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政府出台《行動計劃》2020年實現河湖淨

記者10月17日獲悉,鄭州市政府發佈《鄭州市全面推行河湖(庫)長制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鄭州市河湖(庫)巡察員管理辦法》,為打造“河暢水清、岸綠景美、人水和諧”的生態美麗鄭州提供堅實有力的水生態支撐和保障。

按照《行動計劃》,鄭州市要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製為核心的責任體系,明確各級河長職責,立足不同地方不同河湖實際,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實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庫一策,科學施治。

根據《行動計劃》,鄭州市要加強空間開發保護,嚴格水生態空間管控。對流域面積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積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及其水利工程,依法劃定管理範圍和保護範圍,已劃定管理和保護範圍的,設立界樁、管理和保護標誌。加快編制河湖岸線利用管理規劃,明確岸線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管理要求,強化岸線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開展河湖水域岸線環境綜合整治,清查並依法處理非法侵佔河湖水域岸線,違規建設建 (構)築物、圍河 (湖)造地、人為破壞河湖灘塗資源、擅自改變河勢、違規設置入河 (湖)排汙口等行為,清理河湖管理範圍內的加工企業、小作坊、“農家樂”、廁所、畜禽養殖等,清除河湖管理保護範圍內的垃圾、秸稈、渣土、雜物等廢棄物以及水面漂浮物等。

《行動計劃》提出,將實施溼地生態保護修復,啟動中牟雁鳴湖萬畝溼地公園建設,實施花園口黃河溼地恢復保護工程、黃河溼地滎陽生態體驗區項目前期工作,續建黃河溼地中牟鳥類棲息地保護區、惠濟區石橋溼地公園。

到2020年,全面清理河湖亂建亂排亂倒,垃圾河、黑臭河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實現 “汙染控、黑臭除、權屬明、河湖淨”的治理目標,確保全市用水總量有效控制,水質優良比例明顯提高,飲用水源地水質持續穩定,城市建成區內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辦法》明確,全市境內111條河流、16個湖泊、141座水庫原則上每1公里或每個村設置巡察員1名,小型水庫按每個2名配備。巡察員按照每天巡河至少一次要求,對所管轄的河段進行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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