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建帳!正式施行!

告訴大家一個消息,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

最新文件,明確個體戶也要建賬!

個體戶建賬!正式施行!

大多數個體工商戶都沒有建賬的習慣,而且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的監管相對比較松,但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也必須建賬,和企業一樣建賬納稅,接受稅務部門監督管理!

01

注意:個體戶也要建賬!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已經2018年6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度第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個體戶建賬!正式施行!

附件四: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

(2006年12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7號公佈,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個體工商戶稅收徵收管理,促進個體工商戶加強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務院關於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徵管強化查賬徵收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並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稅務機關應同時採取有效措施,鞏固已有建賬成果,積極引導個體工商戶建立健全賬簿,正確進行核算,如實申報納稅。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複式賬:

(一)註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複式賬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並積極創造條件設置複式賬:

(一) 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二) 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 省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上述所稱納稅人月銷售額或月營業額,是指個體工商戶上一個納稅年度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新辦的個體工商戶為業戶預估的當年度經營期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

第六條 達不到上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准,可按照稅收徵管法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第七條 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和本辦法規定的設置賬簿條件,對照選擇設置複式賬或簡易賬,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賬簿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進行變更。

第八條 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置賬簿並辦理賬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

第九條

設置複式賬的個體工商戶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等,進行財務會計核算,如實記載財務收支情況。成本、費用列支和其他財務核算規定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執行。

設置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經營收入賬、經營費用賬、商品(材料)購進賬、庫存商品(材料)盤點表和利潤表,以收支方式記錄、反映生產、經營情況並進行簡易會計核算。

第十條 複式賬簿中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總分類賬必須使用訂本式,其他賬簿可以根據業務的實際發生情況選用活頁賬簿。簡易賬簿均應採用訂本式。

賬簿和憑證應當按照發生的時間順序填寫,裝訂或者粘貼。

建賬戶對各種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和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

第十一條 設置複式賬的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按照規定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月度會計報表應當於月份終了後10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當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報出。

第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經批准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具備資質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第十三條 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要求使用稅控收款機的個體工商戶,其稅控收款機輸出的完整的書面記錄,可以視同經營收入賬。

第十四條 稅務機關對建賬戶採用查賬徵收方式徵收稅款。建賬初期,也可以採用查賬徵收與定期定額徵相結合的方式徵收稅款。

第十五條 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具有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六項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根據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方法核定其應納稅額。

第十六條 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關於賬簿設置、使用和保管規定的,由稅務機關按照稅收徵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建賬工作中所涉及的有關賬簿、憑證、表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均含本數。

第十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02

個體戶怎麼建賬?

1、個體戶怎麼建賬?按小企業會計制度建帳嗎?

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凡從事生產、經營並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達不到上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准,可按照稅收徵管法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和本辦法規定的設置賬簿條件,對照選擇設置複式賬或簡易賬,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賬簿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進行變更。個體工商戶建賬工作中所涉及的有關賬簿、憑證、表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2、個人戶可以代開專票嗎?個體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有限額嗎?

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暫無限額規定。企業連續12個月或4個季度累計應徵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對於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3、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可以去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二)適用免徵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另外,根據上述文件的附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的規定,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

4、旅遊簽訂的旅行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根據規定,旅遊合同不在條例所列舉憑證的範疇之列,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5、環境保護稅的申報期限有哪些特殊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納稅人申報繳納時,應當向稅務機關報送所排放應稅汙染物的種類、數量,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濃度值,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

提醒大家,不按規定執行,稅務機關會依法處理,大家不要因為一個月兩三百塊錢誤了大事!

03

到底註冊公司好?還是個體戶好?

個體戶建賬!正式施行!

建議大家工商註冊時最好選擇註冊公司!

個體戶與公司的區別

1、法人資格

個體戶不具備法人資格,公司具備法人資格。

2、連帶責任

個體戶是無限連帶責任法律,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連帶責任的。

3、稅收優惠

個體戶一般是稅務機關根據其所在位置\規模\員工人數\銷售商品按估算的銷售額予以定稅.不論當月的收入多少,有無收入都要按定稅金額來交稅。

公司則要求企業自己申報的收入來交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收入不超過9萬元可以享受免稅優惠政策。

4、徵收稅種

個體戶可以定額徵收增值稅,繳納個人所得稅等。

公司徵稅按實際收入徵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

關於個體戶的幾個誤區

1、個體戶可以“不記賬” ×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凡從事生產、經營並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2、個體戶可以“不交稅”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只要是小規模納稅人,不管是個體戶還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季度收入不超過9萬元免交增值稅。

3、個體戶可以“不年檢” ×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規定的時間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

4、個體戶可以“不審批” ×

凡是經營範圍涉及前置或後置審批的,個體戶和公司一樣都需要辦理審批,而且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個體戶若有變更事項也和公司一樣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

5、個體戶不會“被抽查” ×

很多個體戶是自給自足的自由職業者,那麼就意味著工商部門不會抽查嗎?當然不是!不僅會被查,而且還會被嚴查!不少個體戶辦了營業執照後,在兩證整合之前,不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也沒有辦相關的經營許可證;或是發生變更後沒有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備案;或是因為經營期間的衛生、環境、消防等問題沒有做好維護,存有風險或被周邊住戶舉報。

推薦註冊公司的理由

1、個體戶不能轉讓而公司能

個體戶的經營者,不能像公司那樣可以轉讓,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註冊登記。”

2、個體戶不能開分店而公司能

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一個人只能註冊一家個體戶。公司不僅能成立分公司、子公司還能成立企業集團。

3、個體戶拉不來投資人和合夥人而公司能

個體戶的經營都是以個人為經營者且承擔無限法律責任,況且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沒人願意合夥、投資一個個體戶。

4、個體戶的經營風險比較大

個體戶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最大區別在於:個體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你開一家小餐館,吃出問題了,你得用全部身家去賠償;如果是公司,就以出資額為限了,不至於傾家蕩產。

5、個體戶享受的各類扶持獎勵政策比較少

個體戶存在的意義主要是滿足一個家庭的溫飽,至於擴展團隊發展壯大,乃至成為行業標杆,這不是給個體戶的要求,國家自然也顧及不到各基礎行業個體戶的各類扶持獎勵政策。

6、公司制是發展趨勢

現在做生意、談合作、籤合同等都是在公司與公司之間開展,淘寶、微信等互聯網平臺都在支持公司制商戶。相對公司而言,個體戶的存在感會越來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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