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讓訛詐者付出高昂代價

以怨報德,是對人們善心的收割和殘忍剿殺。一次道德滅絕式的訛詐,就足以讓所有知曉的人在遇到類似事件時顧慮重重、避之唯恐不及。

必須讓訛詐者付出高昂代價

我至今仍對幾年前發生的一件事記憶猶新:廣東河源一位村民吳偉青,在扶摔倒老人就醫後,被指認為肇事者。由於沒有監控等證據,覺得無處伸冤的吳偉青揹負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含恨自殺。後來,被扶老人親口對別人承認他是自己摔倒的。

我不知道您遇到這種事會怎樣,我只知道,如果讓我碰上,估計真的連殺人的心都有。

很多人都對前些天發生在金華的“扶人反被訛詐”一事非常憤怒,強烈聲討並建議對訛人者施以嚴懲。這充分說明,廣大網友對這類道德滅絕事件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

必須讓訛詐者付出高昂代價

我在對那件事的評述中一開始就說,如果立法機關不盡快對這類事件進行立法,對訛人者課以重責,不讓他們付出難以承受的高昂代價,類似的事件就還會不斷上演。其結果就是,再遇到摔倒老人,大家都只能繞著走,誰都不敢伸出援手。

事實上,這已不僅僅是如何對待摔倒老人的問題,訛詐是對人們奉獻愛心、釋放善意、促進社會和諧的致命打擊。

必須讓訛詐者付出高昂代價

我再次強烈建議儘快對此立法,對訛人者按其預期金額至少處以3倍以上罰金並承擔相應刑罰,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誰以怨報德,誰訛詐他人,就必須讓他付出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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