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楓橋經驗」,廊坊永清法院創建「無訴訟鄉村」受到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肯定

【編者按】今年是毛澤東同志對“楓橋經驗”作出重要批示55週年,也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楓橋經驗”作出重要指示15週年。半個多世紀以來,“楓橋經驗”在實踐中不斷得到堅持和發展,為完善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社會進步發揮了重要作用。人民法院在新時代傳承創新“楓橋經驗”中,應當準確把握“楓橋經驗”實質,深入挖掘“楓橋經驗”中蘊含的精神內核,切實將黨的群眾路線、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與遵循司法規律、尊重司法實際相結合,這對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不斷完善公正高效權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義。本期將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

編髮的河北廊坊永清法院的經驗做法予以刊發,供各地參考借鑑。

传承“枫桥经验”,廊坊永清法院创建“无诉讼乡村”受到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肯定

河北廊坊永清法院傳承“楓橋經驗

創建“無訴訟鄉鎮、村街”

廊坊永清法院傳承發展“楓橋經驗”,按照河北省高院的統一部署,在黨委統一領導下,著力推進“無訴訟鄉鎮、村街”創建,充分發揮審判機關職能作用,延伸職能、勇探新路、超前化解,主動加強協調指導,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糾紛,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形成了黨委牽頭、法院主辦、社會各界聯動的

,舉全縣之力、全力攻堅的工作格局。開展創建工作以來,在全縣300多個自然村中,達到無訴訟、無涉訴信訪、未發生治安案件等標準的村街已達39個。

一、夯實基礎,建強機構,打造訴前化解的堅強堡壘

2017年7月,永清法院組建了有五個審判團隊的調解速裁庭,構建起繁簡分流大速裁模式。依託原有繁簡分流大速裁模式,將“一人一事一號”立案登記與訴前化解、“一鄉一庭”、調解速裁有機結合起來,重新優化了“一鄉一庭”的人員結構,除了六個中心鄉鎮法庭外,八個“鄉鎮法庭”庭長更新由調解速裁庭的法官助理擔任。同時成立了專門的訴調對接辦公室,方便立案庭與五個審判團隊的工作對接。鄉鎮法庭庭長還與其所在鄉鎮領導、人民陪審員及各村街人民調解員建立調解QQ群和微信群,方便互通信息,及時化解矛盾糾紛。該院建成網上立案、視頻調解系統,實現網上立案212件,網上繳費42件,網上送達99次。

二、探索創新,科學分案,促進立案登記案件有序流轉

2018年以來,永清法院按照“一人一事一號”立案登記制改革要求,做到了每案必“登”,製作訴前化解勸導書和選擇訴前化解機制確認書,使當事人自願選擇進行訴前化解。立案庭通過初步審查,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被告、原告居住地及其他因素,轉到“一鄉一庭”、中心法庭或其他業務庭,由各庭庭長管理的審判團隊協助其進行調解。通過對“登”字號立案運轉流程的科學設定,為“登”字號立案合理劃定“流水線”,使“登”字號立案的案件在訴前有序流轉,有效加快了案件流轉速度,促進了矛盾糾紛的訴前快速化解,收到了較好的成效。該院受理案件數實現逆勢回調,以民商案件收案數為例,5至6月份,新收案件477件,同比減少233件,降低了3.3個百分點。

三、訴調對接,統籌協調,促進矛盾糾紛的實質解決

對於分配到各鄉鎮法庭的訴前調解案件,在調解過程中,庭長可根據案情及時邀請鄉鎮領導、人民陪審員及各村街人民調解員參與訴前化解工作;法庭庭長也可通過QQ群或微信群發現所在鄉鎮有需要化解的矛盾糾紛,提前介入、協調各方力量進行訴前化解,並將情況錄入糾紛登記系統。通過訴前調解,得到成功化解且當事人不需要出具法律文書的,由負責庭室直接歸檔。訴前化解成功但需要法律文書的案件,由承辦人通過糾紛登記系統,申請立案庭轉正式立案,“一鄉一庭”由庭長所在調解速裁庭的審判團隊員額法官署名,其他業務庭的案件由本庭員額法官署名,並出具相關法律文書。訴前化解不成功的,轉正式案件後,由所在團隊的員額法官根據案情繼續調解,或及時排期開庭判決。開展創“無訴訟鄉鎮、村街”以來,該院已立訴前調案件529件,訴前化解230件,有力地推進“創無”工作深入開展。

四、深入基層,真抓實幹,提升聯繫服務群眾的水平

為了推進“創無”工作的深入開展,該院要求鄉鎮法庭的庭長每週兩次到鄉鎮開展工作,與所在鄉鎮黨委、政府領導面對面溝通情況,及時調處矛盾糾紛。法庭庭長深入轄區各村街走訪民情,瞭解民意,徵詢意見建議,真正打通聯繫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把法律服務送到百姓家門口,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目標,為創建“無訴訟鄉鎮、村街”奠定了基礎。該院的法官們紛紛走上各鄉鎮、村街、大集開展法律宣傳活動,接受法律諮詢1000餘次,發放宣傳材料6000餘份。 開展“創無”工作以來,各基層法庭召開各類見面會50餘次,走訪村街200餘個。在該院對縣委階段性彙報材料上,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華維這樣批示:“永清法院‘創無訟鄉鎮、村街’的舉措,為我縣鞏固鄉鎮基礎政權、推進平安永清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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