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杀人后双方同意私了还会坐牢判刑吗?刑事案件是否可以私了?

chunqiuu


先说结论:故意杀人罪不能私了,应当受到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诉。

根据法律规定,绝大部分刑事案件都不允许双方私了。因为刑事案件不光侵犯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同时也侵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利益,如果允许犯罪分子和被害人私下达成协议便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即使被害人个人权益得到填补,社会和国家利益也难以恢复。

另外,即使某些犯罪只侵犯了被害人的个人利益,如果犯罪分子用金钱填补了他的损失就能免于追诉,势必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整个社会也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因此,刑事案件中只有两类允许当事人自行和解。一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比如邻里之间偶发矛盾,互相斗殴致人轻伤的。另一类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比如情节轻微的过失致人重伤案。

显然,故意杀人罪并不在可以和解的范围之内,犯罪分子肯定是要被刑事追诉的。当然,如果他立即赔偿被害人家属,获得他们的谅解,法庭会以此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冰焰


杀人可以私了,严格说这叫刑事谅解,如果受害方与凶手方达成一致,通常是用钱可以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出具刑事谅解书,这个书很重要。

然后就是刑事案件可否私了,以及是否还坐牢问题,其实,刑事案件的私了是不影响案件的性质的,该是刑事案件还是,该是故意杀人还是,还坐牢还是,那么这个私了有啥用?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不能改变案件性质。

从轻减轻处罚的意义是,因为有这个私了的刑事谅解书,那么原来判死刑的可能判死缓,可能判无期,原来的无期,可能判有期徒刑15年,20年,原来的7年可能判五六年,等等。

刑事谅解书,也就是刑事案件的私了有啥意义?不就是花钱买刑,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也不算对,其实我们的案件,还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一个刑事案件的判罚,最关键是要让受害方满意,而私了是保障让他们满意的方法之一,让一定的经济补偿发挥作用。

杀人案的私了决定权在受害方,他们可以拒绝私了,不接受赔偿,坚决要求依法,那么法院就得依法判决了,该杀就得杀了。


韩东言


09年夏天时候,江苏就有过这种事情,一个小伙子把女朋友杀害了!女孩子家里人早上发现的,小伙子没有跑,也没有报警!结果两家人达成一致,给女孩子尸体送进了火葬场,男方家属赔偿130万!!过了半个月,公安局民警无意中查出来杀人案全部过程。然后两家一一共8个人全部刑事拘留了!


连云港港务


杀人是严重的犯罪!杀人后,双方同意私了,不追究犯罪者的责任。这等于是拿钱买命,法律是绝对不允许的。

其实是受害人同意私了,是没有多大作用的,对于罪犯也应当判刑坐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犯罪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简单地说,自诉案件都是一些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

但是对于犯罪情节严重,或者是犯罪行为恶劣的案件,一般不需要被害人控诉,国家公诉机关行使公权力,代表国家对于犯罪进行公诉。对于这样的案件,只能够允许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对于刑事部分是不允许双方私了的。并且双方的私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没有任何作用,国家司法机关照样会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的。



不过,对于公诉案件,如果说被告人真心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那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对于被告人从轻处罚。

从轻处罚,并不是说不处罚或者是免于处罚,有罪就应当受到刑事追究。赔偿损失双方达成协议后,只对量刑和对犯人的改造效果会好一点。

所以,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妄图通过私了来达到逃避法律惩罚的目的。


法重情深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机关行使公诉权力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指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发现犯罪行为的,应当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公诉案件中,指控犯罪是检察机关的权力也是义务,只要有犯罪,就会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就算达成刑事和解,检察机关依然会行使职权起诉,犯罪分子依然会被判刑,当事人和解只是判刑时量刑从宽依据。

自诉案件是指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等,这类案件在现实刑事案件中的比例极少,其特点是需要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亲自起诉到法院,才会进行诉讼程序,因此这种情况下存在题主说的情况,私了以后不起诉。


迷失和木木


刑事案件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诉讼,不可以私了,不过受害人可以书面提出对加害人谅解书,法院酌情减轻判决。自诉案件不告无罪,最典型的是重婚罪,老婆不告,老公包小三无罪,告了,可能会判刑。还有个前几年电视上看到的“侵占罪”,有个机场搞卫生的,捡到一箱黄金,后来失主找来她说没义务,公安机关来找她还说没有,后来公安机关在她的住处找到了。该案一审按“盗窃罪”判决,因数额巨大,判无期徒刑。后来网上舆论很大,不少人对她表示同情。二审认为其行为不算盗窃,但构成“侵占”。检察机关无权起诉,失主黄金拿到了,加上舆论比较大,就未对其起诉,她也无罪释放。


畅想30


这个问题很奇怪:《杀人后双方同意私了》。

既然是“杀人后”、很明显、被杀的人已经死亡、已经死亡的人怎么可能活过来和“杀人者”私了?

如果是家属出来“私了”、这里的问题可就大的去了、这个家属难以摆脱同谋作案买凶杀人的嫌疑。

比如:谋杀亲夫、买凶杀妻、雇凶杀父、等等。

所以、一个人被杀、周围的人、人人都有可能是杀人“嫌疑人”、包括死者家属。所以、只要有人被杀、“私了”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存在。


小芳杂谈


大实话:刑事案件坐牢是必须的,私了解决那叫包庇罪。

对于这种事,我们必须要认清楚一点,在致人死亡的案件中,涉及到两个责任,一个是刑事责任,一个则是民事赔偿责任。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多赔钱可以减轻刑事处罚,但是,绝对不可能过双方通过私了而免除凶手的刑事责任。

首先,从家属的角度来说,作为受害人的家属,现在因为受害人死了,所以由他们来代表受害人的意见,但是,他们是不能完全代表受害人的意见的。

可能这样说你会感觉有点抽象,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个女人的情夫杀死了她的老公,那么,你说这时候这个女的说原谅杀人凶手这还有代表性么?所以说,家属的意见只能从一定程度上代表受害人。

虽然说家属原谅杀人凶手可以对凶手减刑有辅助作用,但是,这个减刑不是无限的。不能说你赔偿100万可以减刑5年,然后你赔偿200万就可以减刑10年。这是不现实的,具体减刑多少,是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具体决定的。

如果说这个事件的性质极其恶劣,比如说是故意恶性杀人,那么,就算是赔了很多钱给家属,还是会进行严惩,毕竟,有些时候是需要考虑一件事对社会的影响的。

所以说,这种事的“私了”仅仅局限于对方赔多少钱,然后换来家属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如果家属没有报案,然后私下跟对方协商赔钱解决了,也就是说警方压根儿不知道这事,那么就算是完全私了了。

不过,一旦有人举报,或者日后被查到,那么死者家属就会因为涉嫌包庇罪而受到惩罚,同样,到那时犯罪嫌疑人还是会接受惩罚,并且不再有家属原谅而减刑一说。

所以,这种“私了”只一种违法行为,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也是法律绝对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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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如果在杀人后双方同意私了还会坐牢判刑吗?刑事案件是否可以私了?

杀人案是刑事案件,属公诉案,它的刑事部分是不可以私了的。

杀人案件的民事部分,即民事赔偿这部分,受害方与加害方是可以坐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私了)。


那么这种私了有什么现实的积极意义呢?我国法律对这种民事赔偿事宜,鼓励双方坐下协商解决是倡导的。首先,加害方能以积极态度面对事态向受害方作出积极赔偿也是对他们心灵上的一种慰藉;作为加害方能以这种方式积极面对往往会获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这无疑是利好于加害方当事人。

民事赔偿调解得当对刑事判决部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法庭依据民事谅解可以在刑事法律幅度内对刑事加害人从轻或减轻裁量。



从轻,是在刑法规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发落(如故意杀人本应极刑,则可判死缓);减轻,是在刑法规定量刑幅度以下减轻裁量(如该案视民事赔偿谅解也是可以判无期徒刑的)。

无论是死缓还是无期,对犯罪当事人来说都是求之不得的利好,有生之年还是有机会走出牢笼获得新生的。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宽严相济原则。



abCd6666和天下


通常群众意识里的私了仅仅是双方家属协商一致,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后不再追究民事责任的一种理解。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使被害人和嫌疑人共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后,公诉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从轻减轻或者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活动。

而刑事和解只适用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犯罪案件或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故意杀人罪法定刑十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

情节较轻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不能简单的通过达成民事赔偿就不承担刑事责任。而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要看具体的案件,综合考虑情节的轻重。法律从来不是简单的一加一。世事从来没有绝对。在某些极端的条件出现时,故意杀人罪也是有可能达成刑事和解,最终判处缓刑或不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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