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宾馆临时涨价,该行为是否合法?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

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即对于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可以自主定价,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丅附附件一)内容,宾馆、酒店房价不在定价目录内,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经营者有权根据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自主定价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第8号令)》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明码标价的;

(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

(五)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

(六)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

(七)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因此,若宾馆存在临时调价的情形,要提前向住客做好告知工作,使其知晓,履行好明码标价、提前告知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