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四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4月9日。

2、公司已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签订《保证书》,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向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申请1,85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018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7日。

3、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4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2018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5日。

4、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018年8月13日至2019年5月30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8年1月5日,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4,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6,000万元。

2、2018年2月28日,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25,100万美元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2018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2,150万美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22,150万美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950万美元。

(2)《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1,400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1,4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1,4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

(3)《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5日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10号信达光电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许辉胜

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光电产品生产、销售、工程及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贴片发光二极管(SMD)、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43,737.21万元,负债总额99,328.60万元,净资产144,408.6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1,560.24万元,利润总额-4,403.09万元,净利润-3,595.13万元。截至2018年8月31日,资产总额211,216.51万元,负债总额66,424.94万元,净资产144,791.58万元,2018年1-8月营业收入22,446.16万元,利润总额451.33万元,净利润382.97万元。公司持有信达光电100%股权。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

注册地:FLAT/RM 1107 11/F OFFICEPLUS @SHEUNG WAN 93-103 WING LOK STREET HK

注册资本:港币1.56亿元

主营业务:大宗商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港币91,170.16万元,负债总额港币60,159.09万元,净资产港币31,011.0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港币163,457.38万元,利润总额港币7,395.15万元,净利润港币6,174.95万元。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港币122,200.76万元,负债总额港币90,165.49万元,净资产港币32,035.27万元,2018年1-8月营业收入港币171,710.23万元,利润总额港币1,226.57万元,净利润港币1,024.19万元。公司持有香港信达诺100%股权。香港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信达诺”)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乘用车维修;进口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东风本田品牌汽车、摩托车的批发、零售,代办汽车上牌服务,汽车租赁服务(非营运性)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954.54万元,负债总额1,740.34万元,净资产4,214.2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9,419.90万元,利润总额2,013.16万元,净利润1,508.09万元。截至2018年8月31日,资产总额6,162.39万元,负债总额1,396.01万元,净资产4,766.38万元,2018年1-8月营业收入16,487.77万元,利润总额736.23万元,净利润552.18万元。公司持有福州信达诺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捷茂”)持有该公司40%股权。福州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8D-8E单元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7,013.57万元,负债总额112,404.67万元,净资产34,608.9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657,762.72万元,利润总额7,764.55万元,净利润6,331.63万元。截至2018年8月31日,资产总额221,053.13万元,负债总额175,626.82万元,净资产45,426.31万元,2018年1-8月营业收入366,080.34万元,利润总额6,953.28万元,净利润4,833.75万元。公司持有信达安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盛隆”)持有该公司45%股权。信达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金额:4,000万元

2、担保范围:4,0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4月9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

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1,850万美元

2、担保范围:1,850万美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8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7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担保金额:1,400万元

2、担保范围:1,4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 2018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5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1、担保金额:5,000万元

2、担保范围:5,0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8年8月13日至2019年5月30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1、公司持有信达光电、香港信达诺100%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福州信达诺60%股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福州信达诺另一股东厦门捷茂已将其持有该公司的40%股权质押给公司。

3、公司持有信达安55%股权,广西盛隆持有45%股权。信达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中14,600万元需要提供担保,公司为其中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广西盛隆为其中9,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18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12,200万元+36,600万美元,截至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271,800万元+8,450万美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新签署的担保金额为40,400万元人民币+28,15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61%,对外担保金额为40,400万元人民币+28,15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61%。上述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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