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節器的正反作用簡單判定方法!

調節器的正反作用

當PV>SV,MV需要開大時為正作用;反之為反作用;

以上判斷是在假設閥門特性後進行的,假設閥門為氣開閥或電開閥(正作用),

調節器的正反作用由被控對象、負反饋即可判斷:

當PV>SV時,MV需開大可知被控對象為負,調節器為正,構成負反饋;

當PV>SV時,MV需關小可知被控對象為正,調節器為負,構成負反饋。

調節器的正反作用簡單判定方法!

調節器的正反作用設置原理:

實際上,調節器的正反作用通常根據PID控制的閉環迴路負反饋的原則設置。

調節器的正反作用簡單判定方法!

(1)現場各種檢測儀表一般都認為是正作用的;(不考慮其正反作用)

(2)氣動調節閥門的正反特性由閥門定位器、執行機構的特性共同組成。

① 定位器的正反作用(不考慮其正反作用)

輸入信號4mA時輸出氣壓最小,輸入信號是20mA時輸出氣壓最大,正作用;反之則為反作用。

從理論上說,智能電氣閥門定位器可以調校為正作用或者反作用,但是我們在做迴路分析時,我們只是以閥門的特性為研究對象,即根據迴路特性確定閥門為正作用或者反作用,如果閥門定位器選擇反作用,那麼也就意味著閥門的執行機構和閥門結構正反作用要調整,也就是說,閥門從結構上做不到氣源故障安全位置。所以說,從實踐執行的角度來講,閥門定位器幾乎可以認為永遠的正作用,除非使用場合有非常特殊的要求。

② 執行機構的正反作用(需要考慮):

氣源壓力由小變大時,閥門由關到開為正作用,反之為反作用。

氣開、電開為正;氣關、電關為負。

(3)被控對象正反作用(需要考慮):

當閥門增大時,被控對象也增加為正作用,反之為反作用。

簡化後:

DCS單迴路的調節器的正反作用判定:

被控對象×調節器×調節閥 = 負反饋

DCS串級迴路副迴路的調節器的正反作用判定:

副控對象×調節器×調節閥 = 負反饋

DCS串級迴路主迴路的調節器的正反作用判定:

主控對象×副控對象×調節器= 負反饋

備註:調節閥一般由工藝、安全等原因事先確定氣開(FC)、氣關(FO)。

被控對象特性由工藝決定,例如溫度控制系統:

加熱工藝中測量值大於設定值,閥門需要關小,被控對象為正作用;

冷卻工藝中測量值大於設定值,閥門需要開大,被控對象為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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