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物業不好業主還要按時足額繳納物業費,改善物業的方式有哪些?

勝佛悟空


首先一點,交納物業管理費是每個小區業主的義務。

再說,物業維修遲遲總是修不好的問題。

如果小區有設備設施的問題,物業公司有義務也是必須想辦法修復並修好的。像修理設備,(公共區域的設備設施)小的維修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大的則由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公司來操作對其進行維修更換。(維修基金維修的項目都是有保質期的,並要業主簽字認同,方可拿到維修費用的。由房產部門支付)

如維修項目修過很多次還未修好的,業主可以留下相關的證據(照片、業主對物業多次維修還修不好的意見書)以此拒交物業管理費。如有這些證據物業是不會總是催繳物業管理費的,及動用法律訴訟的。

要像搞好,可以試試以下幾個方案:(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1、召來全體業主大會,同物業公司簽訂及時可行的物業服務標準(註明:業主要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標準及條件)、維修方案(1、物業公司憑請的維修人員維修不好的,可由業主推薦的正真的能解決問題的人員或工程隊及公司。2、維修時業主方可派由相關經驗的人督察。3、選用合適的,可靠的材料。4、可由有相關資質、和卻有其能力的業主維修)。

所有的物業公司要想服務好,只有把小區正真當做自己的家一樣去關心和愛護才行。有幾個人會願意自家的家一塌糊塗呢?(說起來很容易,但真正做起來,難哪!有恆心才行!)😊


四月61133646


物業管理公司在進入小區提供物業管你服務時與全體業主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同對物業服務的範圍、質量、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管理費的繳交都有明確的約定。同時對雙方的糾紛的處理方式也有約定。這是雙必須遵守的。

享受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是業主的權利,但是繳交物業管理費也是業主的義務。業主對物業管公司提供的服務不滿意,可以對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向物業公司投訴要求其改正。物業公司如果在服務的過程中做出有損害業主權利的決定。可向街道辦物業管理部門要求其撤銷決定或直接向屬地人民法院起訴。

物業公司和業主的關係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物業公司必須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向業主提供完整的服務,出現錯誤級服務不到位,應積極與業主溝通改正錯誤得到業主的諒解。在服務時要時刻記住,業主是發了錢買你的服務。 同時,業主也要體諒物業公司的權限,在處理違章、鄰里糾紛時物業只有勸阻及告知權,是沒有執法權的。總之,建立和諧社區,共創美好生活。是物業及業主共同的目標。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喜歡的請關注我。


w苦行僧


物業,也就是業主請來的無賴!

想方設法收費賺錢,服務一塌糊塗!!

聽說過三樓以下要安裝增壓泵嗎??

我們小區物業做到了,每家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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