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舉人最低能做什麼官?

幻夢今史


清朝的科舉,童試得中稱秀才,鄉試得中稱舉人,會試得中稱貢士,殿試得中稱進士。當然,進士又分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三等。



生員考中了舉人,那就已經成為了朝廷的候補官員,這也就是范進考中秀才時並不如考中舉人的時候那麼失心瘋的原因。更有考中舉人之後,朝廷就會免除你家裡400畝土地的租稅,這也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人削尖腦袋要考科舉的原因。

其實,從明朝開始,就已經有了舉人入仕的先例。海瑞就是以舉人入仕做到了一省巡撫。當然,舉人畢竟不同於進士,做官的等級也有高下之分。



在清朝初期,很多前朝的副榜貢生甚至能夠直接和進士一樣經過吏部的揀選成為官員。一代廉吏于成龍便是以這樣的身份進入仕途,最終做到了兩江總督這樣的一品封疆大吏。

當然,舉人也可以進行這樣的揀選,可是舉人的數量畢竟太多,揀選要等三科,也就是九年的時間。也可以截取或者等待大挑。這些都是舉人入仕的途徑。



要說舉人能做的最高的官,那就是七品知縣。這種情況一般來說是被認為是祖墳冒青煙,運氣好到爆了。因為一般而言,舉人能做到從九品的縣教諭,訓導已經是謝天謝地了。大多數的舉人入仕都是從不入流的縣典史做起。

更多的情況下,舉人的出路是去給高級別的官員做幕僚。別看幕僚不是朝廷任命的官員,可權力卻非常之大,相當於半個正堂。例如左宗棠就是給時任湖南巡撫駱秉章做幕僚起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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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人肯定能當官,只是大小問題,否則“范進中舉”也不會神魂顛倒。明清代科舉考試分為四級,縣級考試通過叫“秀才”,秀才通過省級考試叫“舉人”,舉人通過吏部考試稱“貢士”,貢士通過殿試前三甲稱“進士”。在清朝,一般當官都是進士出身。

舉人考上進士的機會大約只有5%,一般說來是不能直接做主官,當的都是縣一級的中下級官吏,比如教諭(縣教委主任)、縣丞(副縣長)、主薄(縣委秘書長)。

朝廷會不定期地在那些幾次會試不第的舉人中進行挑選,人稱“大挑”。運氣好的話,趕上吏部的大挑,還能外放當個主政一方的知縣。

歷史上,官員講究學歷出身,以舉人身份出將入相的少之又少,但也不乏治國奇才。明朝清官海瑞就是舉人入仕,官做到從一品太子太保,簡直就是鳳毛麟角的存在。清朝左宗棠也是舉人入仕,官至正一品東閣大學士、軍機大臣,二等恪靖侯,逝世追贈太傅,屬於歷史上絕無僅有的異數。豐鎬遺子(張新武)書文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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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網友的討論,較多的是將現在的學士、碩士、博士(普通高等教育)與清代的生員、舉人、進士(科舉制度)相對比。其實嚴格說,這兩者之間是無法直接對比的,因為清代科舉歸根到底是選官制度,而現在的普通高等教育則培養各類人才。如果真要掛鉤,清代科舉制度倒和現在公務員制度相類似,都是選官制度

現行國家公務員系統行政級別分10層(計有27級),其中鄉科級正職為第九級(第16-22級)、鄉科級副職為第十級(17-24級)。在這種情況下,現在碩士考公務員一般給予副科待遇,相當於第十級,博士一般給予正科級待遇,相當於第九級。

而清代官員品級從正一品到從九品,共有18級,舉人入仕基本都可以做到從九品及以上。因此,單從級別來看,現代碩博士和清代舉人的起點較類似,都比較低。但實際上,二者之間存在很大差別,現行公務員制度和清代官員制度本質上是不同的,清代皇權意志可以決定官員的選拔,而現代公務員制度更為公平、公正。因此,不能簡單將學士、碩士、博士與古代生員、舉人、秀才相掛鉤。


清代(僅以入關之後為例)科舉考試一般程序是,生員參加在省城舉行的鄉試,通過者稱為舉人;舉人再參加禮部在京城舉行的會試,通過者為貢士;貢士之後再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即為進士,進士分三等,一等稱賜進士、二等稱賜進士出身、三等稱賜同進士出身。鄉試和會試都會PK掉一部分,而殿試則不會,一般只要參加殿試的貢士都能考中進士,只是名次會不同。進士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

舉人的數量是個變量,據劉海峰統計,清代共有112科鄉試,按照平均每科鄉試錄取舉人1300計算,清代大約有舉人14萬以上。這麼多的舉人,其出路一般有兩種,一是繼續考取進士,二是直接進入仕途。但進士名額更少,據毛曉陽、金甦統計,清代進士約26849名,所以舉人考取進士錄取率很低,也因此有很多舉人連續多次參加會試,希望能夠考取進士。而有些則選擇另一種路徑:直接入仕。

清代舉人可以直接入仕,但舉人可以任職的官職也有有限的,如乾隆三十年(1765),全國知縣僅有1285名,但舉人僅三年一科的平均數就有1300,所以也就造成了舉人大量“壅積”,清廷於是採取各種方式從舉人中挑選優秀的人才為官,主要的途徑有三種:揀選、截取和大挑。

揀選早在順治年間就已經開始,但揀選時間一再變化。清初,會試不中即可揀選;順治中期改為三科會試(也即九年)不中;其後,又因人數過多,再次更改時間,近省五科會試(十五年)方允許揀選,三科會試可以就教職(教諭等職,相當於現在縣教育局長),遠省仍按會試三科揀選;康熙時期,又改為按照科分、省分次序和鄉榜名次三個條件來進行揀選。

揀選任職主要是推官(府佐貳官,負責刑名之事,相當於市公安局長,清康熙年間廢)、知州(州的地位比較特殊,直隸州相當於府,散州相當於縣,所以知州相當於現在的市長或者縣長)、知縣(相當於現在縣長)、通判(地位也比較特殊,輔助知州管理政務,但又對知州有監察權,和現在副市長加紀委書記有些類似)等官。

截取是朝廷劃定一個範圍,在這個範圍內部的舉人可以赴吏部登記候選。乾隆以後,一般截取三科,也就是大約九年左右一次。其官職大約也是知縣等。

大挑是乾隆時期開始的,初以六年一次,後改為四年一次,按照省份確定名額,大省40名、中省30名、小省20名,最開始以10人為一排,10人中挑選5人,一等2人、二等3人,後來每兩排20人中挑選12人,一等3人、二等9人。一等分發各省以知縣試用,試用合格繼續留任,不合格則先降職,此外,一等還可以借補州同(知州副職,相當於副市長或副縣長)、州判(情況較為複雜,大概也相當於知州副職)、縣丞(清代很少設縣丞,相當於現在的副縣長)、經歷(設於不同機構,其官階職能也大不相同)、鹽庫大使、河工等官

二等可任學正(國子監官員)、教諭(教育長官)、訓導(教育輔官)等職,且不一定立刻上任,需要等出缺時才能補上。

但實際上,舉人還有其他各種出路,如出任幕僚,擔任塾師,或者因為難以入仕,直接閒賦在家,甚至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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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

當然是從九品。

清代,舉人可以在得到推薦的情況下出仕。具體操作是,推薦人向各省級主官布政使、按察使、學政三人提交推薦信,三人則向相關下屬機構送達任命書。

從七品以上是吏部管轄,所以三司只能任命正八品以下職務。

最高正八品,如縣教喻(縣教委主任)、縣丞(副縣長),州學正(市教委副主任);

從八品,如訓導(市巡查組長);

正九品,如縣主簿(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知事(州府行政體系科長)、推事(州府中級法院法官)。

從九品官員當然最多,如巡檢(縣巡警大隊長),司庫(縣國庫主管)、吏目(縣公務員管理科科長)、稅目(鄉鎮稅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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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覽清朝的科舉制度,從秀才至舉人再到貢士,最後殿試欽點為進士,千年獨木橋,令無數學子閉門苦讀,求最後一舉成名。實際上清朝的文武舉人就是九品以上的候補官員了,機會好的,關係鐵的,甚至可以補到知縣的位子,按文化等級分類,現在的博士也只能相當於那時的舉人。清代老百姓有幾個讀書的,普遍文肓,斗大的字不認識一個,只有地主豪紳的後代才有書讀,到民國時期平農子弟才讀點幼學,三字經,增廣賢文也已,認識那麼幾個字,那能跟現在相比,不論貴賤都有書讀。清代的秀才就相當於現在的中學老師,屬事業編制。清未響噹噹的人物袁世凱就是舉人出身,由他堂叔保薦到李鴻章帳下做了小官,以後他的發跡,可想而知。清朝的舉人實際上就是有銜無職,等候地方差遣,最後大多續職,老百姓路遇舉人也要下跪行禮,可見貴賤之分,現在博士的身份按道理也比不上清代的舉人。舉人有功勞者,甚至可提拔為京官,曾國藩的九弟國荃就是憑此來歷。當今博士多於牛毛,學士,碩士更不要提,一般公務員也只能跟秀才相稱,如今讀書已普及,崗位競爭激烈,時過境遷再也不是那種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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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有窮秀才一說,卻鮮少聽到窮舉人一講。從這裡不難看出舉人的地位比秀才高出許多。

在清代,考中舉人,就意味著命運的大翻盤。各種苛捐雜稅從此與他無關,而且還可以蔭庇子孫。即使不能立即做官,也可成為朝廷的儲備人才。如果走走關係,至少能做個七品縣令。

看看“范進中舉”的故事,就會明白:考中舉人是多麼光宗耀祖之事,它可以讓一個人發瘋,讓一個落魄讀書人一夜之間告別貧窮,讓世人從此對他刮目相看 。

這就人們常說的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舉人雖不能入朝拜相,當個地方官還是綽綽有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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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是自隋唐以來,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到了明清科舉考試已形成完備,共分四級,即讀書的童生經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錄取成為秀才,成了秀才就有了功名,見官不跪,不交徭稅,犯了法不加刑,除非革了秀才功名。

秀才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趕考,考取的功名叫舉人,因在秋季八月,故稱秋闈。考取了舉人就有了做官的資格,相當於現在怎麼說了,相當於有薪待職幹部吧,也就是可以出來做官了,那舉人最低能做什麼官,舉人包括有秀才的待遇外一般還能補缺中下級官職,如學官、主簿、縣丞,如果碰到大挑的話還可以做知縣,在往上就只能慢慢的混了。

舉人每三年從各省去京城趕考,因在春天,故稱春闈。京考被錄取為貢士,貢士要經過殿試,殿試考中稱為甲榜,出榜分三甲,一甲賜進士及第,共三名,分別是,狀元、榜眼、探花。二甲三甲賜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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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官制,漢人出仕的最便捷途徑就是科舉考試,中的進士,便可以當堂委派官吏,優秀者入翰林院(朝廷宰輔人才儲備庫),其餘的委派中央或者地方官。舉人是無法直接獲得委派的,一般文人也不屑於從舉人做官。這裡面有個講究,在明清時期,階層身份地位認同感很強的,你如果是舉人出身做官,同僚們會看不起你,在應酬上往往孤立你,自然升遷仕途受阻礙。所以,除非考了許多次都沒有中進士,最後不得已出仕。

舉人要出仕,需要吏部考選,或者地方舉薦,但是一般都不是正途,例如進士出身的人最低也要授予知縣,這是正途,但是舉人一般只能從教諭,縣丞,主簿這類佐貳官開始做,而且走入正途的機會是非常少的。

從表面上看,這官相差也無幾,但實際上相差大了,例如知縣在坐,這些佐貳官是沒有座位的,地位相差很大。所以很多舉人寧可賦閒在家,也不願意出來做這些佐貳官。

清朝末年,開始了捐班,拿錢就可以買官,佐貳官也可以拿錢直接買過知縣,直至道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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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舉人最低能的那個能做什麼官,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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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自科舉出現之後講究“學而優則仕”,讀書的目的就是為了做官。功名分為三級:秀才、舉人、進士。要做官必須要取得舉人以上的功名。

舉人是做官的最低的要求,考中舉人的要麼是去做官,要麼是繼續往上考進士。

那麼舉人最低能做什麼官?舉人應該當縣令以下的官如縣丞等官。有些舉人多數是去當幕僚,這些不是官而是吏。因此按照現在的說法,舉人當官的話也就是科級或副處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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