奸”。虽然在人之常情中有些不解,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不允许你质疑或者对抗。在此还是建议情侣和夫妻之间,正确认识法律,切勿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否则会很难收场。


栋哥曰


两人既然是恋爱,肯定会有聊天记录吧,电话记录吧,发生关系不是很正常的吗?如果女的非要告强奸,男的可以说是自愿的啊,又没有别人在场,除非强奸过程女的有录音或者录像,否则很难成功起诉,我并不是想让男同胞以身试法,而是想告诉女同志们要洁身自好,找对象要看对人,否则被侵犯了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熊大132775004


这些破事你好意思上头条说。一时冲动侵犯恋人。纯粹就是你一面之词啊。女方如果大于十四周岁。你就去真诚道歉,恳请谅解和原谅啊。她愿意和你发生关系。能原谅你。不愿意你就是强奸罪。有什么好说的?如果小于十四岁。她父母告发你。你就是坐牢的命。跟她愿不愿意都没关系了。如果你要坐牢,你面临两道坎。看守所和监狱或少管所。看你运气好不好了。碰到非常讨厌这事的。你就准备脱层皮吧。遇到一般般的。你好好改造就完了。承担后果和责任吧!让你冲动!让你不顾及你所谓爱的那个人的感受。最重要的!是让你笨!有些事情,是水到渠成才能获得最好效果的,感受完全不一样。就你这半汤半水的有什么意思?另外再告诉你一个让你后悔的事。有些事!除非你用很强的暴力手段或药物或威吓。你是不可能轻易做到的!(当然,你如果用了这些,你强奸罪无疑。你不值得原谅。)所以!如果你轻易做到了。那么,你就笨到家了。买块豆腐撞死吧。你把一个本来属于你的好好的姑娘给毁了。


自细就善变


你好,我是贵阳律师韦绍苗,欢迎关注我。

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的属于强奸,年满14周岁以上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是否违背妇女意愿,要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如果对方只是半推半就,且内心是希望发生性关系的,那不能认定为违背妇女意愿。

要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没有证据证明是否有罪,按有利于行为人原则,认定无罪。

就强奸罪而言,一般是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介入,要通过一些列证据证明是否有罪。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韦绍苗贵阳律师


中国法律是保护妇女,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是否购成强奸取决于女方,别说你是谈恋爱,就算是夫妻,当发生性关系后女方报警说被强奸了,那你肯定被抓起来,如果女方不报警,那就什么事都没有,所以男人每次跟认识的,不认识的,甚至于跟老婆发生性关系,都是游走在法律的边沿。


雷飞雨先生


你这是,要把生米做成熟饭哪。你们正处在恋爱期,说明她对你还是有意的,其码是对你不反感,但是你这极进与冒犯实在是不应该,会破坏你在她心中的形象。向她真诚的道歉吧,征得她的原谅。一般情况下,她不会告你强奸罪的,但如果你的恋人年龄小于十四岁,这事如果传出去,你的麻烦可就大了,那就不是她原不原谅的问题了,


观音菩萨的伴郎


如果强行发生,对方不同意,你逼迫发生的,而且你们感情还没什么基础,这是属于性侵,根据情节严重,定为强奸罪。

就看那女孩对你什么感觉?如果对方有意和你继续谈恋爱,你们感情能发展,在恋爱里发生关系这自然没什么。

你再问问律师!这是我的看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