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到了,民行监督收获群众微笑!

“感谢检察院同志的不辞辛劳,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9月12日下午,当事人张某某的儿子代表全家向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全体干警连声感谢,并送来了一幅绣着“秉公办案,心系百姓”的锦旗。

秋天到了,民行监督收获群众微笑!

今年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成功办结了一起张某某与王某某夫妻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张某某于2013年借给王某某夫妻五万元,口头约定月息利率为2%,两年后结算。因到期后王某某夫妻拒不支付本息,于2016年8月2日,突泉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某夫妻偿还张某某本息,但因被执行人迟迟拖延不肯还款,2018年3月1日,张某某来到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申请执行监督。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受理此案后,承办人细致阅读案卷,认定事实清楚。考虑到张某某年事已高,不适用于以往把当事人双方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协调的办案方法。民行科检察干警于今年元宵节,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驱车150余公里,来到科尔沁右翼中旗西哲镇被执行人家中,与被执行人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具体查看被执行人是否具有执行能力,与被执行人讲解具体法律相关知识,但遗憾的是,民行科检察干警的第一次协调工作并未取得良好效果。

秋天到了,民行监督收获群众微笑!

但民行科全体检察干警并未就此放弃,9月3日,检察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向被执行人详细介绍了如拒不执行法院所判结果的危害,如加入失信人员名单,对接下来孩子上学、医疗保险、出行等出现的具体问题,严重者还可能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等情况。检察干警从执行人、被执行人自身实际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浅出的对具体情况都作了详细解答。

工不枉人,地不亏人。9月4日,王某某夫妻就把所欠张某某的本息共计13万元交到了张某某的手中。

秋天到了,民行监督收获群众微笑!

这起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的圆满解决,倾注着民行科所有检察干警的心血与努力。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着公正司法,心系百姓的工作态度,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监督措施,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突泉县良好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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