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為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近日,市紀委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2016年10月,棗莊三中黨委委員、副校長,棗莊二中原校長吳修洪擅自決定使用公款購買酒水供外出學習考察使用。2014年3月和2015年4月,吳修洪兩次使用個人資金向棗莊三中原校長於某某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現金。2014年5月,吳修洪公款宴請於某某及其親屬。吳修洪還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2018年9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2012年至2016年,山亭區中小企業局違規長期借用管理單位車輛兩輛,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區中小企業局局長李存舉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4年1月至9月,李存舉4次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外出公務並在管理單位全額報銷。李存舉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8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2015年至2017年,棗莊一中黨總支書記、校長宗秀銀在擔任校長期間,違規為包括本人在內的6名未擔任班主任職務的校領導發放班主任補助。2018年9月,宗秀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2015年8月,臺兒莊區畜牧水產局會計朱蘭在西寧參加公務培訓後,私自滯留參團旅遊,並將個人旅遊費用公款報銷。2018年9月,朱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破除僥倖心理,釐清公私界限,結合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全市各級黨組織要以深化中央和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認真履行作風建設主體責任,堅持不懈把糾正“四風”工作向縱深推進、向基層推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 “四風”問題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變通變異問題,發現一起,嚴查快處一起,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來源 | 棗莊市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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