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瑤海區檢察院對一起銷售假藥案提起刑事附帶民公益訴訟

「案件聚焦」瑶海区检察院对一起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公益诉讼

10月23日,經合肥市瑤海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高某、吳某、詹某、何某某四名被告人涉嫌銷售假藥案在瑤海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次庭審中,瑤海區檢察院民行檢察部門公益訴訟起訴人同庭宣讀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

鑑於該案的社會影響及警示意義,該院特別邀請了合肥地區部分省、市、區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人民監督員觀摩庭審。

「案件聚焦」瑶海区检察院对一起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公益诉讼

起訴書指控:2017年3月,高某、吳某、詹某、何某某四人共出資10萬元從國外某網站購買了小綠葉小兒止咳糖漿、沐舒坦兒童口服液等系列藥品,上述藥品進口未經批准及檢驗,均未取得進口藥品註冊證書。

高某等四人購入上述藥品後,在未取得國家相關資質的情況下,通過淘寶網某網店加價在全國範圍內公開銷售,共獲取銷售收入3.5萬餘元。

同年6月21日,公安人員在四人租的一間公寓內查獲價值21522元藥品。經合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鑑定,上述系列藥品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為假藥。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高某、詹某、吳某、何某某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沒有取得銷售藥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網絡銷售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按假藥論),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銷售假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銷售假藥,觸犯法律,受到法律懲處理所應當,但是近300單,價值3萬餘元的銷售量給眾多消費者帶去的損害如何處理?

在此次庭審中,瑤海區檢察院民行檢察部門履行職能依法介入,就該案是否屬於民事公益訴訟範疇作了進一步審查後,公益訴訟起訴人在當庭發表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中指出:

“藥品作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與使用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本案中,高某、吳某、詹某、何某某明知小兒止咳糖漿、沐舒坦兒童口服液等為假藥,但仍對外銷售,造成大量假藥進入流通市場,危害了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生命健康權"。

高某、吳某等通過互聯網銷售的293單假藥中,案發後僅有9名被害人向公安機關陳述了藥品去向和退回部分藥品,其餘藥品均未收回,且處於標示的有效期內。四人銷售假藥的行為,損害了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構成民事侵權,符合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條件和要求。

「案件聚焦」瑶海区检察院对一起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公益诉讼

庭審中,瑤海區院民行檢察部門提出了”判令被告消除危險,收回其銷售的尚未被使用的假藥,消除藥品安全隱患;在國家級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及承擔違法銷售總金額三倍懲罰性賠償金的訴訟請求。

公訴人亦在當庭發表的公訴意見中,鄭重提醒眾多網店店主和廣大消費者:海外代購藥品須謹慎,消費者在購買進口藥品前,要認準國家批准文號,並通過正規渠道購買。

高某、吳某等四名被告人對自己因法律意識淡薄而觸犯法律的行為後悔不已,表示今後一定要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審核/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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