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祥泰城文瀾苑新房沒人住 竟然成了「蓄水池」

齊魯網10月23日訊濟南祥泰城文瀾苑C區3號樓業主劉先生家中到處都是積水,水面上還漂浮著一些白色和黑色的汙物。他介紹,當時積水把所有傢俱都泡了,房門泡了以後,也都開裂了,損失得兩萬多元。

济南祥泰城文澜苑新房没人住 竟然成了“蓄水池”

積水的這套房子是今年6月份交付的,裝修完只有一個多月,原本打算年底入住,但積水讓入住的計劃泡湯了。

新買的傢俱和電器被淹了,這讓劉先生損失可是不小。新房沒有入住,這麼多積水哪裡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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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檢查,物業公司和劉先生確定,下水管道堵塞是造成馬桶反水的原因,好端端的下水管怎麼就堵了呢?

劉先生告訴記者:“當時通下水道弄出來了一些水泥沙子,水上也飄著一些白灰什麼的,這些東西可能來源於開發商施工不當。”

開發商人員卻認為這並不是質量問題,之前做過通水和通球試驗,質監部門都有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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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劉先生的說法,開發商並不認同,那麼作為下水管道管理方的物業,又會作何答覆呢? 濟南祥泰城文瀾苑物業客服負責人陳先生表示,物業日常都有巡檢,現在責任沒法說。

現在雙方一直推脫,沒有一方出來對劉先生的損失進行賠付。原因不明確,責任方難確認,劉先生求助無門,陷入了尷尬兩難的境地,這樣的損失難道只能業主自己承擔嗎?

陳兆港律師認為,開發商如果可以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的交房前做了相關實驗,可以認為他不承擔相應責任,但物業收取物業費,有對管道進行維護的責任,在責任放不明確的情況下有先期賠付的責任。

此外,律師認為劉先生樓上的業主作為下水管道的使用者,在管道堵塞直接責任方無法確定確定的情況下,樓上業主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陳兆港律師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來說,如果沒法確定到底是由誰來堵塞,樓上所有涉及到該管道的用戶和物業都有責任,業主可以起訴樓上所有使用管道的業主和公司,由法院來劃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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