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肥东法院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在关于命名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的通报(合文明委【2018】10号)中,肥东法院被评为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这是肥东法院在文明创建工作上的新高点,标志着该院的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喜报丨肥东法院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肥东法院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与审判执行、党建等工作有机融合,贯穿于队伍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做到了文明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通过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塑造了公正、廉洁、崇法、为民的法院新形象,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维护公平正义、建设平安肥东、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喜报丨肥东法院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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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对肥东法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肥东法院文明创建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今后,肥东法院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驰而不息把文明创建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供稿:办公室 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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