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宣判:宋喆获刑6年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宣判:宋喆获刑6年

网友们看了也表示罪有应得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宣判:宋喆获刑6年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宋喆当庭表示,是否上诉将考虑一下再作出决定,修雨乐表示当庭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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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总之,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够了,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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