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的滴滴不要再「滴血」了

滴滴順風車又出事了,浙江溫州樂清乘客趙女士在乘坐滴滴順風車時慘遭姦殺,距離上一次的空姐遇害案,相隔才三個月。

這次悲劇本來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女孩於24日下午1點半左右上車,如無意外應該在兩點四十分左右到達目的地。其間,她在給好友的微信中提到“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後來又在給另一好友的微信中提到“救命、搶救”,隨後電話就再也打不通了。

滴血的滴滴不要再“滴血”了

女孩的朋友立即給滴滴打電話,平臺表示“將有相關安全專家介入處理此事,會在1小時回覆”。

隨後的兩個小時,女孩朋友和家人前後致電滴滴7次查問事情進展,滴滴客服來來回回就是那幾句話“一線客服沒有權限”、“在這裡請您耐心等待”,甚至在一小時還差十分鐘的電話裡客服表示“一小時還未滿”……

滴血的滴滴不要再“滴血”了

警方需要車牌號才能破案,但是滴滴的拖延(根據報道,民警曾三次向滴滴客服索要司機信息,兩次被拒,第三次被要求提供介紹信和警官證後才獲得相關線索,前後耗時92分鐘),延誤了最佳解救時間。

而就在案發前一天,曾有另一位乘客向滴滴投訴鍾某性騷擾,可惜平臺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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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說,她當時是哭著回家的,回去第一件事就是給滴滴打電話,滴滴的回覆是兩小時回覆,然後就再也沒有然後了。

除了憤怒,還是憤怒。

這幾年我跟滴滴客服為數不多的打交道的幾次,沒一次是舒心的。

客觀說,這也不是滴滴一家的問題,是國內目前大多數客服的通病,語氣是極好極好的,話術是千篇一律的,但就是不會給你解決任何真正的問題,最後還要禮貌地說一句:祝您生活愉快,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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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天了,賠你五塊錢代金券。在滴滴看來,你投訴無非就是為了錢,沒有什麼事是五塊錢解決不了的。

簡單說,這些客服就是一個流水線下打造出來的標準產物。我甚至覺得電話或者網絡那一端根本就不是個人,而是臺毫無感情和腦子的機器。

平時差就差了,在他們看來,拿著3k的工資,就幹2k的活,憑什麼要求我們有主人翁的意識?

但是在人命關天的事情上,還拿這套官話來敷衍,幾乎就是沒有人性了。

你要怨客服嗎?沒用的,他們就是最底層,規定就是這樣的規定,他們也沒瀆職,一切都在“照章辦事”。

底層的態度,直接反映了上層的價值觀——從來就沒把人命當做人命。

網上有篇文章談Uber和滴滴的區別:Uber的邏輯是信任,信任乘客信任司機信任員工,而滴滴是壓榨,壓榨員工壓榨司機,甚至壓榨乘客。

作者說,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Uber,司機第一次被投訴就會直接被處理,賬號起碼封七天,家人來要司機信息,根本不需要警察,只需報出乘客身份證號或乘車信息,證明確實是家人,客服可以直接把相關信息都給到。

但是滴滴不同,需要你提供介紹信、立案通知書、兩個警官的警號,傳真發過來,三者缺一不可。問題是一般警察立案是需要司機車牌等信息的,於是就卡在這裡。

這一點,從這次受害人家人和客服的對話記錄中就可以印證,雙方一直在扯皮,整整兩個小時過去了,始終都是那句沒有任何溫度的“請耐心等待”。

滴滴的原罪並不在於麻木滯後的客服系統,而在於毫無底線的企業價值觀,發生問題第一時間去四處滅火,而不是去對問題進行徹底整改,去消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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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週末記者不完全統計,過去四年裡,媒體公開報道及有關部門如法院處理過的滴滴司機性侵、性騷擾事件,至少有50起,幾乎每個月都有,而沒被爆出來的負面案例更是數不勝數。

可是滴滴是怎麼對待這些投訴和曝光的呢?

對受害者賠代金券、免個打車費,對政府和媒體進行公關,然後就是靜靜的等待大眾忘卻。他們深知輿論壓力的不可持續性,敷衍一下扛一會就過去了,根本無關痛癢,該賺的錢還得賺,簡直堪稱企業應對危機的樣板啊。

滴滴的公關部負責人應該挺感激這些案件的發生吧,KPI根本不用自己去爭去搶,閉著眼睛就能在功勞簿記上一筆,沒準日後還能成為履歷上耀眼的資本。

從滴滴發出的聲明和致歉裡,根本看不到企業的擔當,有的只是委屈、涼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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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倍補償!!我從未像今天這樣對一個數字感到如此厭惡,他們眼中沒有人命,只有輕飄飄的量化成數字的金錢,你可以隨便死,老子有的是錢去賠。請問,你能不能把三條命賠給女孩家人?!

滴滴最初是以出行革命者的姿態面世的,也是靠著這張面具贏得市場的,可是當它搶了出租車飯碗,擠走競爭對手uber,成為壟斷者之後,一轉身就變成了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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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一下,美好出行”,還有比這更諷刺的嗎?

順風車下線了,你改坐快車甚至更高級別的專車,滴滴賺得更多。所以你問他們怕不怕,他們其實是不怕的。

海底撈再大,出了事你依然有不吃的選擇權,但是對於滴滴,遺憾地說,幾乎沒有。競品都被合併了,滴滴一家獨大,出租車已經越來越難打到了,而且出租車自己的問題也不少。

於是你只能在每一次出行前自求多福。

壟斷,就是一切傲慢的根源。在壟斷被打破之前,我根本不相信滴滴任何一次改進的誠意。

你們賺的錢,上面滴著人血。

滴血的滴滴不要再“滴血”了

交通運輸部官網27日刊發評論文章《堵住“滴血”的漏洞》,文章針對“女孩乘滴滴順風車遇害事件”表示,事前不做有效防範,事中不能積極干預,事後標榜高價補償,滴滴的安全底線在哪裡!生命只有一次,豈是金錢可以贖買的?安全漏洞的背後是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機械僵化,根源上卻是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的嚴重缺位。

滴血的滴滴不要再“滴血”了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任何市場主體都要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在法治框架內運營,特別是涉及生命安全的運營行為,絕不能遊離於法治之外。平臺企業不能仗著自己錢多,掌握的車輛、駕駛員、乘客信息流量多,就有恃無恐、任性而為。

滴滴事後稱“無法將乘客和車主任何一方的個人信息給到警方之外的人”,且不論這種藉口能否說得通,即便這種理由能成立,這不也恰恰說明了政府掌握平臺運營數據、實施有效監管的重要性嗎?如果警方可第一時間從政府監管平臺拿到相關信息,救援行動是不是可以更快展開呢?

市場主體是多元化的,具備同樣服務能力的平臺企業不止一家,如果某家企業不服管又不自律,總拿乘客的生命當兒戲,社會公眾會用“腳”投票,政府也絕不會袖手旁觀。換句話說,如果不能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切實有效的保障措施,這樣的企業不要也罷。

回到“8·24”案件,除了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作為平臺企業的滴滴及其負責人,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有關方面應該認真研究,今後不能再模稜兩可。最要者,必須以此為戒,痛下決心,徹底糾正個別企業長期存在的組織非法運營的行為。如果不能有效約束企業漠視生命、罔顧法治的行為,這便是法律的恥辱。

屢罰不改甚至屢罰屢犯,折射出企業對安全底線和社會責任的漠視。

沒有安全,何談“順風”?

網約車企業必須把乘客安全置於首位,堅決堵住滴血的漏洞,決不能讓悲劇重演!

希望以後,滴血的滴滴不要再“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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