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屠華事件 大清曾派軍艦護僑?

墨西哥屠華事件 大清曾派軍艦護僑?

到達紐約的海圻艦

近年來,有關墨西哥排華後,清政府出動軍艦護僑的故事,在網上廣為流傳。薩蘇等所著《中國海魂》一書中也說,“伍廷芳1905年竟用炮艦政策威脅過外國(即墨西哥)人,迫使其放棄迫害華人的法令”;又說墨西哥再次發生排華事件時,中國“當即宣佈一艘巡洋艦前去訪問。嚇了一大跳的墨西哥人趕緊道歉賠款”。霧滿攔江則將這兩件事都算在伍廷芳頭上,並說對墨外交勝利,“原因是伍廷芳壓根就沒通知清政府,否則外交必然失敗”。①

事實上,當年中墨交涉的真實情況,並不是薩蘇、霧滿攔江等在書中告訴讀者的那樣。

伍廷芳憑“炮艦政策”嚇壞墨西哥,純屬子虛烏有

1、1899年,中墨建交後,墨西哥華人權利得到保障,人數穩步上升

華人大規模進入墨西哥,始於迪亞斯當政時期(1877—1911年),他為發展本國經濟,大舉引進中國勞工。由於清政府當時同墨西哥尚未建交,華工在墨權利無法保障。直到1882年美國通過《排華法案》,清政府才真正考慮同墨西哥建交,一方面可以“疏通華民去路”,另一方面也能“廣開利源”。1899年,駐美公使伍廷芳代表清政府,同墨西哥代表在華盛頓簽訂《中墨和好通商行船條約》,兩國從此建交。

以上條約共二十款,規定華工出國“皆須出於情甘自願”,禁止“妄用勉強之法或施詭譎之計,誘令中國人民不出情願而往”;兩國“人民可訂立合同在彼國承工(田寮、機器廠、行店、住宅等處),均按章辦事”。如果中國人在墨西哥發生訴訟事件,則享有的權利“與墨國人民或相待最優國人民無異”。②1895年,旅墨華人只有不到1000人,至1904年,這個數字已經上升到8000多人。③

2、伍廷芳只建議向秘魯派艦,未曾在墨西哥強硬表示“下旗回國”

華工在墨西哥初期,既並未受美國《排華法案》影響,那有關伍廷芳實施“炮艦政策”的傳言又來自於何處呢?原來在1909年,伍廷芳第二次出任駐美公使期間,南美各國出現排華傾向,在秘魯有數十家華人店鋪被搶、數名華人受傷。伍廷芳致電外務部,建議依照國際法,及1908年派軍艦遊弋南洋的先例,讓軍艦“再赴各國,順道南美洲撫慰僑氓”。④外務部權衡得失後,沒有采納他的建議,但命他出訪南美各國。後來伍廷芳憑藉外交手段,同秘魯訂立條約,以停止華工出國赴秘為條件,讓秘魯廢除了苛待華人的政策。

另在劉世禺所著《世載堂雜憶》中,記錄有一個相關故事。在故事中,墨西哥欲仿效美國排華,伍廷芳親赴墨西哥,同墨外長髮生衝突,拍案而起道:“下旗回國,再電中國政府調兵船來,與汝等周旋。”墨西哥政府聞說,急忙請美國國務卿出面調停,停止排華。伍廷芳回到美國後,有留學生問他:“中國兵船何在?”“老博士何毅然敢言絕交?”伍廷芳回答:“在華盛頓出發赴墨時,美國務卿與予最善,予與彼密談,如在墨西哥交涉決裂,彼已應允負責調停矣。”⑤意即說伍廷芳虛張聲勢,使墨西哥被迫屈服。但事實上,兼任墨西哥公使之職的伍廷芳,既未去過墨西哥,也不會如此視外交為兒戲,這個故事顯系子虛烏有。

在雜糅了上面一真一假兩個事情後,於是有了伍廷芳大施“炮艦政策”,兵不血刃而讓墨西哥屈服的虛假傳奇。另外,需要說明的是,伍廷芳在駐外任上,一切交涉,事無鉅細都會電告外務部,絕沒有所謂“沒通知清政府”的擅自行動。


墨西哥屠華事件 大清曾派軍艦護僑?

程璧光同紐約市長一起檢閱海圻艦官兵

屠華事件後,清政府護僑決心並不強烈,只是命軍艦順道宣慰

1、墨西哥革命黨叛軍起事,出於仇富心理屠殺華人,致303人遇害

晚清時期,墨西哥政府對華人相對友好,華人數量不斷增多,至1910年,墨西哥全國大約有3萬華人。原本主要在鐵路、礦山、農場工作的華人,經過多年積累,不少開始從事零售行業,成為殷實的商戶。如在墨西哥北部的託雷翁城(又稱“菜苑埠”),600多名華人經營著餐館、旅店、洗衣房和雜貨鋪。甚至康有為在這裡也有大量投資。

1911年,墨西哥革命黨人馬德羅起事,意圖推翻迪亞斯政權。當年5月15日,叛軍在攻陷託雷翁城後,出於仇富心理,同當地人一起大肆搶劫華人店鋪,屠殺華人。在華墨銀行中,他們先殺死大廳裡的僱員,又用大鐮刀在屍體上亂砍,把頭和四肢丟到大街上。事後統計,在這場屠殺中,共有303名華人遇害,經濟損失上百萬比索。⑥

2、美國建議中國出動軍艦護僑,但清政府為避免“使華僑生驕,而墨民益憤”,改派海圻號順道“就近赴美洲遊歷,系聯交誼”


墨西哥屠華事件 大清曾派軍艦護僑?

曾兩度擔任清政府駐美公使的伍廷芳

事發後,駐墨代辦沈艾孫一面聽從美國建議,致電外務部,請求出動軍艦護僑;一面向墨西哥政府索賠3000萬比索。因為在此次事件中,華人損失最大,其他各國都要參照中國提出的金額制定索賠規格,以至中國在這一問題上“不得不力爭上游”。

清政府一度計劃派海容號巡洋艦赴墨,但後來為避免“使華僑生驕,而墨民益憤”⑦,改變主意。6月12日,外務部回覆沈艾孫稱:“墨亂漸平,海部前派海容業已作罷”,將“另派海圻於英加冕禮成後,開往紐約、古巴及墨東方口岸”——當時程璧光率海圻號巡洋艦正奉命參加英王加冕禮,清政府遂讓其“順路”到墨西哥一行。即使如此,外務省還是特別叮囑沈艾孫,要他向墨西哥外交部聲明,“該艦就近赴美洲遊歷,系聯交誼,並無他意”。⑧

3、海圻號軍艦沒有抵達墨西哥。美國駐墨大使給了中方外交官很多有價值的建議,使中方在交涉中佔據了上風

同時,中國駐美公使張蔭棠於6月4日到達墨西哥首都,接連會晤其外長、總統,商討善後事宜。其間,美國駐墨大使給張蔭棠提了許多有益的意見,他說墨西哥正處在“新舊黨爭勢之際”,都顧及名譽,即使不畏懼中國干涉,也害怕在各國落下不好的名聲。因此,他建議中國,如墨西哥拒絕賠償,“可將殘殺華人,及不肯償恤情形,宣佈東西各國,墨人將為各國所不齒,此實墨人所深畏者也”。同時,這位美國大使還告訴張蔭棠,在墨西哥政界“以須多方運動,乃能於事有濟”等。⑩

在中國外交官積極交涉時,海圻艦並未急著前往墨西哥。程璧光一行於8月10日到達紐約後,在美國訪問了華盛頓、波士頓等地,拜望了總統、國務卿等政要,直到8月20日才到古巴。海圻艦又在古巴停留了10天左右,獲得古巴總統承諾,“決不會歧視華僑”。⑨這時墨西哥政府已表示同意賠償,海圻艦失去繼續航行的意義,即從古巴轉道回國。

4、墨西哥政府同意賠償,但申明只是為“以昭情誼”,下不為例。且因中國國內政局變化,該賠償最終沒能落實

1911年11月簽署的《賠償華僑損失證明書》中,墨西哥政府在向中國表示歉意的同時,申明此次賠償只是為“以昭情誼”,下不為例。墨西哥向賠付中國310萬比索,約定於1912年7月1日前在墨西哥首都交付。但是由於中國的清政府被民國政府取代,迪亞斯政權也被馬德羅推翻,這一賠償協議最終沒能真正落實。

從處理過程來看,託雷翁城事件發生後,清廷的護僑決心並不堅決,只是選擇了一種最為穩妥的宣慰方式,讓海圻艦以交流的名義到墨西哥一行。至於此舉與墨西哥賠款間的關聯,其實並不明確。一則,屠殺華人的兇手是和迪亞斯政權為敵的革命黨,而作為政府一方,迪亞斯否定革命黨所為,是再正常不過的。二則,如美國駐墨大使所說,迪亞斯為顧及在國際上的聲譽,也會選擇賠償。因此,要是說墨西哥政府是被清朝一艘軍艦嚇得道歉,未免太過誇大其詞了。


墨西哥屠華事件 大清曾派軍艦護僑?

在美國修鐵路的華工

註釋

①薩蘇、李峰:《中國海魂:從鄭和到釣魚島》,長江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220—222頁;霧滿攔江:《歷史真的很有料》,中國華僑出版社2012年,第199頁;②董經勝:《1910年前中國向墨西哥的移民和中墨關係》,朱鴻博等主編《國際新格局下的拉美研究》,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285—305頁;③朱東芹:《墨西哥排華初探》,《八桂僑刊》2002年第2期;④《致外務部電》(1909年5月18日),《伍廷芳集(上)》,中華書局1993年,第306頁;⑤劉世禺:《世載堂雜憶》,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43頁;⑥楊立:《一段塵封的歷史:墨西哥託雷翁稱排華血案》,(臺)《歷史月刊》2008年4月;⑦池仲佑:《海軍大事記》,左舜生選輯《中國近百年史資料續編》,上海書店出版社1938年,第353頁;⑧《外部致沈艾孫墨亂漸平希聲明派海圻至墨系聯交誼電》,《清宣統外交史料 卷21》,黃岩王氏1933年;⑨劉傳標編纂:《近代中國海軍大事編年 上》,海風出版社2008年,第589——594頁;⑩《使美張蔭棠為菜苑華工被害事呈外務部函》,《華工出國史料彙編 第1輯 中國官文書選輯 第3冊》中華書局1985年,第12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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