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醫改「放大招」:嚴肅查處「大處方、大檢查」,嚴禁給醫生設定創收指標

繼啟動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後,清遠醫改又“放大招”了。記者獲悉,清遠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清遠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嚴肅查處“大處方、大檢查”等行為,重點監控超常使用的藥品,不合理使用的輔助性、營養性高價藥品,不合理開展的檢查、檢驗,以及高值醫用耗材,及時預警干預。探索院長年薪制,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醫學檢查等收入掛鉤。

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

全面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再次被納入了醫改路線圖。《方案》提出,加強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導、規劃、評價等方面的宏觀管理,加大對醫療行為、醫療費用等方面監管力度,減少對醫院人事編制、科室設定、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合理界定政府作為出資人的舉辦監督職責和公立醫院的自主運營管理權限。

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方案》要求,開展處方點評,嚴肅查處“大處方、大檢查”等行為,重點監控超常使用的藥品,不合理使用的輔助性、營養性高價藥品,不合理開展的檢查、檢驗,以及高值醫用耗材,及時預警干預。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醫學檢查等收入掛鉤。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逐步停止門診患者靜脈輸注抗菌藥物,支持患者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

《方案》指出,力爭醫療費用增長幅度不超過9%,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人均門診費用增長率、人均住院費用增長率不超過9%;三級公立醫療機構人均門診費用增長率、人均住院費用增長率不超過7%;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降低到27%以下。

醫務人員薪酬如何界定?

深化醫改,醫護人員薪酬如何界定?對此,《方案》指出,要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公立醫院績效工資制度,結合公立醫院功能定位、人員總額、工作負荷、服務質量、服務效果等,合理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建立績效工資水平動態調整機制。對工作時間之外勞動較多、高層次醫療人才集聚、公益目標任務繁重、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予以傾斜。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長期激勵,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機制,適度提高薪酬水平。

《方案》表示,將探索實行院長年薪制,制定年薪標準、考核評價辦法。探索醫務人員目標年薪制,將綜合績效考核結果與收入分配掛鉤。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力爭到2018年,人員經費支出佔業務支出比例達到40%以上。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制度實行“兩自主一傾斜”,即自主調整基礎性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自主從單位上年度收支結餘部分中提取不低於60%用於增發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重點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

在人員聘用、職稱晉升、職業培訓、薪酬激勵等方面向全科醫生傾斜,允許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保持公益一類性質不變的情況下,實行公益一類財政供給、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管理。

就醫成本是否會減少?

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群眾負擔總體不增加

看病貴,也是不少群眾就醫時的心聲。實行一系列的醫改措施後,群眾就醫成本是否會降低呢?

《方案》指出,要建立科學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在確保公立醫院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總體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類指導、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係。

精準測算所有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後的醫療服務價格,同步調價、動態調整。價格調整要重點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手術、護理、康復和中醫等醫療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由政府制定,其餘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

《方案》還指出,對於六歲以下兒童的臨床診斷中有創活檢和探查、臨床手術治療等體現兒科醫務人員技術勞務特點和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實行不超過30%的加收政策。

【採寫】全媒體記者/劉秋宜 通訊員/覃衛萱

【作者】 劉秋宜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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