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陝西米脂殺人案兇手趙澤偉被執行死刑!|案件快訊 第44期

據陝西省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9月27日上午9點9分,“米脂4·27故意殺人案”罪犯趙澤偉被執行死刑,榆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剛剛,陝西米脂殺人案兇手趙澤偉被執行死刑!|案件快訊 第44期

案情回顧

2018年4月27日18時10分許,米脂縣第三中學學生在放學途中遭遇惡性襲擊,導致19名學生受傷,其中9名學生死亡。案件發生後,陝西省榆林市、米脂縣兩級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4月28日,陝西省米脂縣檢察院@米脂檢察 從快審查決定,依法對趙某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5月28日,榆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澤偉故意殺人案向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7月10日,陝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澤偉犯罪動機卑劣、犯罪目標明確,殺人手段特別兇殘,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巨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8月2日,@陝西高院 消息,陝西省榆林市米脂縣發生的“4.27”趙澤偉故意殺人案件,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2018年7月10日作出刑事判決,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8年7月24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該案報送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核。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現已複核終結,裁定同意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陝08刑初37號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並對趙澤偉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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