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来袭!宜宾交警连续查处两起严重超员案件

按照宜宾市公安局“秋风”行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杜绝和遏制载客汽车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各区、县交管大队在辖区内持续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并分别在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文县查处两起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秋风”来袭!宜宾交警连续查处两起严重超员案件

“秋风”来袭!宜宾交警连续查处两起严重超员案件

“秋风”来袭!宜宾交警连续查处两起严重超员案件

2018年10月24日上午7时35分,交管五大队深入辖区凉姜镇开展巡逻检查工作,当执勤民警巡逻至凉姜镇凉沙路1公里处时,一辆车牌号为川Q50XX3的大型普通客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透过车窗挡风玻璃看见车内黑压压一片,发现端倪后的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靠边拦停进行检查,并用手机和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了全部过程。经调查取证,该车核载30人,实载63人,超员率达5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秋风”来袭!宜宾交警连续查处两起严重超员案件

“秋风”来袭!宜宾交警连续查处两起严重超员案件

2018年10月24日上午7时35分,交管五大队深入辖区凉姜镇开展巡逻检查工作,当执勤民警巡逻至凉姜镇凉沙路1公里处时,一辆车牌号为川Q50XX3的大型普通客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透过车窗挡风玻璃看见车内黑压压一片,发现端倪后的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靠边拦停进行检查,并用手机和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了全部过程。经调查取证,该车核载30人,实载63人,超员率达5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秋风”来袭!宜宾交警连续查处两起严重超员案件

驾驶员梁某明知道超员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是心存侥幸,执勤民警对梁某现场带离取证,并转运超载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第49条(第1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之规定,对驾驶员梁某驾驶的川Q50xx3大型普通客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以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秋风”来袭!宜宾交警连续查处两起严重超员案件

2018年10月19日16时30分许,驾驶人邓某江(身份证号:5125291963XXXXX937,持C1D型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川QC6XX7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玉莲路2KM处时,被正在兴文县玉屏镇开展面包车超员专项整治的兴文县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2人,所载学生均属于红桥镇某幼儿园,执勤民警立即联系了校方对学生进行了转运,确保了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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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邓某江的行为属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实施办法》第69条第1款6项之规定,兴文县交管大队依法对驾驶员邓某江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宜宾公安交警提醒:超员是一种隐患巨大的交通违法行为,超员会导致车辆安全性能下降,乘员风险提升,一旦发生事故,会加大乘客逃生难度。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市民,尤其是中、小学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员等违法车辆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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