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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超标三四轮电动车禁行区域
扩大至全城
据官方部门通告,10月16日起,设定禁行区域,南至长江路(含)、东至人民路(含)、北至黄河路(含)、西至西安路(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10月16日-11月15日
对驶入禁行区域的超标电动车
只扣车、不处罚
自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对于驶入禁行区域的超标电动车只扣车不处罚,将扣留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地点集中统一停放。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证明后返还车辆。
另外
10月10日
菏泽市公安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
《关于菏泽市城区内车辆限行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10月10日,
菏泽市公安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菏泽市城区内车辆限行的通告》本次限行的对象为: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载客和载货摩托车,包括电动或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和四轮摩托车。
限行区域为:南至南外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区域以内。
限行时段为:2019年1月1日起,每天7:00至19:00.
限行规定:对在限行时段需驶入限行区域的邮政、快递、鲜活农产品等保障民生的运输车辆,可到牡丹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限和路线行驶。
对在限行时段需驶入限行区域的邮政、
快递、鲜活农产品等保障民生的运输车辆
可于今年年底到牡丹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禁行摩托车辆进禁行区域的
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
对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扫码查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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