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扮「男友」騙閨蜜29萬元受審

王某和焦女士二人原本是閨蜜,但令焦女士沒想到的是,王某竟以給自己介紹男友為由,通過微信假扮男友與她交往,並騙了她29萬餘元。24日上午,王某因涉嫌犯詐騙罪在昌平法院受審。

根據檢方指控,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期間,王某在北京市昌平區、朝陽區等地,以給被害人焦某介紹男友為由,騙取焦某錢款共計人民幣29萬餘元。2018年5月28日,被告人王某自動投案,案發後被告人王某家屬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

檢方認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鑑於王某自動投案且如實供述,並賠償被害人取得諒解,建議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4年,並處罰金。

在法庭上,王某稱,她和焦女士是2013年在一家教育機構認識的,當時兩人是同事關係,非常要好,焦女士一直想讓她幫忙介紹男朋友。去年9月,她給焦女士介紹了自己的“表弟”,是一位警察,在天津工作。一個月之後,“表弟”和焦女士確認了戀愛關係。在戀愛期間,“表弟”以身體不好、心情不好為由,向焦女士借錢,還讓她在網上幫忙買東西,一共花費了29萬餘元。“我以李某的名義通過微信跟焦女士聊天,並向她借錢。”

王某稱,實際上“表弟”根本不存在,是她虛構的,一直是她在與焦女士聊天。她們一直通過微信聊天,沒有見過面,沒有視頻,並稱由於工作特殊,不方便打電話。

後“表弟”突然提出要分手,不久之後“表弟”的“姐姐”又跟焦女士說“表弟”已經去世了。焦女士越想越覺得不對,王某此時才承認這幾個人都是她虛構的。在焦女士的質問下,王某表示等湊齊了錢就立刻還給焦女士。“我自己知道觸犯了法律,也想好好解決這件事,就去投案自首了。”王某說。

王某的代理律師表示,王某是自首,到案後如實供述、坦白交代案件事實,認罪態度良好,家屬已經退還被害人全部款項,且進行了賠償,獲得被害人焦女士的諒解。焦女士在從未見過面和打過電話的情況下,就把大筆錢款打給所謂的男朋友,其自身有一定過錯,希望法院能從輕處罰。

“我給被害人及家屬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害,我真誠地認罪悔罪,懇請法庭給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王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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