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移民過程

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移民过程

清代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移民過

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移民过程
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移民过程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移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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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移民过程

土默特地區北靠大青山,南面是黃土高原的北部邊緣,中間為土壤肥沃的土默川平原。這一帶的農業本來就發展很早,尤其在明代嘉靖、隆慶時期,俺答汗控制了土默特平原後,廣招漢人,引進農業技術,發展成為板升相連欣欣向榮的農業景象。明清鼎革之際,察哈爾林丹汗與蒙古各部的封建主在歸化城附近激戰,林丹汗西逃時強迫歸化城的富民西遷,皇太極遠征林丹汗返回時又縱火焚燒,所有這些都給土默特平原的農業帶來了極大的損害,許多地方又重新成為牧業區。

滿清入主中原以後,為將蒙古地區保持在封閉狀態下,屢屢頒發禁令,禁止漢人越過長城進入蒙古地區。但是,口內漢人卻不斷突破禁令進入該地區進行墾種。到清代中後期,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社會風貌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發展成為一個獨特的移民社會。據本人對《內蒙古自治區地名志·烏蘭察布盟分冊》及《呼和浩特市地名志》[1]所載和林格爾縣、清水河縣、武川縣、呼和浩特市郊區、托克托縣、土默特左旗六縣市旗的1539個自然村進行統計,扣除建村時間不明的337個自然村不計,其中清代之前建村的166個,佔13.8%,清代建村的995個,佔82.8%,清代之後建村的41個,佔3.4%,在清代建立的村莊中,完全由口內移民遷入建立的(不含增析的村莊)又有828個,佔53.8%,因土默特地區人口增長而增析的村莊52個,佔3.4%。

移民進入這個地區的過程也就是移民對這個地區開發的過程。因此,對此地社會的研究的前提是對移民的研究。由於土默特地區的移民屬於非政府組織的自發移民,所以很少有史料對此作專門記載,正如民國《綏遠通志稿》卷二十中所說,“清既入主中夏,察哈爾、西土默特及鄂爾多斯、烏拉特等各旗,悉錄版圖,其時私墾禁嚴,蒙荒如故。在有清一代,未聞有大批之移民,如歷朝故事者也。然其設官分治,漸形成廳道之制者,則以康雍而後,私墾禁弛,佃農漸多,雖未嘗由官移民,顧已開民人自移之路。”,因而對此地移民過程的研究仍相當缺乏。迄今所見,國外學者的論文有20世紀30年代日本人安齋庫治發表的《清代的開墾和土地關係》和《清末土地關係的整理》兩篇文章,對清代土默特地區的土地開墾過程中的清初移民私墾、清代中葉的移民的逃逸和清末的放墾都有較為詳細的論述

[2],但由於土默特地區的土地關係十分複雜,遷入漢人的大部分人並不入籍,土地升科相對於土地的開墾有很大的滯後性,而且整個清代該地區都存在著大量的“雁行人”,春來秋歸,不在此定居,因而,安齋庫治對土地開墾的研究並不能真實的反映移民進入這一地區的確切過程。國內學者的研究論文僅見一篇,只是對這一地區的開發的過程進行簡單的描述,無法從中看出移民的過程。[3]

本文所涉清代歸化城土默特的範圍大致包括現在的內蒙古自治區的清水河縣、和林格爾縣、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及包頭市東河區以東的部分;所依據的資料主要為地名志及其他一些歷史文獻。希望通過對這一地區移民的時空過程進行研究,復原清代該區域的移民過程。

二 移民過程

清代的移民可以看作是明代移民的繼續,只是這一過程被明末清初的戰亂所打斷。明代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移民主要來自山西,大多數移民迫於生計而出外謀生。明末清初的災荒、瘟疫和戰爭給山西的人口帶來了很大的損失,大量土地拋荒,山西口內的人口與土地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緩解。因此,清代初年,山西地方官員致力於招徠流民進行墾荒。這一時期很少有人突破清政府的禁令進入土默特地區。

在康熙時期口內百姓迫於生計開始大量出口墾種,他們的原籍多在口內附近地區,多數春去秋回,並不在該地入籍,被稱為“雁行人”。據《呈報十五溝人口地畝清冊》記載,“舊管各溝通共種地民人一百七十戶,通共種地三百五十一頃七十二畝一分,通共男婦七百名口。”[4]若按此計算,每戶約耕種二頃土地。該地區耕地是雍正年間起科的,到該清冊所記之乾隆二十九年,早已成為熟地,戶均耕種兩頃土地,幾乎是不可能的;有相當一部分土地由“雁行人”來耕種。據此可知,這一地區是存在大量的“雁行人”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部分雁行人定居下來,成為真正的移民。

清順治五年四月,原降清的明代大同總兵姜瓖及其部下萬有孚等人起兵反清,兵敗後,一部分人逃到大青山地區進行墾種。《偏關志》載:“難發,萬氏子孫相率逃至大青山,山故多煤,夜夢大司馬冠帶坐其上,旦日挖之,果然,遂家焉。其後椒聊蕃衍,聚族而居,名萬家溝雲。”

[5]地方誌所記載的僅僅是當地的著名人物,逃往該地區的不僅僅有萬氏子孫,應該還有相當一部分士兵。他們可以視為清代關內移民進入土默特地區的先聲。

除了因政治原因逃入土默特地區的軍人外,最初從山西口內來的移民絕大多數屬於生存型的移民。雖然政府一再下令禁止到口外墾種,但是禁令仍不斷被突破。

為了更清楚地瞭解清代各個時期移民遷入該地區的具體情況,我們對清代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建立的自然村進行了統計,因資料不全,表1的統計不包含包頭市的東河區以東地區及土默特右旗。

表1 移民在歸化城土默特地區建立的自然村

















時間

和林格爾

呼和浩特

清水河

土左旗

托克托

武川

總計

年均建村數

所佔百分比

清初*

26

14

0

12

9

0

61

7.0

順治

1644—1661

4

1

5

0

1

0

11

0.6

1.3

康熙

1662—1722

16

9

19

31

10

6

91

1.5

10.5

雍正

1723—1735

4

10

2

6

1

5

28

2.2

3.2

乾隆

1736—1795

34

42

12

189

92

14

283

4.7

32.6

嘉慶

1796—1820

3

11

1

5

9

7

36

1.4

4.1

道光

1821—1850

2

3

2

8

10

4

27

0.9

3.1

咸豐

1851—1861

0

5

1

1

69

1

77

7.0

8.9

同治

1862—1874

2

2

0

2

5

1

12

0.9

1.4

光緒

1875—1908

3

7

2

13

22

17

64

4.6

7.4

宣統

1909—1911

0

0

0

0

2

7

9

3.0

1.0

清末*

5

18

0

3

3

0

29

3.3

民國

1912—1948

1

4

0

4

4

19

32

0.9

3.9

解放後

1949—1980

2

2

0

5

0

0

9

0.3

1.0

總計

102

128

44

279

235

81

869

2.6

100

* 原資料中僅註明清末、清初,具體時間不清楚。

資料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地名志·烏蘭察布盟分冊》的武川、清水河、和林格爾部分及《呼和浩特市地名志》。

從表1中可以看出,清代歸化城土默特地區自然村的建立共有三個高峰。第一次高峰在康熙到乾隆時期,這一高峰持續時間較長;第二個高峰發生在咸豐時期,這一次高峰持續時間較短,第三個高峰期發生在光緒宣統時期。

據表1,康熙年間年均建村為1.5個,若是將清初設立的村莊按比例加進去的話,康熙時期平均每年建立的自然村也要超過2個。這一時期主要由於人口大量增加,口內人口壓力增大,同時政府也採取了比較寬鬆的政策,在災荒之年開放關口,允許百姓遷到口外;康熙皇帝說:“伊等皆朕黎庶,既到口外種田生理,若不容留,令伊等何往?”[6]所以大量人口遷到口外。康熙年間連年對西北部用兵,從口內長途轉運軍糧,至為艱難。康熙帝深感“邊外積穀,甚屬重要”

[7],遂於三十一年(1692年)下令在山西長城的殺虎口外和歸化城附近進行屯田[8],把大小黑河沿岸土地“分畫九區,招民認種”。綏遠城將軍費揚古還在此開渠灌溉,當地稱為“將軍渠”[9]。同時還設立糧莊,佔地約234頃。三十四年,政府在歸化城安設糧莊13所,每莊給地18頃,歲徵糧200石,由歸化城都統收貯。其實,在康熙二十七年,張鵬翮出使俄羅斯途徑此地,就看到不少村落,已是一派農區的風光。[10]

在康熙時期對移民雖然還有許多限制,但這時已有一部分口內的移民進入到大青山以北的地區。安齋庫治《清末土默特土地關係整理》根據範昭逵《出塞紀略》一文的記載,認為“在康熙時代,漢人進軍的前鋒停留在歸化城一帶,還沒有深入到大青山地區”。在武川縣,我一共找到後毛林壩、前窯子、什八臺、巨寶莊、南蘇吉和前花格臺六個康熙時期建立的村莊;其實就整個武川地區來說,康熙時期設立的村莊應該還不止這些。大青山以北地面遼闊,人煙稀少,範昭逵等人所走為驛路,看不到村莊是很正常的,而安齋庫治卻引為漢人在這一時期還未進入大青山以北的證據,顯然是錯誤的。

到雍正初年,僅大同府民人“散居在土默特各村落者”已不下2000家,“而歸化城外尚有五百餘村,更不知有幾千家矣” [11]。雍正十三年(1735年),清朝在歸化城土默特開放了4萬頃土地,從山西等地廣泛招民墾荒,由官府借給牛具籽種。[12]乾隆初年,歸化城、薩拉齊、托克托、和林格爾、清水河5處已開墾了土地2萬頃。乾隆二年(1737年),歸化城13所皇莊的墾地達2 600頃,超過了原額的10倍,乾隆皇帝令每莊留地60頃,其餘1900餘頃,交地方官募民墾種,向戶部輸租。[13]據乾隆八年的統計,歸化城土默特共有土地75 048頃,已墾土地60 780頃,牧場地僅剩14 268頃,約點總數的1/5。[14]右衛八旗馬廠設立於雍正年間,乾隆時期由於軍事形勢的變化,綏遠城代替了山西右衛而變成了新的軍事中心,八旗馬廠於乾隆三十一年被奏準開墾。起初預定將廂黃、正白、廂白三旗牧廠留作馬廠,其餘正黃、正紅、廂紅、廂蘭、正蘭等五旗所屬牧廠,由地方官經手招民墾種;三十五年廂黃旗牧廠繼上述五旗牧廠也被奏準開墾。

[15]乾隆四十九年,包頭一帶的黃河河道北移,達拉特旗與歸化城土默特因河南之耕地而發生爭執。[16]這一時期,土默特平原墾殖範圍已北至大青山腳下,西達包頭黃河邊。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從事遊牧的少數民族也加入了農耕的行列。雍正十一年, “自張家口至山西殺虎口,沿邊千里,窯民與土默特人鹹業耕種,北路軍糧歲取給於此,內地無挽輸之勞。”[17]所有這些都反映出農業墾殖的深入,已經改變了當地遊牧民族的生產習慣。

漢人大量遷入引起清政府的注意,康熙擔心這些移民“但不互相查明,將來俱為蒙古矣”,於是諭令:“嗣後山東民人有到口外種田者,該撫查明年貌、姓名、籍貫造冊移送稽察;由口外到山東去者亦查明造冊移送該撫對閱稽查,百姓不得往返。”

[18]乾隆十三年(1748),清廷以“蒙古民人借耕種為由,互相容留,恐滋事端”為由,規定“嗣後蒙古內部所有民人、民人屯種中所有蒙古,各將彼此附近地畝照數換給,各令歸其地,此內惟土默特、四子旗、喀拉沁三旗民人雜處已久,難以分移,即令札薩克會同司員同知通判等漸次清理”,[19]但從以後該地區的發展看,清廷的這種命令根本沒有能夠執行下去。十四年清廷頒令禁止在蒙古開墾,“嗣後將容留民人居住,增墾地畝嚴行禁止。”三十七年又明確規定:“口內居住旗民人等,不準出邊在蒙古地方開墾地畝,違者照例治罪”。[20]但是這並沒有能夠遏住移民的浪潮。

經過康熙年間的遷移,雍正時期歸化城土默特地區已經集聚了相當多的移民。蒙古地區向來是清政府十分敏感的地方,於是行政管理的問題被提上日程。雍正元年(1732年)清廷在歸化城置理事同知,隸山西大同府,七年改屬朔平府。乾隆六年升為直隸廳,置撫民理事同知,分理蒙漢事務,隸山西歸綏道。乾隆四年,在綏遠城置綏遠城廳,設理事同知一人,專管歸化、綏遠一帶的糧餉,隸山西歸綏道。雍正十二年,在薩拉齊(今包頭市土默特右旗薩拉齊鎮)置理筆帖式,辦理蒙漢事務;乾隆四年置協理通判。乾隆元年在歸化城南的清水河地方置協理通判,辦理蒙漢事務。雍正十二年在和林格爾置協理筆帖式;乾隆元置協理通判,二十五升為理事廳。雍正十二年,在托克托城設理筆帖式,乾隆元年置協理通判,二十五年升理事廳。

[21]

與此同時,嚴格的牌甲制度也建立了起來,《晉政輯要》卷十《戶制》說:“邊外各廳原立牌甲,《會典》內載:‘雍正八年奏準山西、陝西邊外蒙古地方,種地民人甚多,其間奸 良難以分晰,應設立牌頭總甲,令其稽查。即於種地民人內擇其誠實者,每堡設牌頭四名,總甲一名,如種地民人內有拖欠地租並犯偷竊等事及來歷不明之人即報明治罪,如通同徇隱,將該牌頭等到一併治罪。’又載:‘歸化城北大青山十五峪民人三百餘戶,開墾地畝,邊界立牌,查明戶口,註冊,不容多留一人,每年仍派出旗員會同地方官畫下巡查。’又載:‘雍正十三年覆準山西、陝西邊外設立總甲牌頭,令其專查不肖之人。如有犯罪逃往蒙古地方並情有可疑之人,即稟明該管各官,解回原籍,該管各官於每年春秋二季,取具總甲牌頭等並無容隱甘結,註冊。’”

地方行政機構和牌甲制度的設立,說明該地區開發已臻成熟。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村莊很多都是在這一時期建立的,據表1的統計,康雍乾時期建立的村莊佔所有移民村的46.3%;這主要是因為,承平日久,人口大量增加,再加上清廷雖然屢下禁令,但是執行並不很嚴格,所以在康雍乾持續一百三十多年的移民高潮中大量的人口遷移到土默特地區。

嘉慶、道光時期清政府雖然三令五申禁止移民遷入內蒙古地區,還是有很多移民到口外墾荒。由於歸化城土默特地區已經聚集了大量的移民,大部分土地已被開墾,剩餘的土地土質較差,部分的移民遷入後並未建立新的村莊,而附入到原先建立的村莊中;從乾隆時期,西部的河套開始開墾,道光年間,黃河河道改行南道,北道沿岸淤出大量肥沃土地,河套地區開始大力興修水利,“晉、秦、燕、豫貧民爭趨之,日操畚鍤者常數萬人”,[22]大量的移民轉向河套,遷到土默特地區的移民相對減少,因而嘉慶道光時期建立移民村數量很少,55年間共建立63個村莊,平均每年建村不到一個。

咸豐時期形成第二次移民高潮,年均建村7個。與以前不同的是,這次移民高潮期中,移民主要遷入托克託縣,僅此一地就建村莊69個。咸豐時期中國的南方發生了太平天國運動,清政府將主要精力都放在撲滅太平天國,對移民口外的控制相對鬆弛。南方戰亂導致大量的人口北遷,有例子證明長江中游地區的部分移民遷到這一地區。

[23]但由於他們遷來較晚,大多遷入原有的村莊定居,所以在地名志中難以發現他們的蹤跡。

同治時期,長江流域經歷過長期戰亂,大量的人口死亡,土地拋荒,戰後很多移民遷到長江中下游地區。山西也有大量的人口也南遷安徽、江蘇等地,給當地帶來民許多社會問題,沈葆楨甚至要求禁止山西、河南一帶的流民。[24]因此,這一時期遷移到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移民不多。

光緒年間,鑑於越來越嚴重的邊疆危機,岑春煊、趙爾巽等人呼籲移民實邊,[25]清廷決定放墾全部口外土地,招募移民,所以又形成了又一次移民的高潮。這一次遷入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移民主要集中在武川地區,主要因為武川地處大青山以北,開發相對較晚,可墾土地較多。其實武川地區的移民高潮一直持續到民國時期。其他如呼和浩特、托克托、及土左旗等地也形成一個小的高潮,這是因為這些地區的土質較差的土地尚未完全墾闢,仍能吸納一部分移民。

當一個地區新建的自然村達到一定的數量以後,新村建立的速度就會減緩甚至會停止,但這並不是說此時沒有移民進入此地,隨之而來的是這些移民村的人口的自然增殖暨新來的移民的補充。臨近山西偏關、平魯的清水河、和林格爾地區,其自然村的建立在康熙年間就已進入了高峰期。清水河、和林格爾在乾隆以後移民村的建立幾乎趨於停滯,我們認為這些現象不僅與清水河、和林格爾靠近移民的源地有密切關係,而且與清水河、和林格爾的地理條件分不開,清水河、和林格爾地處屬於黃土高原的北部,大部分為黃土丘陵,地形崎嶇,可耕地比較少,因此,乾隆以後就很少有大量的移民繼續遷入並對原先的移民村進行補充。事實上,到嘉慶時期,這一地區已經成為人口輸出的源地。托克托、土默特左旗自然村的建立在乾隆以後仍然保持強勁的增長勢頭,原因有二,其一,托克托、土左旗位於清水河、和林格爾的西北部,沒有直接靠近山西而成為山西移民進入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第一站;其西部伊克昭盟為陝西省的移民直接進入的地區,所以陝西省的移民在康熙、乾隆時代進入到土默特地區的移民還很少。其二,托克托、土左旗佔據土默川平原相當大的一部分,土地相當廣闊,可以開墾的時間較長。清代的後期,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的移民村的建立的勢頭逐漸趨緩,原來建立的移民村的人口已大大增加,而且很多村莊已經開始析出。具體情況可見表2。

表2 土默特地區漢人移民村增析村莊






























































時間

和林格爾縣

呼和浩特

清水河縣

土默特左旗

托克托縣

武川縣

順治間

康熙間

4

雍正間

乾隆間

14

1

嘉慶間

1

道光間

1

2

2

咸豐間

1

1

同治間

1

光緒間

14

1

宣統間

1

清末*

2

民國間

1

解放後

2

3

* 原資料中僅註明清末,具體時間不明

資料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地名志·烏蘭察布盟分冊》的武川、清水河、和林格爾部分及《呼 浩特市地名志》。

據表2,清水河、和林格爾、呼和浩特和武川地區,只有3個村莊由移民村析出。《內蒙古自治區地名志·烏蘭察布盟分冊》只是統計了較大一點的自然村,並沒有將所有的自然村統計進去,如果將所有自然村都統計進去的話,我們可能會得到較多由移民村析出的村莊,但對這類村莊不能有更高的估計。根據我對資料的理解,這些地區的規模較小的自然村絕大多數不是由移民村在成長過程中析出的,而是由移民進入直接建立的。此正如下文所指出的,由於這一地區屬於丘陵或山地,土地磽薄,地塊零碎,在開墾一段時間後極易出現沙化和水土流失現象,從而導致移民村的人口逃逸。根據《呼和浩特市志地名志》,該地區的移民村的析出主要來自其臨近的村莊;呼和浩特周圍地區移民進入較早,聚集在土地最肥沃的地方,後期的移民集中在土地較差的地方,早期的移民村並未因人口增加而遷居到條件較差的地方。土左旗、托克托等地,地面遼闊,土地平衍,因此大量由移民村析出的村莊集中於這兩個地方。

三 移民數量

有關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戶口統計數字向來很少,我們只能對現有的幾個數字進行分析。

清水河地區是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現存戶口統計數字比較完備的一個地區。據光緒《清水河廳志》卷二《戶口》的記載,清乾隆間該區牌數為185,戶數為 1 850,男為 8 500,女為8 000,總口數16 500;光緒八年的牌數為116,戶數為923,男為8 273,女為6 335;《歸綏道志》載光緒三十三年的人口數為38 862人,此數字包含蒙古族75人。[26]

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牌甲制度是在雍正年間建立起來的,而且,乾隆年間一再諭令嚴格管理,牌甲制度的執行比較嚴格,乾隆年間的戶口統計數字應該是比較準確的。到光緒前期,牌甲制度已成為地方應付上級的措施,其戶口記錄已不具有任何意義;光緒三十三年的人口統計數字是比較準確可信的,這一點已有人證明。

[27]但是乾隆年間的人口記錄為1 850戶,16 500口,平均每戶8.6口,很顯然,每戶8.6口是很不合理的。其實這是牌甲制度的問題,一般說來,編好的牌甲的數量是不輕易變動的,如果在雍正8年編牌甲時每戶為4.5人的話,即使年增長率為7‰,到乾隆中期也要增長到每戶5.7口,若再加上新遷來付進去的人口,牌甲登記的每戶8.6人就不足為奇了。

據表1,至乾隆年間,由移民遷入而設立的自然村基本上趨於停滯,其後人口的增長主要是移民的自然增殖。為了便於計算,我們將乾隆三十年(1765年)作為分析的標準時點,從乾隆三十年到光緒三十三年,清水河廳的人口增長至38 862人,其人口年平均增長率為4.3‰。由於環境的惡化,清水河廳的人口年平均增長率已經低於1650—1950年我國6.0‰的年平均人口增長率[28]。以此推算,到宣統三年,其人口應增長到39 530人左右。

如果說乾隆間的戶口數字比較接近真實,以每個核心家庭4.5人計算的話,牌甲統計的戶口應包含有3 660個左右的核心家庭,若每個核心家庭耕種1頃土地來計算,清水廳的居民僅能耕種3 660頃左右的土地。乾隆二年(1737年)的升科土地為13 426.83頃,近四分之三的土地為雁行人所耕種,可見在乾隆時代存在著數量相當多的雁行人,考慮到雁行人大多為單身男子,若以每個雁行人耕種0.5頃土地來計算,至少有23 000多雁行人存在,比當地編入牌甲的人口還要多。這樣看來,乾隆初年“民人寄居者十餘萬”,

[29]顯然是誇大之辭。從該地區的人口增長率來看,這一地區的“雁行人”並沒有大量地定居下來,而是隨著耕地的減少雁行人的數量也在逐漸的減少,當然這是一個較慢的過程,但一直到民國時期雁行人始終是存在的,《綏遠概況》說:“綏遠各縣農戶,多系內地民人,其中一部分農戶,春去秋來,向無精確調查。”

如需對人口數字進行準確的估計與推算,還需要解釋光緒《清水河廳志》中的兩個問題,即村莊數量的減少和土地的減少,具體統計數字見表3和表4。

表3 清水河廳村莊數量變動


時裡

和裡

前五甲

後五甲

豐裡

家裡

室裡

盈裡

鑲蘭裡

馬廠

原村數

62

54

38

38

76

45

72

36

現村數

59

53

22

16

75

44

68

34

3

41

資料來源:《清水河廳志》卷4《市鎮村莊》。

表4 清水河廳土地的升科與報廢 單位:頃








乾隆2年

嘉慶5年

道光元年

15年

23年

30年

咸豐2年

合計

升科地畝

13426.83

438

13 864.83

報廢地畝

1774.79

413.88

3087.05

262.5

670.14

2604.85

8 813.21

資料來源:光緒《清水河廳志》卷13《田賦》。

乾隆以後遷入清水河地區的移民逐漸趨於停止,但人口數量還是在增加,這時的人口數量的增長主要來自於移民人口自身的增殖。在移民剛剛進入這一地區時,人口增長會有較快的發展,但是,隨著這一地區的開發,生態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表4中可以看出,乾隆時期升科的土地達到了13 426.83頃,此後,只有在道光23年開墾牧廠升科438頃土地外,其餘再無土地升科。相反,隨著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到咸豐二年只剩下5051.62頃科稅地畝。光緒《清水河廳志》卷十四所載“嗣因所墾熟地或被風颳,或被水衝,是以口內招來之民棄地逃回原籍者實繁”,雖然有所誇大,卻也反映出人口逃逸這個現象。

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存在並不一定使整個清水河地區的人口總數在減少,我們知道清水河地區地處黃土高原的北部,長期的流水侵蝕使這一地區的土地變得支離破碎,很多自然村僅僅由幾戶甚至一二戶人家組成,即使是現在的清水河縣的自然村也是如此,局部的沙化的水土流失很容易導致一些小自然村的人口全部逃逸。土地的減少和人口的增加並不矛盾,這可以通過生活的貧困化來實現的。

清代和林格爾地區的人口數字可查到有三個:咸豐二年為18 777口,[30]同治十年的為6 695口,[31]光緒三十三年為55 104口。咸豐二年的人口數字來源於咸豐《和林格爾志》,經學者考證,這是一部偽書[32],這一數字不具有任何意義。同治十年的人口數為6 695口,這種人口記錄與清水河地區光緒年間的人口記錄屬於同一情況。清水河地區的人口若以4.3‰的增長率,到咸豐二年清水河地區的人口要增長到24 000人左右,與清水河相比,和林格爾的自然條件要好,可耕地發展的潛力比較大,因此遷入這一地區的移民持續的時期也比較長,其人口增長率估計在10‰左右,我們以光緒三十三年的人口數進行逆推,那麼咸豐二年和林格爾地區人口大約為31 800人左右,同治十年約為38 400人左右。清末,邊外蒙古全面放墾,此時的和林格爾地區進入移民又有所增加,民國時期,繼續這一政策,鼓勵開墾邊外蒙古,到1928年人口增長到97 546人,

[33]從光緒三十三年到1928年人口年平均增長率為27.6‰。以此推算,宣統三年的人口約為61 430人左右。

武川地區光緒三十三年人口統計數字為47 688人。與歸化城土默特的其他地區相比較,從光緒三十三年到1928年,武川地區人口增長最快,1928年人口已達147 460人,這一時期其人口年平均增長率為55.2‰。清末移民實邊,武川縣是一個移民遷入比較集中的一個地區,所以這一時期武川的人口有一個快速的增長。以此推算,至宣統三年,武川廳的人口應增長到58 100餘人。

光緒三十三年托克托地區的人口數為93 056人(此數不含蒙古及回族人口),到1928年增長到131 720人,其年平均增長率為16.7‰。據表2,光緒宣統時期移民村的建立正處於一高峰期,這一時期有相當數量的移民遷入此地,這一人口增長率還是比較可信的;若以此增長率來推算,至宣統三年該地人口應增長到99 420人左右。

光緒三十三年薩拉齊地區的人口數約為500 000(此數不包括蒙古族及基督教徒的人口數),民國時期,薩拉齊地區分為薩拉齊縣和包頭縣兩部分,1928年的人口,薩拉齊縣為402 275人,包頭縣為131 675人,二者合計為533 950人。其年平均人口增長率為3.1‰。民國初年,外蒙獨立,蒙匪內犯,繼而土匪盧佔魁在五原起事,攻破薩拉齊,大肆搶劫,薩拉齊縣、包頭縣大受影響,所以民國初年薩拉齊縣包頭的人口增長緩慢。因此,不能用光緒三十三年到1928年該地區人口年平均增長率來推算宣統三年的人口數。據表2,在清末,薩拉齊地區有大量的移民遷入,其人口年平均增長率估計不會低於20.0‰。若以此增長率推算,到宣統三年,其人口也應達到541 220人左右。

光緒二十二年歸化城地區的人口數101 337(此數字中所含城區27 288人為光緒三十三年人口數)人,[34]其民國元年的人口數為242 906人。[35]年均增長率為56.1‰。從表1中可以看出,清朝末年該地區仍有部分移民進入該地,但由於移民進入這一地區較早,經過長期的移民開發,若再進入大量的農業移民已不可能。其人口增長更多的是歸化城一帶的商業移民。以此回溯,宣統三年其人口可接近230 000人。

以上推算宣統三年人口合計為1 029 700人。據宣統元年民民政部戶口調查,歸化城土默特地區蒙古族的人口為30 683人。[36]考慮到計算時部分蒙古人口的重複及其他方面的一些誤差,估計清宣統三年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的人口已超過100萬人,有清一代遷入該地區的移民及其後裔不少於80萬人。

結語

通過對於清代歸化城土默特地區移民過程及數量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認識:

清代初年,清廷為了有一個穩定的後方,對口外地區實施封禁,既防止漢人遷入口外,也限制蒙古人進入口內,其目的在於防止漢人與蒙古人聯合。然而,口內人民生存的壓力迫使清政府在口內發生災荒之年放鬆禁令,開放關口,但在放鬆禁令之後不久,又實行更嚴厲的禁令。直到清末,清政府對待移民的態度基本上不變,即禁止——局部開放——禁止——暫時開放——再禁止,往復循環,始終堅持封禁政策。最後邊疆面臨著嚴重的危機,清政府才徹底開關,鼓勵移民邊疆。這種長時期的封禁與反封禁,是政府的邊疆政策與口內資源緊缺之間的矛盾衝突所引發的。這一對矛盾衝突構成清代邊疆開發史的主線。

口內人民遷移到口外,墾荒種地,漢蒙民族融合,形成了一個獨特的移民社會。清政府採用不同的管理體制分別管理漢族人民與蒙人:即設“廳”管轄遷入的漢人,原來的“盟”、“旗”治理蒙古人,但這卻沒有能夠阻擋住民族融合的大趨勢。到清末,歸化城土默特地區遷入了大量的人口,成了後來綏遠省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富有諷刺意味的是,清政府為加強對邊疆蒙地的控制而拒絕漢族移民遷入,最後卻因漢族移民遷入使得清政府從根本上鞏固了對這一區域的統治。

如何做到因勢利導地合理安排內地人口向邊疆地區的流動,一直是20世紀上半期中國政府邊疆政策的難題之一。清代歸化城土默地區的移民過程,或許可以為這一難題的最終解決提供有益的借鑑。

註釋

[1] 《呼和浩特市地名志》和《內蒙古自治區地名志·烏蘭察布盟分冊》所載村莊包含村名及來源語種、建村時間、最早遷居人、遷自何處、村名含義、戶口(含有不同民族的亦分別註明)耕地及牲畜數量、物產、地形、交通狀況等內容。《呼和浩特市地名志》包含其轄區內的每一個自然村,而《內蒙古自治區地名志·烏蘭察布盟分冊》只載有村民委員會駐地及一些規模較大的自然村。

[2] 原載1938年《滿鐵調查月報》第十八卷第二十號及第十九卷第二號,轉引內蒙古大學歷史系蒙古史研究室編印《蒙古史研究參考資料》,1963年10月第六、七輯。

[3] 李輔斌《清代直隸山西口外地區墾殖述略》,載《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94年第一輯。

[4] 土默特左旗檔案館藏第1856號檔案《呈報十五溝人口地畝清冊》。

[5] 《偏關志》捲上《人物誌》,明盧承業原編,清馬振文等增修,民國四年鉛印本,[臺灣]成文出版社。

[6] 《清聖祖實錄》卷250,康熙五十一年五月壬寅。

[7] 同上書 卷153,康熙三十年十二月丁亥。

[8] 同上書 卷154,康熙三十一年十二月壬寅。

[9] 鄭裕孚等:民國《綏遠縣誌·金石志》《薩屬善裡九旗四村公立遵斷復整水利碑碑文》。

[10] 張鵬翮《奉使俄羅斯紀程》,《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二帙。

[11] 《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17冊。

[12] 《土默特志》(中國地方誌叢書本)卷5《賦稅》。

[13] 《八旗通志》二集卷68,《土田志七》。

[14] 《清高宗實錄》卷198,乾隆八年八月壬子。

[15] 《晉政輯要》卷10《戶制》。

[16] 《光緒朝東華錄》光緒十一年四月庚午,紹祺奏。

[17] 方觀承《從軍雜記》,《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二帙。

[18] 《清聖祖實錄》卷250,康熙五十一年五月壬寅。

[19] 《大清會典事例(嘉慶朝)》卷742,《理藩院·戶丁·稽查種地民人》。

[20] 同上書,卷742,《理藩院·耕牧》。

[21] 周清澍主編《內蒙古歷史地理》,內蒙古大學出版社 1994年12月版,第229—230頁。

[22] 顧頡剛《王同春開發河套記》,《禹貢》卷2,第12期。

[23] 光緒《清水河廳志》卷15《人物誌·烈婦》,查畢氏條。

[24] 《蘇皖招墾晉豫流民為難情形片》,《皇清道鹹同光奏議》卷39《戶政類·屯墾》。

[25] 《光緒朝東華錄》光緒二十八年十月甲午,趙爾巽奏。

[26] 高賡恩《歸綏道志》卷11《戶口》,下文所引光緒三十三的年戶口數均引自此書。

[27] 忒莫勒《建國前內蒙古方誌考述》,內蒙古大學出版社 1998年7月版,第65頁。

[28] 此人口增長率據江濤《中國近代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9月版,第124頁。

[29] 光緒《清水河廳志》卷2《戶口》。

[30] 託明《和林格爾廳志》(中國地方誌叢書本),[臺灣]成文出版社。

[31] 陳寶晉《和林格爾廳志略·戶口》,油印本。

[32] 忒莫勒《建國前古方誌考述》,第132頁。

[33] 《民國十七年戶口調查統計報告》,內政部統計司編,南京京華印書館,民國二十年二月出版,第143頁。以下所引民國十七年戶口數據均引於此,不一一註明。

[34] 高賡恩《歸綏道志》卷11《戶口》。

[35] 民國《歸綏縣誌》《民族誌》。

[36] 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鑑》,第三章《人口》,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


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移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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