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公開宣判今年第3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福鼎法院公开宣判今年第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欠錢不還、規避執行

還妄想逍遙法外

失信被執行人們

小心大刑伺候!!!

福鼎法院公开宣判今年第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今天上午

福鼎法院又一次出手

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罪

判處被告人夏春其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福鼎法院公开宣判今年第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庭審現場

案情簡介

  • 2015年12月16日,福鼎法院對福鼎某銀行與被告人夏春其等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作出民事判決,判決夏春其償還該銀行借款本金260萬元及利息;該銀行對其所有的坐落於福鼎市一房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 2016年3月14日,因夏春其未履行上述生效民事判決書所確定的還款義務,該銀行向福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同日,法院立案受理、啟動強制執行程序。

  • 其間,法院通過拍賣上述房產和對夏春其及保證人的銀行賬戶進行扣劃,執行了部分財產。

  • 截至2018年3月30日,夏春其仍欠銀行61.2657萬元及利息。

福鼎法院公开宣判今年第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福鼎法院公开宣判今年第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福鼎法院公开宣判今年第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此外

法院立案執行該案當日,向夏春其送達了財產報告令、執行通知書等文書,但其隱瞞了在重慶擁有一處房屋的事實。

  • 2013年2月4日,因夏春其向重慶某銀行借款,該房屋於被抵押給該行,後由於夏春其逾期未還款,該行向重慶市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 2016年6月13日,上述重慶房屋被當地法院查封。

  • 2016年9月8日,在福鼎法院執行期間,夏春其經公證,委託朋友連某處理上述重慶銀行提前還款、解除重慶房屋抵押、出售重慶房屋等事宜。

  • 2016年10月10日,連某之子鄭某籌款並代夏春其償還上述重慶銀行借款等費用共計51.8811萬元,履行了還款義務,當地法院、銀行遂對上述重慶房產予以解封、解押。

  • 同年11月1日,連某將重慶房屋以73.68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其子,扣除代還銀行的欠款51.8811萬元,尚有21.7989萬元售房款項,夏春其至今不聞不問,怠於行使債權,規避法院執行。

  • 2017年12月27日,夏春其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

今年以來

福鼎法院已經宣判兩起三人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判處被告人蔡孫楓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判處被告人謝濟靜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判處被告人王秀珍有期徒刑一年

緩刑一年六個月

福鼎法院公开宣判今年第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拒執罪是法院懲罰被執行人的最嚴厲手段

是最後的“殺手鐧”

奉勸各位失信被執行人

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千萬不可心存僥倖、鋌而走險!!!

福鼎法院公开宣判今年第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