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警方快速处置一起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

近日,永安警方仅用半小时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治安拘留2名违法行为人。

2018年9月26日16时,坑边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将摩托车停放在某水泥公司的生产厂区唯一进出口,通道被堵死,致使厂区装卸水泥的车辆无法通行,经过半个多小时后,几十辆水泥货车滞留在厂区周边的道路上,严重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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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时08分,坑边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一边对两名拦路者进行劝阻,表达诉求应当要通过合法渠道、理性方式进行,一边向厂方了解具体是由。原来,拦路者到俞某春、俞某彬因经济纠纷诉求不满,故骑着摩托车来堵路。

经过多次劝导后,两人仍一动不动的横在路中间,致使过往车辆无法通行,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16时20分,多次劝导无效后,民警对俞某春、俞某彬两名违法行为人员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同时指挥疏导交通,恢复厂区周边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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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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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警接到指令至将两人带回

全程仅用了半小时

就恢复了交通

在民警的劝导下俞某春、俞某彬对自己因为纠纷诉求用摩托车堵路的行为感到后悔。但两人均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永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扰乱单位秩序的俞某春、俞某彬违法行为人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应当要通过合法渠道、理性方式进行,采取违法、过激行为反映诉求的,不仅无法达到目的,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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