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成農村離婚高頻詞

不難發現,“打工”一詞在農村離婚案件中出現的頻率極高。有人因“打工”相識,步入婚姻;有人因“打工”離婚,走向陌路。伴隨打工經濟而來的“常年分居”、“外出不歸”、“不辭而別”等,都對農村超穩定的傳統婚姻形態造成了巨大沖擊。


“打工”成農村離婚高頻詞


許多農村夫妻由於一方或雙方常年在外打工,不得不長期面臨兩地分居,空間上的分離和情感疏離增加了夫妻雙方婚姻調適的難度,導致不少打工青年的婚姻名存實亡,為婚姻關係的鬆動乃至解除埋下了隱患。“結婚不到倆月就分居,到現在將近兩年。我常年在北京打工,男方隨其父母長期在雲南校油泵,兩人累計共同生活的時間不到一年”,“從媒人介紹到舉行儀式前後不到兩個月,婚禮後兩三天就出門了,我在超市幹,他進了廠。懷孕回老家生完小孩,他在家伺候我月子沒滿就又出去打工了”。對於常年在外打工的農村青年來說,每年的春節是集中返鄉相親結婚的高峰期。在父母和媒人的提前安排下,年輕的農村男女通過媒人介紹匆匆見上一面,如果彼此基本滿意,則很快進入接下來的環節:雙方父母見面、確定婚期、舉行儀式,新的家庭單元產生,相應的夫婦身份得到確認。通常在儀式結束後的兩三天,隨著婚俗禮節陸續完成,新婚夫婦中的一方或雙方便再次踏上外出打工的路途,這一現象在農村十分普遍。


“打工”成農村離婚高頻詞


然而,外出流動的不確定性,加之溝通包容等相處經驗的缺乏,使原本就基礎不牢的新生婚姻在面臨夫妻衝突和情感危機時便顯得尤為脆弱。“與被告(男方)結婚後一起去杭州打工,我因吵架生氣離開杭州,去了寧波(打工)。被告從此不再與我聯繫。回到被告家裡,被告父母對我態度冷淡,拒絕透露其兒子打工地點和聯繫方式。被告至今杳無音信,導致夫妻關係名存實亡,感情破裂”。可以看出,流動因素對農村青年婚姻不穩定性的影響確實存在。在傳統封閉的鄉土社會,農村夫妻一旦發生矛盾,女方宣洩情緒或表達不滿的最常見方式便是回孃家,甚至是採取其他更極端的手段,譬如自殺。但大多數情況下,“回孃家只是作為女方一種臨時性退場的衝突化解策略,或者說是傳統鄉土社會背景下別無他法的唯一選擇,除了孃家,其他地方無處可去。

農業社會中的家庭既是生活單位,又是生產單位,家庭的經濟功能將男女雙方緊密結合在一起,脫離了家庭的個體很難獨立存活,這也是農村婚姻具有超穩定性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打工經濟的到來,打破了農村社會的封閉狀態,“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分工模式發生變遷,家庭的生產功能相對弱化,個體的獨立生存能力大大提高,特別是女性的獨立自主意識顯著增強,越來越注重以個人主觀感受作為夫妻情感和婚姻質量的評價標準。這一變化在為個體“鬆綁”的同時,也大大增加了農村青年婚姻生活的不確定性。“實在不願意再和他(男方)過下去,和他過沒有幸福感,和一個不如意的人過,其實也是痛苦”“我們兩個不合適,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這日子真過不下去了。我要的他給不了,他給的不是我想要的”。


“打工”成農村離婚高頻詞


由此可見,生存活動範圍的擴大和個體視野的拓展,使農村青年的婚姻價值觀念發生極大變化,父輩得過且過的湊合型婚姻不再是他們的理想和追求,而婚姻替代資源的增多,則為個體實現自己真正“想要的”提供了更多的自由和選擇。除此以外,打工所帶來的空間上的分離不僅使農村年輕夫妻的婚姻關係面臨嚴峻挑戰,也割裂了家庭內部原有的緊密聯繫,造成了農村家庭代際情感的疏離。卷宗中有關當事人父母的調查體現了這一點。“(兒子)說去南方打工,不知道現在在哪兒”;“去雲南了,具體地址不知道”“在山西,平時只有電話來往”“出去(打工)了,下大雪道路封閉,回不來”;“在南疆打工,具體幹啥不清楚”。在這些接受子女離婚案件調查的父母中,不乏一些早期進城而今返鄉的老一代農民工,農民工群體的代際更替也構成了轉型期打工經濟發展變化的突出特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