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说法」住酒店后“顺走”瓶瓶罐罐!算是偷东西吗?

每个人都有住酒店经历,出行在外会选择价格不一的酒店进行居住,而这些酒店正常情况下会内配与其酒店定位相同的洗漱、沐浴用品。有些顾客使用后觉得喜欢便会在退房后顺手拿走这些瓶瓶罐罐,这样的行为算不算盗窃呢?现在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近日,有网友晒出自己从各种酒店带回家的各种瓶瓶罐罐,数量很多,占满了整一个抽屉,该网友表明这些东西不仅能在下次出游时使用,也能使自己重拾假期中的美好回忆。但是就是这样简单的一张图却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表示认同,有人觉得这是一种偷盗行为

那么,酒店里的瓶瓶罐罐真的可以“顺走”吗?算不算是盗窃呢?

「小司说法」住酒店后“顺走”瓶瓶罐罐!算是偷东西吗?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通过秘密手段窃取别人的财物,从而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情形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另外酒店的瓶瓶罐罐其实是指住店内所享用的东西,因此根据使用性质和用途,酒店里的瓶瓶罐罐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酒店里的“六小件”,即指牙刷、牙膏、拖鞋、肥皂、洗浴用品和梳子等一次性住店必备品

每个酒店根据自己酒店的价值定位不同,所使用的六小件也会不同,有的甚至价值几百元。而对于这部分本来就是客人所应使用的东西,这部分的费用已经算在了客人所给付的房费里,客人具有支配、使用的权益,所以客人是可以带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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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酒店内的常备品,例如浴巾、毛巾、吹风机、雨伞等。

这些是可以长期使用的,这些东西是属于酒店所有的,客人只有使用的权利,不能支配和收归所有,即对于这些东西客人们可以免费使用。如果住店后将这些东西“顺走”,则可能构成了盗窃罪。因为有些东西的价值可能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随便“顺走”,非法将这些东西占为所有,使酒店遭受损失,则构成盗窃罪。

三是在酒店摆放需要购买的消费品,例如在房间里摆放的酒类、饮料、扑克牌等。

这些都需要住客支付相应的价格才能使用的,如果住客不经酒店同意,自行将此类东西“顺走”,则会构成盗窃罪。


「小司说法」住酒店后“顺走”瓶瓶罐罐!算是偷东西吗?


酒店住得好,玩才能更开心。无论是出于爱好、贪小便宜等目的“顺走”酒店的东西,我们都应该要分清楚哪些是免费拥有的、哪些是可以真的“顺走”,切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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