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探視糾紛,老人就別再摻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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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北京晚報記者孫瑩J001報導


夫妻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仍然擁有探視權,可以與孩子會面、交往甚至短期共同生活。然而,這種維繫與孩子的親子關係的正常權利在現實中卻因為大人間矛盾的延續而時常遇阻。

記者近日在採訪中發現,80後年輕夫妻是如今探視權糾紛中的“主力軍”,而他們的父母介入子女探視糾紛的現象十分突出,非要看孩子,或者就不讓看孩子,將原本是父母與孩子三個人的事變成了老少三代的矛盾,也加重了執行難度。婚姻專家告誡說,大人們用探視問題作為報復的手段,卻忽略了這是在剝奪孩子見父母的權利,將會對他們一生造成影響。

夫妻離婚後——探視糾紛,老人就別再摻和了

女兒探視難,母親強出頭

前幾天,調解員王波接到了一位老人打來的電話,老太太有些自責地說:“我沒忍住,又和孩子奶奶吵起來了,罵了很難聽的話……”王波聽罷有些沮喪,自己和執行法官的努力看來又白費了。

這位老太太是西城法院執行局的“常客”,從去年開始,幾乎每個月都得來一次,替自己的女兒申請探視閨女。孩子已經上小學了,由爸爸撫養,雙方矛盾不小,不申請執行,女方就見不到孩子。

後來,執行法官和王波反覆溝通說服,將雙方約到一處公園見面。探視當天,除了孩子的父母之外,爺爺和姥姥兩位老人也到現場“助陣”。一見面,孩子媽媽特別懇切地湊上去說:“寶貝,讓媽媽抱抱。”孩子抬頭看了看爸爸,爸爸攥緊了拉著她的手,往後一撤。孩子緊跟著就往爸爸身後躲。

孩子的反應讓媽媽很傷心,當場哭了起來。孩子姥姥也開始不依不饒地鬧。執行法官和調解人員分工合作,有勸說男方的,有看著孩子姥姥的。總算勉強完成了一次探視。

到第二次執行時,場面更加尷尬。執行法官蹲在地上,拉著孩子的手足足20分鐘,求孩子說:“寶貝,叔叔求求你了,你跟媽媽說句話吧”。可孩子這次已經不再看爸爸臉色了,一個勁兒地往後退,擺手說不要。

孩子媽媽告訴王波,她和丈夫離婚時,正趕上家裡拆遷,沒有固定居所,所以女兒就被判給了爸爸。就因為這個,孩子奶奶告訴孩子,媽媽不要她了,孩子對她特別牴觸。雖然在離婚訴訟中,雙方已經明確約定了男方每週什麼時間把孩子送到什麼地方,但就是執行不了。

由於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姥姥也捲入這場糾紛之中,原本是父母與孩子三個人的事,變成了老少三代6個人的爭鬥。一年多了,這家的探視權糾紛依然沒能徹底化解。

前些日子,通過申請執行,孩子媽媽和姥姥又去男方家裡探視。臨走的時候,夫妻倆正在商量下次探視的問題,孩子姥姥和奶奶又發生了口角,雙方不歡而散。

夫妻離婚後——探視糾紛,老人就別再摻和了

老人摻和,探視糾紛矛盾加劇

在參與過一些探視權糾紛執行的調解工作之後,王波發現,現在探視權執行案件的當事人絕大多數是80後的年輕父母。而他們的父輩參與到兒女探視糾紛中的現象十分突出。就像前文中的案例,雖說老人都是為自己的子女利益考慮,但事實上,他們的參與方式很容易過激,反而加重了矛盾。“有時候,年輕人的工作倒好做,反而是老人難以說服。”王波說。

有一對離異夫妻因為孩子探視和財產補償問題到法院申請執行,王波在調解中發現,倆人的微信名稱至今還以老公老婆互稱,哪像是離婚撕破臉的樣子啊。

經過與雙方的深入溝通,王波瞭解到,其實這對年輕夫妻本身並沒有多大矛盾,女方婚後還將自己的工資交給婆婆管理。可婆婆仍對兒媳婦頗多不滿。在交談中,她滔滔不絕地歷數前兒媳的不是。比如,兒媳趁她不在家的時候,翻她的東西。

“您是有金山銀山啊?”王波一語中的地說:“人家把工資都交給您管了,您還有什麼不放心的啊!您其實根本就沒有真心接納兒媳婦!”

接著,王波又分別給男女雙方做工作。讓男方理解前妻把孩子送回老家的苦衷,以及孩子健康成長的事實;讓女方體諒男方想念孩子的心情,經常把孩子帶回來看看。女方也痛快地把孩子帶到執行局的調解室,和爸爸、奶奶親近親近。

王波知道,這家人矛盾的根源在於老人的偏見,於是她私下跟男方說,回去得找機會給老太太上上課。“以前是她教育你,現在她做的不對的,你也應該有自己的判斷,也該教育她。週末有空了,跟前妻帶著兒子去玩玩,也是增進感情嘛。”

案子了結了,兩人再也沒來過法院。

此外,有些探視權執行看似是父母在申請,實際上都是為了滿足祖輩的需求。

有個孩子爸爸,每月都來申請探視權執行,每個月都來法院看一次孩子。可是,見了面,這爸爸總在一邊看手機,沒有特別迫切想見孩子的感覺。其實呢,是孩子奶奶想孫子,每個月都催著兒子去申請執行,她好跟著來看孫子。

執行法官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探視權只限於孩子的父母,法律並沒有賦予爺爺奶奶、姥姥姥爺探視孫輩的權利。他們要是迫切想見孫輩,或者對探視一方心存不滿,不願意讓探視孩子,都會直接影響他們的子女在探視問題上的態度。

王波說,本來老話就說隔輩親,再加上“80後”們本身就是獨生子女,他們的孩子又是獨生子女的獨生子女,這種唯一性讓老人的情感更加投入,甚至出現了地位上的“錯位”,拿孫輩當自己的“二孩”一樣。“我們一手帶大了孩子”也成了這些老人心中的尚方寶劍,必須得看,或者就不讓看,都源於這種“權利”意識。

夫妻離婚後——探視糾紛,老人就別再摻和了

拒絕探視是在剝奪孩子的權利

然而,處於鬥爭旋渦中的父母和老人們似乎沒有意識到,這種爭鬥最大的受害者其實正是他們最想保護的孩子。

“父母離婚,對孩子來講已經是很大的傷害了,父母更應該在其他方面彌補對孩子的虧欠,而不是在探視問題上延續矛盾,繼續傷害孩子。”每次看到打得不可開交的父母,王波都會替孩子的成長擔憂。

有一次,調解員跟著執行法官去一個探視現場。父母雙方約在女方家樓下的小花園見面。小男孩蹲在地上玩,他爸爸走過去蹲在孩子旁邊,孩子對爸爸完全沒有印象,很有禮貌地說:“叔叔好!”這位父親立即糾正:“我不是叔叔。”“那你是誰?”孩子問。“我是爸爸。”當孩子聽到這幾個字後,猛地一把抱住爸爸的脖子,緊緊摟著不放。

孩子的反應讓調解員溼潤了眼眶。“可想而知,孩子是多麼渴望見到爸爸。孩子的心裡肯定在想,我有爸爸了,我也有爸爸!”

在另一起探視糾紛中,原本夫妻離婚時,女兒的撫養權是判給女方的。後來男方又找了新女友,就在結婚前,孩子媽媽不知出於什麼原因,突然提出要求變更撫養權,把女兒給了男方。

男方對前妻的“突然襲擊”耿耿於懷,並以前妻不要孩子為由,拒絕前妻探視。賭氣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也擔心,女兒見到了親媽,會跟他現在的妻子產生隔閡。

經過申請執行,孩子媽媽終於又見到了女兒。事後,男方興奮地向調解人員反饋說,沒想到這次探視之後,女兒和他們夫婦的關係反而更好了。

讓孩子與離異的父母維持親密關係的效果在這兩個案例中充分體現出來。

北京維愛婚姻專家王軍表示

大人們沉浸於自己的恩怨,用不讓看孩子作為一種懲罰的方式、報復的手段,卻沒有考慮到孩子也有權利見到自己的父母。其實,他們是剝奪了孩子見父母、享受父親母愛的權利,而這種傷害是一輩子無法彌補的。

“很多長輩對孩子說‘你的爸爸不要你了’、‘你的媽媽很壞’這種話洩憤,並對孩子進行心理暗示,但事實上可能事與願違。”

  • 王軍說,父母再不好,孩子也不願聽到這種評價,對他來講那是一種羞辱,對孩子心理的傷害很大。而且“不要你了”這種話,會讓他覺得自己是被拋棄的,從而產生自卑心理。
夫妻離婚後——探視糾紛,老人就別再摻和了

年輕父母需“斷奶” ,老人要放手

在各類執行案件中,探視權執行一直是個難題。孩子不是物品,逼不得搶不得,不像一般執行案件可以對標的物查封扣押。採取強硬的執行手段還可能會令矛盾升級,甚至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為了解決探視權執行的難題,西城法院執行局進行了從硬件到軟件方面的探索。針對有些父母矛盾深重,既沒法去撫養方家中探視,也無法把孩子接到身邊,只能由撫養一方將孩子帶到法院,在法官的見證下,讓另一方探視的情況,西城法院執行局特意將一間辦公室改造為調解室,擺上沙發、玩具,佈置得像居室客廳一樣,讓孩子可以在一個溫馨的環境中與父母團聚,儘量減少法院執行對孩子心理上的影響。

西城法院執行局周豔華局長告訴記者,涉及探視權的執行,法院難免有些投鼠忌器。真拘留了被執行人,孩子誰來管?如果執行間接影響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那就與執行目的相悖了。考慮到此類案件的特殊性,西城法院讓調解員介入探視糾紛的執行工作,這些調解員社會經驗豐富,能找到矛盾的癥結,做通思想工作。在解決當下執行案件的同時,努力化解家庭矛盾,避免今後再通過執行去履行判決。

  • 婚姻專家王軍表示,探視權糾紛的根源是家庭矛盾,之所以出現老人插手兒女探視孩子的現象,一方面說明有些年輕的當事人雖然已經為人父母,但仍然處於沒有“斷奶”的狀態,凡事都要和自己的爸爸媽媽商量。
  • 另一方面,一些老人不能正視家庭排序問題,忽視了對於一個家庭而言,夫妻才應該是主導者,而自己應該起到輔助的作用。總認為自己是家中的老大,插手兒女的家庭事務。

王軍說,無論是年輕父母還是老人,都應該建立正確的家庭觀念。年輕人獨立自主,老人們學會放手,只有正確認識和掌握處理家庭關係的方法,才是解決家庭矛盾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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