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案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我們在做買賣的時候,一般都需要簽訂一定的合同。那麼要是遇到買賣合同糾紛的時候很多時候都是通過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提供什麼證據呢?

買賣合同糾紛案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1、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自然人應當提交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明、護照、港澳臺胞回鄉證;

深圳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案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證書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書。

2、買賣合同關係以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的證據

(1)買賣合同、訂(定)貨單;

(2)邀約、承諾、數據電文;

(3)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

(4)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者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

3、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

(2)貨款收支憑證;

(3)拖欠貨款的證據;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檢驗報告、客戶投訴、退貨和索償的證據;

深圳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案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5)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者由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以及相應憑證。

4、其他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這就需要大家通過上面的內容來進行了解,才能清楚在法律上的規定。對於買賣雙方來說都是比較重要的常識問題,這樣才能有利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最後得到法律的支持,減少經濟損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